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世_分节阅读_2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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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椅上还有几道划痕。我把这些蚂蚁一只只拈到这些划痕之间。没使太大的劲。它们并能承受我以为的微不足道的力量,我得学会用皮肤上的汗水轻轻地黏起它们,像黏起片片羽毛。好了,它们在划痕之间爬动,但不肯走直线,它们不太老实,并不满意这种用小刀所确立下的规矩,根本不在乎我的良苦用心,兜着圈,走走停停,时不时往“李小燕我日你”这几行字的后面绕去。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把它们黏回来。这让我疲惫不堪。我都有了想摁死它们的心。但它们若死了,它们就是死物,它们的触须与腿与胳膊或许会蜷缩成一团。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把手中的避孕套吹胀,把它们放进去。现在它们逃不掉了。

    人间世 十七(3)

    初次来到檌城的旅人往往大吃一惊,尽管这里充斥着刻有文字的精美印章、粮食、金银珠宝、轰鸣的金属机械、丝绸、巨大的工厂,但在这个奇怪的地方,“给人希望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给人快乐的不是快乐,而是痛苦。”生活在这里的人类似乎是一种残缺的物种,根本无法遏制暴力冲动,一有机会就掠夺。他们也曾建立起契约、禁忌和原则,但最后都被自己所砸碎,尽管这些契约、禁忌和原则其实质即是暴力的酬劳与利息。

    就有一个旅人为此哀伤不已,她有着惊人美丽,让星辰也黯然失色。当月光照在她肌肤上,便化作滋润万物的清露。她决心向这些麻木、疯狂的人传播主的福音。因为,她是天使。

    赞美主,唤醒黎明,晨光灿烂,照耀万灵,

    赞美主,安排夜景,如垂帐幕,护我安寝。

    这日,她的声音惹来了一个俊美男人的笑声。男人有着无可挑剔的脸庞。“很久以前,檌城有两层,上面为天堂,下面为人间。这并不奇怪,很多城市也都是这种结构,如同扑克牌的正反两面。但某日,天堂的主管改小了天堂的门,宣布从即日起自己的名不再是‘主管’,改称‘主’,只有日日诵念主的名的人才能来到天堂。这种做法的结果不言而喻。檌城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样了。”他放下手中的酒,微笑着朝她摊开双手,“你整天背着一双翅膀累不累呀?”

    这是撒旦啊,背弃了主的堕落者!该诅咒的魔鬼!

    她行了主赐予她的能。撒旦不见了,像被大风吹走。恍恍惚惚中,她听见撒旦欢愉的笑声。她惊讶地看见一些蒲公英的种籽(撒旦的话)竟然随风飘往她的灵魂深处。这让她惊恐。

    檌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历史?

    她坐在山坡上苦苦思索了三十三天,决定拔掉羽翅。这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巨大的疼痛像刀子。当她咬牙撕下最后一根羽毛,山坡下走来一个男人说,他将好好保管它,并在某日归还于她。她没有听懂,一直紧紧包裹着她的圣洁气息消失了,她已不再认得眼前的男人就是撒旦。她朝山下踽踽行去,涉进那无尽的时间长河,在河水中浣洗被血染红的纱裙。一队士兵发现了她,把她塞进一辆堆满黄金、珠玉与象牙的车辇,送到一个叫纣的男人身边。

    所有在时间中曾出现过的城市朝她打开了已被焚毁的众多书籍,但它们已经不再是她所关心的。

    她只是活着,在轮回中。她流了许多眼泪。泪水改变了她的容颜。所以这一世,尽管她还算漂亮,但不再倾城倾国。因为漂亮,在十八岁那年,她被一伙流氓糟踏,得了脏病,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檌城嫁于一个小生意人为妻,生了五个孩子,又在街头开了一间服饰店,每天早出夜归辛苦劳作。

    这日,店外来了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件羽衣。她认不出,那是她原来身体的一部分,以为是鹅毛,以一个妇人的品味,为它开出了一个她认为足够厚道的价钱。这男人比汤姆克鲁斯还要英俊。若他肯与自己相互宽慰、解馋,她倒愿意把价钱再提高一点。这种渴念充盈于心头,她的招呼愈为殷勤,还拿出了青瓷杯与平日舍不得喝的铁观音茶斟了两杯。

