无出路咖啡馆_分节阅读_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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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乱心。他湖面般的宁静侧影动弹起来,向我转过脸,浓黑的眉毛微微拧起。

    我惊讶地发现,他苍白的五官十分俊秀,窄长的鼻梁下,一副严酷的嘴唇,再往下,是略向前翘的下巴。我发现自己看他看得很细,连他右眼下面一颗很小的痣也看见了。看着看着,我笑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三更半夜对着一张陌生的男人面孔色迷迷地笑一下,算是什么意思?

    他马上还我一个笑。他笑起来露出一口女孩子的又小又齐的白牙齿。

    我想,可以了。我马上合上字典,拿起笔,刚刚查过的两个生词,忘得十分干净。我朝着笔记本眨巴着眼,咬着圆珠笔屁股。在课堂上我最腻味别人咬笔屁股。除了我之外,几乎全班的人都会这一着。而这时我竟也犯这毛病,似乎要给这年轻的陌生男人看看:你看看我有我的要紧事要做;我做得这么专注,根本顾不上你的存在。我感到他的视线落到了我的笔记本上。我不愿他看见纸面上的空白,便从嘴上抽下笔。现在他的目光焦距又在我的笔尖上了。而笔尖仅点下一个黑点,随车厢晃动,黑点渐渐肿大。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我终于承认我并不打算写什么,我这套动作是虚拟,充满表演性。我在表演给一个陌生的亚洲男子看,看我思考起来多么有模有样,看我有副姣好的思考姿态。这个发现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我的心竟这样不老实!

    忽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你做不出功课吗?

    我抬起头,见他正看着我。

    我笑笑。赶紧在纸上“刷刷刷”写下一行字:亲爱的安德烈……我头也不抬地说:不,我在写信。紧急中写下这样一行字是什么意思?安德烈和我从来是不通信的。

    我们的对话就这样撂下来。五分钟后,我说:你的中文说得很好。

    他说:你的也说得很好。

    我笑起来。这笑声是我十年前的。我一面笑着,心里便想,停止,可以啦!

    又是五分钟过去,他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平常是不讲中文的?

    我说: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讲中文。

    我九岁来美国的。

    从哪里来的?

    印尼。你呢?

    从北京。他的手指又敲击起来。手腕上有条细长的伤疤。他之所以危险,我似乎找到了根据。他已经又转回脸去看窗外,但我很快发现他始终以玻璃的投影在观察我,正如我对他干的是同样的事。

    他问:你住哪里?

    艾文斯顿。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车了。他平稳地看着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么意思?

    你没注意?你乘错车了。艾文斯顿在你背后。他说。

    这时车停在一个站台上,我一看,他是正确的,我的确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车。这是向南走的车,终点是芝加哥有名的贫民区。那里的夜晚游荡着许多孤独的人,凭空骂着大街或一声不响地狂怒,偶尔过路的人反而要夹着尾巴,忍气吞声,而正是人们对他们的躲避惹出他们满心仇恨。那区域维系着芝加哥的坏名声和阴惨凶恶的面目。

    真倒霉透了!我嘟哝着向车门口奔去。车门却已关上,比我印象中关闭得果断、迅速。我心想这可是活该,遇上一个稍对胃口的亚洲男人,东南西北都乱套了。我转过身,车厢里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紧时间对我笑一下;这副笑容由东倒西歪的牙齿和乱七八糟的皱纹组成。我赶紧避开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刚才也跟着我站起身,但没有离开座位,见我这时毫无出路地又回来投奔他,他笑笑,轻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说:用不着那么害怕。

    我说:你当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会怕你。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见我趔趄着,伸出手及时扶我一把。或许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诉你,我也坐错车了。他见我眼睛猛一瞪,又说,真的,我住罗杰斯公园。也坐反方向了。

    罗杰斯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带聚集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里有家咖啡馆在我的同学中享有盛名,他们时常去那里朗诵在别处绝对没人懂得的诗或小说。我只去听过一次他们的诗朗诵,见到的男人全梳辫子,女人一律剃大兵头。

