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七夕短篇小说_分节阅读7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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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我呆呆的愣在那里。我从没想过,幸福会来的这么快,我以为,会是我先开口呐。反应过来后,就欢喜的使劲点头。这,就是惊天动地的喜欢吧。

    我告诉北小乐我和余飞扬交往时,他定定的看着我,他说:“猫七,你知道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只不过一起坐了一次摩天轮而已!!!”

    “北小乐,请不要看轻我的爱情。这不是一次摩天轮的缘故,当爱情来临时,只一眼,就会明白是万年。”

    “呵呵,你真是疯了,那——随便你了,以后不要找我哭。”北小乐转身走开。这是第一次他对我真正的发脾气,他的眼里没有了温柔,而是急噪的慌乱。

    但是,被喜悦冲昏头了的我,却置之不理,反正,我从来都把他当哥们。

    北小乐临走前,我不忘威胁他:“你要是敢告诉我妈或者你妈,我就灭了你。”

    北小乐瞥我一眼,理都没理,转身就走。

    从那以后,上学放学,陪伴我的,不再是北小乐,而是余飞扬。但为了怕我妈发现,每次,北小乐依旧等着我陪我走出小区门口。然后,我上前握住余飞扬的手,北小乐看都不看我门一眼,走在前面。我和余飞扬在后面,慢悠悠的走着,幸福而美好。

    我像一个惶恐的孩子,小心翼翼的握着自己的幸福。生怕有一天,这幸福像沙子,越握的紧,越流逝的快。于是,我开始变的神经兮兮。

    一起出去玩时,看到别的女生和余飞扬说一句话,我都会无比生气。余飞扬总是说:“猫七,你不要这样。”

    我就会沉默不再吭声,余飞扬,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的患得患失,也许是因为你太过美好,让我想独自珍藏。

    这样的念头让我越来越自私,而余飞扬也由开始的耐心解释到后来的不耐烦。于是,终于有一天,事端被挑起,于是就像大火一样蔓延开来。

    那天,我在校门口等了好久,都不见余飞扬来接我,于是我就骑着蓝色的单车去找他。

    在我刚到一中校门口时,就看到他推着银白色的单车和一个推着粉红色单车的女孩并肩出来,那个女孩,我知道,是上次酒吧门前遇到的,我记得余飞扬叫她夏小微。

    他们有说有笑的走到我面前,女孩低头,嘴角带着轻浅的微笑,她说:“谢谢你,余飞扬,我先走了。”

    余飞扬点点头,直到女孩骑着单车走远,才转头看我,微笑道:“抱歉,今天有点事情耽误去接你了。”

    我冷笑:“我怎么承受得起你余飞扬的道歉呢。”然后骑上单车就飞快的走开了,余飞扬从后边追上来,“猫七,你是不是吃醋了?”

    “我吃什么醋啊,我哪有资格吃你的醋,你魅力多大啊。”我自嘲的笑道。

    “猫七,她这次考试没考好,你知道,夏小微这样的女孩把考试看的很重要,放学时,我看她在哭,就忍不住走过去安慰了她几句。”

    “余飞扬,你不是很讨厌她吗?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去安慰她?!莫不是你一直喜欢她,而我只不过那次傻瓜的当了你一次挡箭牌。”

    “猫七,你在说些什么!!!我只不过觉得她经常帮我请假做值日,所以看到她难过才去安慰她的,就当朋友之间互相帮助。”余飞扬冲我吼道。

    “呵呵。那你们继续帮助吧。我退出。”

    余飞扬猛地刹车,“猫七,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也停下来,回头看他,夕阳把我们的背影拉的很长,交叠在一起,看起来幸福而哀伤。他的头发挡住了他明亮的眼睛,但他的嘴角线条却无比僵硬。

    我的心仿佛玻璃一样碎散开来,我咬了咬唇,却依旧直着脖子倔强的说:“是的,余飞扬,你听清楚了,我说我退出。”

    北小乐找到我时,我正窝在网吧里玩游戏,那时,正是午夜,他把我拖出网吧,气急败坏的说:“猫七,你知不知道大家找不到你都很着急!”

    我低下头,喃喃的说:“北小乐,我们分手了!”