    “主显示他的威能,并非仁慈。宇宙渴望复杂,这是它对自身的唯一要求。它并不在意道德、宗教、科学、艺术等等,它从来就不想变得更好,也不想避免更坏。若无‘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蕴炽盛、求不得’,何以彰显爱与恩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灾难与罪恶是人类所不能承受之重。对于混沌来说,却是一种必须的呈现。呈现并无善恶。那被割下头颅的身体,化作沃土。檌城是梦,白驹过隙。你也是。我也是。”撒旦扔下羽衣,扬长而去。

    她没听懂男人说的话,这可能是疯子,白长这样俊了。她心里还是怅然若失,就把羽衣带回家,晚上就着灯光反复地看,因为喜欢,忍不住把它套在身上。时间现出一圈圈涟漪,像有颗石头落于其中。在这奇异的一刹那,她明白了所有的因、所有的果,也看见了她真正的内心——现在这个灰头蓬面、肮脏的女子,就是当时那个圣洁的天使所渴望的。

    这是扎想要告诉我的吗?夜穹由青蓝变得逐渐亮白,朝我打开更深处的秘密。天空中出现一条长长的银色绸带。一些非常柔和的线条在心底缓缓抽动。我把手中的避孕套揉成一团,抛落。这个世上有谁是天使呢?“翅膀并非区别鹞鹰和飞机的本质因素。所谓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可能是唐僧;有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或许是鸟人”。杂草与灌木在夜的腹部下生长,发出啾然之声。这塔,好像在不断地向上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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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世 十八(1)

    一九七六年,中国农历的龙年,天灾人祸接踵而至。一月八日,周恩来总理病逝;四月五日,*;四月七日,*下台;七月六日,朱德元帅长眠;七月二十八日,唐山地震;九月九日,毛主席崩殂;十月六日“四人帮”被打倒;十月七日,华国锋继任主席。

    “毛主席那是帝星下凡的,周总理是文曲星,朱总司令是武曲星”。

    “毛主席是观世音投胎转世,观音菩萨也是男人女相……”。

    各种民间传说纷纷出笼。知道毛主席为什么要把警卫部队的番号定为8341部队吗?一九四八年,毛主席到佳县白云山白云观抽签算卦。道士让毛主席报一个数字,毛主席说了个九九,道士默思半天,在纸上写下了8341这个数字。毛主席不解其意。毛主席逝世后,人们才醒悟“8341”四位数字代表着毛主席活83岁,当领袖41年。而九九正是毛主席归天之日。

    又有人说毛主席脸上那颗痣是一九三五年遵义会议后才长出来的。五八年简化汉字时,专家就是参照毛主席的脸形造出“国”字,否则——“城中有王即成国,是无须那一点的”。这是无稽之谈。不过十几年后,我因某次机缘看到毛主席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照片时,发现在遵义会议之前,他老人家的脸上确实没有那粒著名的痣。

    这些奇谈怪论只在我们年轻人之间私下流传,年纪大点的人并不掺合。相对于全民哀悼,举国悲痛,我与身边的朋友们并不怎么难过。对毛主席的称谓多半拿老人家来指代。青皮给我弹了根烟,说,“老人家去世了,我妈哭得可伤心了。有什么好哭的?好像天塌下来了。我爷爷死的时候,也不见她抹这么多眼屎。”我自然不会接嘴,注意力都放在一个尖脸的女孩子身上,她有一个很男性化的名字,叫周红兵,不过,她的乳防真大,在秋日的阳光下是那样饱满结实,把宽大的蓝工作服都撑出线条。我想它们一定比馒头更好吃。周红兵忧心忡忡地说,“毛主席走了,天要变了。搞不好,我们就要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青皮就笑,“回到旧社会好啊,我做黄世仁,你做白毛女。但你别整天控诉我,那太烦了,没劲。我负责剥削长工,让李国安替我们做牛做马。你呢,每天就负责花枝招展,看见李国安不干活,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累了就叫他替你捶捶背、挠挠痒。得,必须天天吃饺子,吃得满嘴流油。再生一大堆娃,叫李国安的弟弟学狗爬。我们没事就躺在树荫下看着咱们的娃们骑在李国安他弟弟背上撒野。这样的日子,想一想,都美。”

    青皮的逻辑是混乱的,周红兵的脸蛋是值得夸奖的。我的弟弟李国泰十岁,念小学三年级了,比我还捣蛋,没事就在学校里欺负人,还特爱见义勇为。去年冬天,数学老师冤枉了他的一个女同桌,他在雪地里拉了一泡屎,等冻硬了,用雪裹了,放在讲台上。老师没提防,用手去抓,一捏不对劲,再捏,捏出一团黑乎乎的屎,脸都绿了。我帮他揩屁股都无数次了。搞得他们学校的老师人人认识我。这不,也顺便与周红兵也搞在一起了。周红兵是李国泰的语文老师。周红兵胀红脸,“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啊?”周红兵想走,我拉住她,说,“这种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理他做甚?”

