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七夕短篇小说_分节阅读2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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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沈蔚,北烟有她的程落。可是爱情的结果都是如出一辙,不是在一起就是分开,只不过遇到的过程不一样而已。

    南蓝和北烟在各自相爱一年后都同时想起了她们高中时看到的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也许在开头就应该交代一下,南蓝和北烟都是那种不容易过惯一种生活,容易倦怠的人。

    这也许可以成为她们放弃爱情的最好理由,其实,不管找多么体面的理由,只不过是借口罢了。所以她们索性就都说出了真话,爱着真累。

    南蓝和北烟同时写信告诉对方,决定放弃眼前的爱。还想回复到以前的单身生活,自由而没牵挂的飞翔。

    至于两个男主角,他们,只不过是她们累的时候的一个停泊的港湾,他们都不知道,南蓝和北烟是不会停止行走的,除非她们累了倦了,才愿意歇息。

    沈蔚和程落,他们好象是南蓝和北烟的一场声势浩大的劫,但只是劫,最终还是会偃旗息鼓的。

    应该说,沈蔚和程落是相似的,因为南蓝和北烟的目光是相似的,所以就连他们逃避爱情的方法也是相似的,那就是离开此时呆的城市,越远越好。

    彼时,相隔天涯,也许就不会如此心疼如海。彼时,不再相见,也许就不会如此想长相厮守。

    2002年。她们同时分手。接着,沈蔚北上,程落南下。

    如此简单,都逃到了陌生的城市,相隔十万八千里,但不可否认的是,沈蔚是爱南蓝的,而程落也一定是爱北烟的,否则,他们不会如此慌张如此不知所措。两个在爱情上处于弱势的男子。

    彼时,四个人,在两个城市,相安无事的生活,站在城市的顶端,彼此观望着对方的幸福。

    six一份过错足够让相爱的人从此天涯。

    南蓝和北烟依旧通信,信的内容开始简单明朗化,她们都聪明的不问对方曾经的那段爱情。

    南蓝开始忙着考导游证,北烟开始忙着塑造形象,她们都躲在城市的角落里如蚂蚁一样忙碌,也都开始渐渐忘记了岁月的模样。

    只是有一天,南蓝在抬头看天的时候发短信给北烟,会不会,有一天,你坐飞机从我头顶经过,而我却看不到。

    北烟回的很迅速,她说,如果有那么一天,到南京的天空时,我一定会往下面撒钞票,这样你就知道是我来了。

    后来她可能嫌撒钞票吃亏,就又追加了一句话,不过,我想还是换成撒硬币吧。

    南蓝拿着手机站在操场上开心的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说,北烟,我想你了。

    生活不闲不淡的继续着,南蓝除了复习考证,周末依旧习惯背着相机乱转,只是她知道,再也没有男孩会闯入她的镜头里了,即使是有,也再不会有沈蔚那样温暖了。

    北烟依旧习惯坐在和程落相识的地方吃野樱桃蛋糕,恍惚中,她总以为程落还坐在她对面喝珍珠奶茶。其实,她一直不想告诉程落自己不喝珍珠奶茶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想等到南蓝赚很多很多钱的时候会记得给她买珍珠奶茶的。

    南蓝和北烟,沈蔚和程落,此时已是天涯海角。南来北往的人群,渐渐冲淡了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幸福岁月。现在的他们,已都是丢失幸福的孩子,在大街上孤独的成长。

    其实绕了这么久,这么远,南蓝想,自己是真的喜欢沈蔚的吧。北烟亦如此。

    可是这又能怎样,年少的她们,太轻狂,不懂如何珍惜,所以,错失了她们最爱的人。

    2003年。王菲的新专集《将爱》又以火荼火燎的气势遍布大江两岸,南蓝和北烟在两个相距甚远的城市,边听边流泪,她们都知道,她们,已经永失吾爱。

    seven刹那天涯。彼此为安。

    南蓝开始实习,她经常带团东西南北的跑,可是她去北京的时候却和北烟断了联系,当时站在北京的街头,她打北烟的电话,可是那边却是冰冷的声音,你拨的号码不存在。

    那一瞬间,南蓝站在繁华的街头,把手机卡拔出来用力的踩在地上,但却忽然眼泪磅礴。北烟,我是不是丢失了你。

    东奔西走的生活使南蓝疲惫不已,她不再失眠,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午夜做着噩梦醒来。她只是在带团的时候时常会想起北烟的那张脸。她只是经常抬头看天上银白色的机翼,想北烟是不是此刻正在飞机上笑靥如花。