    北小乐生气的脸,忽然变的很温柔,他抚着我的头发,一把抱我在怀里,他说:“猫七,没事的,你还有我。”

    听到他这句话,我终于哇哇的大声哭了起来,我捶打着他的肩膀,边哭边呜咽的说:“你这个混蛋,都是你,都是你诅咒我,你是混蛋!!”

    “好好,我是混蛋,我是坏蛋,我不应该诅咒小气,我现在赔礼道歉。”

    我不知道窝在北小乐的怀里哭了多久,但我知道最后眼泪都流干了,就靠在他的怀里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已是在自己家里的床上。我妈端着水果粥走进来,斜着眼睛看我:“舒服了吧,昨天晚上小乐为了找你都急疯了。”

    我接过水果粥,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我妈坐在旁边跟我掐:“你不就失恋了吗,至于吗!”

    刚喝进嘴里水果粥差点喷出来,我转头看我妈:“你不反对我早恋?!”

    “这都是青春应该经历的,我有什么好反对的。”

    “哎呀,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开明?!那就是说以后我可以随便恋爱了?!”

    “别占了便宜还卖乖,你以后再敢就等着我揍你吧。”

    我继续喝水果粥,瞧瞧,这是一什么妈。

    “喝完就下楼找小乐吧,他在外边等你好长时间了。”

    “这大星期天的他等我干吗?”

    “我怎么知道。”

    我走出门外时,看到北小乐那张笑的特温柔的脸,他说:“hi,猫七,一起去坐摩天轮吧。”

    那一瞬间,我有落泪的冲动,我想起那时遇到余飞扬,他说着同样的话。于是,我从那一刻开始沉陷。

    北小乐看着我站在那里不动,走上前拉住我的手,他说:“猫七,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让你快乐。”

    我眼睛里掉下一滴眼泪,滴进脚下的水泥地上,抬起头,我笑的异常灿烂,我说:“北小乐,我一直都知道。所以,我们走吧。”

    那天的阳光很好,我口袋里装着北小乐给我买的彩色糖果,和他一起坐在摩天轮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可是,再也触摸不到幸福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说,北小乐,这是我最后一次坐摩天轮。

    北小乐沉默的点了点头,欲言又止。我接着说:“北小乐,你知道吗,我觉得我和余飞扬的爱情就像坐摩天轮,从高空到地面,从幸福到悲哀,最后,碎了一地的回忆。”

    北小乐转过头,定定的看着我,有风仰起他的头发,他的白衬衫,以前,我知道北小乐的优秀,那只是在别人口里。而现在,我却才发现,北小乐也是一个好看优秀的男孩子,甚至,他比余飞扬要优秀很多,可是,我却再不能心动。

    有时,两个人不想再见时,即使是一个校园里,也会千方百计的闪躲。更不用说本就是不同的学校,我和余飞扬自那天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

    我上学放学,陪伴我的,又变回了北小乐。我也不再叛逆了,我去了耳环,染黑了头发,穿最整洁的白衬衫和蓝色棉布裙。我的包里,再也不装烟了,而是装了好多北小乐妈妈给我的彩色糖果。

    我妈假装讽刺我道:“哟,终于迷途知返了。”

    我斜着眼睛看她,“不知道谁在北小乐他妈面前说,我家小七现在真是懂事了,让我安心了。”

    “又不是我说的。”我妈默默的心虚的去削苹果了。可是,我低头时就觉得有眼泪充盈着整个眼眶,我知道,我以前一定让她担了不少心,不然她的头上怎么会多了几根白头发呢。

    在我背着书包和北小乐一起迎着阳光上学时,我就会觉得这样好和谐,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而余飞扬,他也终于在我的回忆里埋葬。想必,在他的回忆里,我亦如此。我们终于成为彼此生命里的过客。

    原来,青春时的爱,真的单薄而脆弱,一句话一个小动作,可以让彼此开心好半天,而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同样可以让彼此难过好半年。甚至可以让彼此分道扬镳,而却不能殊途同归。

    偶尔一天在大街上,我碰到余飞扬,他的身边,站着那个叫夏小微的女孩。他们站在那里,是那么的般配。我拉着北小乐站在远远的地方观望着他们,终于泪流满面。

    我也终于可以平静的说:“北小乐,我忘记了摩天轮,我们相爱吧。”