    你什么时候发现乘错车的?我问道。

    比你早五秒钟。他神色一本正经。

    可是为什么你反应得比我慢?你的反应至少比我晚十秒钟。

    嗨,你在用fbi的语言跟我说话。他的轻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种独特的情调;由黯淡的忧郁和消极组成的情调此刻都不见了。我发现他其实非常主动,机敏,或许在不屑于看我的时候已把我看透,把我对他的猎奇,甚至一点儿着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猎我,而我一直以为我主控了猎手的位置。

    你不信吗?他拍拍他身边的位置:来,坐下,我说给你听——

    我不久意识到我紧挨着他坐下来,车的每一个不规则的晃动,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与腿之间虽有两层牛仔裤的厚实作为最后界限,但那触碰有种赤裸的敏感,使我觉得越来越危险。

    我发现乘错了车,不过马上意识到这是末班车了。他对我说着,眼睛却在说别的,在发问:使我和你乘错车的原因是不是同一个呢?他说:就是马上下车,也赶不上往北边走的末班车了。因为我知道那趟末班车的发车时间是十二点整,你看现在几点?他把手腕伸到我面前,手表的长短针指到十二点一刻。

    他看着我,要我看他多么死心塌地。他要我学他,索性踏实下来,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们怎么办?我说。

    我们?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强调一遍:我们?他的强调不是用音量,而是用发音的细致,唇齿动作过程的大大放慢来体现的。他的一点儿暗示和挑逗,我马上接受过来。一个年轻女人,在异国异地的午夜同一个不知底细的年轻男人一同误人歧途,什么样的后果,什么样的意外等在前面,简直太未知大叵测。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全部精神都调动起来。

    你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用猎物的乞怜目光看着他。

    他耸耸肩,说:我不在乎。我常常错过末班车。

    那我呢?我其实已不怎么恐惧,可我不能不装得恐惧。我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在装蒜。难道我不是在十四岁时就独自在深夜站过若干班岗?十八岁的我,难道不是独自押车,车上满载着年轻士兵的尸体?我说: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对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信任得过分了。因为信任便是压力,再邪恶的动物在信任的压力之下,多半不会乘人之危。我的故作弱小,故作轻信使这黑衣男子绝不占我便宜。

    他笑笑:你这么害怕?他认真起来,打算为我独当一面了。下车你跟着我就是了,他说,其实我们这样的穷光蛋,还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没什么可失去的。

    他连续用着“我们”。穷光蛋识辨穷光蛋总有好眼力。这大概是为什么我一上车就看上了他,迅速在他那儿找到了认同感。

    车这时向前踉跄一下,又向后来个趔趄,不动了。喇叭里传出口齿不清的声音。终点站到了……别忘了检查您的随身物品——提包、帽子。晚安,诸位。

    我忽然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里昂。他定定地看着我——

    似乎必然有一场悲惨的失散,至少得有个名字去开始广漠的苦寻。

    然后我告诉了他我的姓名。

    他看着我:你没有英文名字吗?

    我说:没有。

    第08节

    他说:谢天谢地。他声音很低,面孔也转开了去。完全是他自言自语不留神嘟哝出声音来的。

    车门帷幕般的,带一丝老奸巨猾的迟缓在我们面前打开。他先我一步迈进寒夜。我紧随他身后,竖起衣领,手缩进袖管。他对寒冷似乎很麻木,领口的纽扣都不系。他走到一排公用电话前面,其中百分之七十的电话被拆掉了,他语气平淡地向我解释:那些毒品贩子一般就在这个时刻,在这些电话上办公。因此警察把电话拆了。他边说边伸手去上衣口袋摸索,然后又去摸裤子口袋。我赶紧递上一枚二角五分硬币,托在掌心,捧给他。他却弓下腰,从旧牛仔靴的鞋帮里摸出一小卷钞票,里面裹着几个硬币。他像是完全没看见我动作中的讨好。我要他明白我彻底落在他手里,我是自找的要同他沦落天涯,他可得好好待我。