    可是,可是,她竟然发现自己再也想不起北烟的脸了。

    导游其实是个最寂寞的职业,因为身边的人来了走,走了来,你看到的永远都是陌生的脸庞。

    北烟换了新手机号给南蓝发短信,一直没回应。那时,南蓝的手机电板没电了。而她第二次给南蓝发短信,依旧没回应,于是她打过去,而却是接不通的信号。那时,南蓝正站在北京的街头踩那张手机卡。

    此后,南蓝只得另换手机卡。于是,两个人终究还是断了联系。

    北烟每天仪容万千的在飞机上招待南来北往的人,她乘的飞机经过了无数次南京,可是她却忘了撒硬币下去。

    end is end往南往北。忘南忘北。

    也许故事这么平淡的结束是会让人有遗憾的,两个曾经如此美好的女子到最后竟然孜然一身。

    所以故事以时间的弧度慢慢的继续。2005年,有一年多没联系过的南蓝和回到了她们最初的城市,从朋友口中听说北烟也回来了,于是要来了电话。

    一年多没见了,两个人有了各自的生活圈子,不再是如以前一样有一杯珍珠奶茶喝就满足的女孩子了,南蓝的身边站着一个玉树临风的男子。那男子看南蓝时满眼满眼的温柔,仿佛能掐的出水。

    他和沈蔚很像,都有同样的温暖,很多时候,一闭眼,南蓝总以为站在自己身边的是旧时的沈蔚。

    南蓝只是不知道,北烟身边是否也有这样一个温暖的男子。

    拨通电话,听到那边“嘟~~~嘟~~”的等待声时,南蓝握话筒的手都上颤抖的。

    喂?请问你是?

    我是南蓝。

    南蓝?我的天啊,你在哪儿?那边响起北烟激动的声音。

    我现在在“蓝色天空”等你,快过来,不见不散。

    好。

    南蓝挂了电话,手微微的热了起来。她靠在身旁男子的肩膀,男子伸出手抚平她紧皱的眉头。宠溺的看着她。

    当北烟挽着身旁男子的胳膊走进“蓝色天空”时,第一眼就瞥见了坐在角落的南蓝。可是,忽然,四个人相对愕然。

    因为。

    因为,南蓝看到北烟挽着的男子,是沈蔚。而北烟看到,南蓝身旁依偎的男子,是程落。

    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小。

    我们那么小,回到了最初的那一点。可是却已是物是人非。

    北烟忽然想起初次见到南蓝的那个叫“网”的文,南蓝在里面说,这个精致的城市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我们就是网里的鱼,终究是无处可逃的。

    这算不算一个完美的结果?

    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对方,南蓝给北烟点了珍珠奶茶,是的,南蓝半年前辞了导游的工作开始写文字,她走过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后来半年写了很多文字,赚了很多钱,开始在文学圈展头露角,她给北烟点了珍珠奶茶,她们都不是以前那样一贫如洗的孩子了。

    所以,她们的爱情也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青嫩了。他们只是安静的看着对方,生活在他们的脸上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他们安静的说着现在的生活,他们聪明的谁都没有点破。

    最后的最后。北烟挽着身旁的男子,曾经属于南蓝的沈蔚,而南蓝,她依着曾经属于北烟的程落。

    北烟向北,南蓝向南。北烟向左,南蓝向右。

    2005年。有个叫苏南蓝的女子红透文学圈,她的新书名字是《往南往北,忘南忘北》,扉页写着,献给我最亲爱的北烟,不管如何辛苦,至少我们此刻,都在幸福。

    2005年。王菲宣布退出歌坛,北烟看到她幸福的站在李亚鹏身边微笑,忽然间,手里的书掉地,然后,泪流满面,是的,岁月可以改变一切,但是,至少,不管改变什么,至少,她们现在是幸福的。这就好。