    这天下午,我与周红兵并肩走在县一中后山的小路上,四下无人,我们中间的距离保持了一米。这也是路太过狭窄,要不,起码得有三米。周红兵很严肃地说,“李国安同志,你怎么与那种人混在一起?”周红兵说的是青皮吧。我嘿嘿笑,说,“毛主席在上,我可没与他混在一起。我可拦不住他在街头向我打招呼。这人的嘴还能堵上吗?”周红兵这才释然,大辫子一甩一甩,甩得我那个心痒,恨不得就在这杂草蓬生处,把她给办了。我拖长声调,背起毛主席的《泌园春?雪》,背得慷慨激昂,边背边用眼角余光打量我身边这位健美的姑娘。她的美与白素贞截然不同,有一种勃勃英气,眸子晶亮,带一点明朗的张扬,带一点清新的骄傲。若把这种女人骑在身下,一定有在大草原上纵横驰骋的感觉。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人间世 十八(2)

    我那时的脑袋就比公共厕所还脏。鲁迅先生是怎么说的?看到女人的胳膊就想到女人的大腿进而联想到*与*。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山下红旗招展,*的队伍摇旗呐喊,“打倒四人帮”、“打倒白骨精江青”、“打倒反革命分子王洪文”、“打倒政治流氓,文痞姚文元”、“打倒狗头军师张春桥”,还有什么诗朗诵“江上有座桥,晃晃又摇摇,总理请指示,是拆还是烧”……锣鼓声震耳欲聋。我想起小时候听见的大门牙与光脑袋的对话,不禁嗤嗤笑出声。周红兵问我,“笑什么?”

    我说,“你知道江青是谁吗?”

    周红兵毫不犹豫地说道,“当代的武则天。野心家,阴谋家。”

    我说,“她是毛主席的老婆。”周红兵脸上的怒色更盛,咬牙切齿。我还真担心她把牙齿咬碎,若瘪了嘴,怎么亲嘴?周红兵狠狠地挥了一下手,说,“所以说她是白骨精。不是她蒙蔽毛主席,四人帮能祸害中国人这么久吗?”我乐了。看小人书时,我就知道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叫褒姬的女人,是冰山美人,周幽王为博佳人一粲,搞烽火戏诸侯,亡了国。还有什么夫差,当勾践献上西施后,为美人儿建了个馆娃宫,不理国事,夜夜荒淫,结果成全了“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江青有褒姬、西施漂亮吗?就她那样的长相,倒贴钱给我,我还不乐意呢。毛主席那样伟大英明咋会……这些念头一闪而过。我当然不会把它们吐出嘴,更不会问出毛主席要不要拉屎这种愚蠢的问题。我飞快地点头,振臂高声呼喊,“打倒白骨精。金猴奋起千钧棒,王宇澄清万里埃。”周红兵甩甩辫子,笑道,“你记得的毛主席诗词真多。”

    泡妞是门学问。关键一点:投其所好。为达到与身边这个女人*的目的,我三句话不离毛主席的伟大诗词。可惜那时的我对“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这两句诗还没有比较深刻的理解,不然,也一定会当着周红兵的面大念特念天天念。

    很多年后,我应朋友之约,去饭店吃饭,巧遇已经做上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周红兵。席上,黄段子无数。多是文人骚客,水平也高,这个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那个“吟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个背“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那个诵“商女不知亡国恨,隔岸犹唱*花”……或有人不解诗句之意,便有高手代为解释,比如什么我是锄禾你是当午。大家就来评选哪个最黄,七嘴八舌,辩论不休。周红兵开口了,说的正是毛主席的这首七绝,《为李进同志题所摄庐山仙人洞照》。

    此语一出,几个杯盏落地,众皆叹服。

    遗憾的是,一九七六年的周红兵并不具备这种可喜的幽默感。我都把毛主席的诗词从头念到尾再从尾念到前,还背起老三篇,但当我试图往她那边靠近几厘米,她似被毒蛇咬了,身子马上往另一侧移去。我们之间的距离是一个精确恒定的常数。我很失望,心里特别急,感觉自己是耗子,对着一个光滑的鸡蛋没法下嘴,回了家,整夜*。我决心把她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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