    最后的最后,坏女孩和好男孩在一起,变成了好女孩。而坏男孩和好女孩在一起,变成了好男孩。他们,最终都成了好孩子。

    我只是在很多风吹过的日子,淡淡的想起那年那月的摩天轮,还有那个眼神干净淡漠的男孩,只是,在我的记忆里早已模糊,只剩下淡淡的身影。

    这个故事里,谁都没有受到伤害,只是让我明白,坏孩子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因为他们身上的气质太相似,都是倔强而嚣张,任性而狂妄。他们不肯委屈自己,所以,只能被岁月分离。

    就像我猫七,当初曾多么的喜欢余飞扬,到最后,却还是忘了他的模样。

    43《我住在回忆里》夏七夕

    【1】

    彩彩是一个特别不靠谱的小孩。

    比方说我们是因为两个人同时在呀呀论坛发帖叫饿而认识的。

    我是因为太晚了,半夜三更,路上没人太荒凉,不敢出去买吃的。彩彩就整个儿一个无聊,随便叫叫的。

    面对论坛无人的情况,再矜持和温饱之间,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没有任何思想挣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不顾矜持的回帖对彩彩说,不如你来接我出去吃东西,我请客。

    彩彩特jian的回道,为美女服务是我的荣幸。

    然后我便收到彩彩的密信,他说,美女加我qq,发张照片过来看。

    他的语气轻佻浪荡,要在以前我准让他滚蛋了,但是那天我除了饿,还有寂寞,满满的像水草一样纠缠着我。

    于是我也轻浮的加了他的qq丢了张照片过去问道,怎样,值得你来接我吃饭吧?

    彩彩回到,值,太值了!千寻,我觉得你长得特像我未来的女朋友。

    千寻是我在论坛的名字,我看到彩彩的话笑了起来,无聊的接到,可惜名花已有主。

    彩彩不信,美女说谎一点也不可爱,你要是有主了,也轮不到我来接你吃饭。

    我想回话和彩彩调侃几句,但手放在键盘上却始终敲不出那句“我真有男朋友”。是啊,有男朋友的女生怎么会半夜请别的男生吃饭。

    一阵难过像水一样覆盖在心头,彩彩并不知道他的话有多么一针见血,只说,等我十分钟。

    我看到彩彩时差点昏过去,我从没想过,他这么年轻,他站在路灯下,身穿白色nike套头衫,笑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十八九岁的模样。更让我崩溃的是,在他身后,停着一辆宝蓝色的小尼桑。他像一个只跨子弟似的晃着手里的车钥匙,看到我时大叫,天啊,姐姐,你发的是别人的照片吧。

    我穿着家居服,拖鞋,顶这两天没洗的头发在穿戴整齐的他的面前自惭形秽。但我仗着老人家的身份,走上去假装愤怒的踢了他一脚说,小孩,姐长的很耐看好吗?

    彩彩沉默了一下,乖乖的答道,哦,明白了,是需要我耐心看。

    那天晚上我彻底疯了,我智商不太高,所以总被这个自称iq高达120的小孩戏弄。但他揶揄我时表情又特别乖巧,让我有气无处撒。

    菜菜说其实他本来是想泡个女朋友的,谁知道看到我这个姐姐后就幻灭了。

    我鄙视他道,你还愁没有女朋友?彩彩托着腮,故作忧伤的说,你不懂高处不胜寒的寂寞。

    我不理会他这个神经病,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吃烧烤。

    我平生就两个爱好,其中一个就是吃烧烤。我曾对某人说,如果我们吵架,你带我去吃烧烤,我就立刻不和你生气了。

    那时某人白了我一眼说,阮千寻你嫁个开烧烤摊的不就得了。

    我说,你去开,我嫁你。

    某人说话时的表情,松动的眉毛,在我眼前逐渐清晰,模糊,再清晰,再模糊。像一幅沾满尘埃的水墨画。

    地上的酒瓶越来越多,我开始有些醉意了,彩彩在旁边说,姐姐别喝了。

    我却笑着冲他摇头,没有人知道,每次我一想起某人就必定会喝的酩酊大醉。否则,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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