    车站被灰色的灯光照得通亮。一切都带着冰冷的清晰。所有墙上,柱子上,椅子上狂舞的涂鸦都在这冰冷透彻的能见度中显得格外生猛。悬在候车长椅上方的电取暖器尚未关闭,在银灰色空间聚起一蓬蓬橙黄光晕。有两张长椅上暖洋洋躺着两个流浪者。他们的姿态和神情是夏威夷海滨浴场的。大概是他们俩拧开了所有取暖器。他们要抓紧时间在警察把他们驱人寒冷之前豪华地暖和一回。

    电话在一分钟之后才通。对方显然不高兴在这样的寒夜中被打扰。里昂连央求带威胁,最终总算协议达成。他对电话大声说:你要敢晚过半小时我踢你的腚!挂上电话他转脸对我说:好了,他们马上来接我们。

    他们是谁?我问。

    跟我们一样的艺术瘪三。似乎他看出我想顶撞他:谁是艺术瘪三?!他说:恐怕你只把我看成瘪三,拿掉前面的修饰词“艺术”。我说对不对?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这瘪三前面也冠有艺术两个字?

    我看见你笔记本上有一页写:塞万提斯时代的骑侠小说影响。

    你怎么看见的?!

    从玻璃窗里看见的。他看出我做好一切准备,驳斥他“并非存心”的辩解。他马上来一句:我就是故意看的,我从来不会无意间看见什么;只要我无意识,我什么也看不见。

    你倒蛮诚实。我向他慢慢点着头,笑得老谋深算。

    一流骗子必须是超级的诚实。我的朋友都这样,一会儿你就看见了。

    你是画画的?

    他们俩是画画的。就是要开车来接我们的两个朋友。一个是我过去的女朋友,另外那个是她眼下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我的至交,从画画改行,搞装置艺术。懂什么是装置艺术吗?他见我摇头,又说:知道马歇尔·杜香吗?……

    我觉得我可不能这么土,对什么都摇头,便含混地“嗯”了一声。他很深地看我一眼,把我的无知一眼看到底。他说:马歇尔·杜香是装置派大师,观念艺术的首创人之一。我的朋友就想哪天变成马歇尔·杜香。我打击他,想变成马歇尔·杜香就已经不可能成马歇尔·杜香了。

    我们并肩走出站口。他见我冷得缩作一团,脖子也消失了,便将一条胳膊搂过来,让我的右肩贴着他瘦骨嶙峋的左胸。这样没给我添多少热度,但是个令人暖和的意念。抑或说,是种非物质的暖和。

    我想他一定比我年轻。我偷偷看一眼他毛茸茸的鬓角。

    你不是画画的?我问。他的气味远淡,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他有段很短暂的抽烟或抽大麻的历史。

    你为什么认为是艺术瘪三就一定去画画?他说:我是弄音乐的。

    真的?!

    他一眼看出我的美好误会,马上说:唉,不是写那种奶油音乐的!他停顿一会儿又说:你看上去是听门德尔松的那种人。或者威尔第。

    我说他过高估计我的品位了。他间我喜欢什么音乐。我说眼下我最喜欢没音乐,喜欢耳朵里清静。我问他到底搞哪一类音乐,他指的奶油音乐范畴怎样划。他却打听起我的行当来。

    没等我回答,他说:你要是真是学文学的,你可惨了,连在地铁站里拉拉琴,挣个小钱的机会都没有。

    那你呢?是不是在地铁里拉琴挣小钱?

    过去干过,好多年前了。他看出我松了口气。他又说:贪图那点儿小钱,把琴都拉坏了,变成油条。

    他看着灯光之外的黑暗,又说:学文学?拿他们的语言,学他们的文学,除了你嫁个阔佬。嫁了阔佬别说学文学,学哲学都行。

    我说:你看,出路不是有了?

    你的男朋友是阔佬吗?就是你在车上给他写信的那个?他眼里有损我的意思。

    他不是我男朋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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