    17《走失在记忆里的塔塔》

    作者:夏七夕

    [我可以用生命来向你保证我北小乐的专一。]

    我领着一群人冲进餐厅时,一眼就看到排在队伍中的夏微微,我凶猛地把她从人群中拖出来时,喧哗的餐厅忽然就开始寂静起来,所有人都围了上来。

    夏微微很瘦弱,穿着一条白色棉布裙,眼睛里仿佛终年带着雾水般的忧伤,怪不得陶塔说她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心疼,也怪不得,陶塔会那么决绝的与我说分手。

    “夏微微,我警告你,最好远离陶塔,不然我林七夕让你好看。”

    夏微微咬着嘴唇不说话,但眼睛里却开始泛起一圈一圈雾气涟漪,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手里的洁白饭盒低垂着,嗫嚅道:“我……没有……。”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一阵动,然后让出一条狭窄的路,陶塔眼神冰冷的走过来,大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差点把我箍的掉眼泪,他皱着眉头,“林七夕,谁让你自以为是的,微微又没有招惹过你。”

    我看着眼前洁白干净的陶塔,他的眼神带着怒气,他的嘴角不再上扬成一个柔软的弧度,而是僵硬无比。他连名带姓的一起叫我林七夕,却亲昵的叫她微微。

    这就是那个会对我温和微笑,帮我买饭,给我做笔记,替我排队买电影票的男孩吗。这就是那个与我相恋半年,总是被我温柔的唤作塔塔的男孩吗。

    我忽然觉得心口被人撕开一个大大的洞,那种空荡荡的冰凉,仿佛要将我吞噬,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我仰起头时,却露出灿烂而张扬的笑脸,挑衅的看着他们,漫不经心的冷笑道:“心疼了?塔塔。既然这样,那么今天也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从今天起,我林七夕,就与你在此一刀两断!”

    我转身欲走时,却有个人影挡在身前,抬起头,看到一张明亮的脸,笑的兴高采烈的眸子,他说:“小夕啊,你们终于分手了,我等这一天好久了,我一直都喜欢你的哇,现在,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周围唏嘘一片,有的吹起了口哨,可是,我林七夕是谁啊,a中出了名的不良少女,我能输下这个气魄吗,我仰起头,拂了拂下红色的短发,定定的看着这个不比陶塔差半点的洁白少年,“但是,我最讨厌背叛我的人。”

    他笑了笑,嘴角扬起洁白而柔软的弧度,说:“我可以用生命来向你保证我北小乐的专一。”

    “那么,亲爱的北小乐,我们走吧”。

    [错了错了,鸵鸟鸵鸟,你别哭啊。]

    在这之前,我是认识北小乐的。北小乐是小我两级的学弟,入学那天,就被我和小姐妹看中。

    北小乐的球鞋总是洁白洁白的,北小乐的衬衫总是能随风荡起可爱的弧度。

    北小乐的眼睛会说话,北小乐微笑时会露出一颗小虎牙,北小乐是个英俊的美少年。

    这是我和小姐妹们发花痴对他研究n天得出的真理。

    每次去餐厅吃饭,我们都坐在靠近北小乐餐柜旁边那张桌子。

    只为等北小乐吃完,然后洗了碗筷,放碗筷到餐柜时经过我们的桌子。

    本是一群吃饭姿态粗鲁的女人,但只要看到北小乐的影子,就都会立刻坐直身子故作优雅。

    我边嚼着土豆丝边想,啧啧,北小乐真危险啊,每天都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觊觎着啊。

    为了让北小乐脱离险境,归我所有,也为了显示我飒爽的女侠风范,我就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那天,当北小乐再次经过我们餐桌去放碗筷时,他背对着我们站在餐柜前,我毫不犹豫的拔出嘴巴里的勺子,像小李飞刀似的把勺子扔过去。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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