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自己之前为什么一直抗拒路先生了,不仅因为当年他抛弃了自己母子。更因为有这样一位父亲,你根本就让任何一件事彻底成功。
他的房子是他爸帮忙买的。
他的奖是他爸帮忙要来的。
他的电影票房是他爸作假做出来的。
路长歌看不见眼前的路先生,他咬牙切齿地瞪着前方,“你真叫我恶心。”
这句话路先生以前也听到过。可是无论哪个人说都没路长歌说出来有分量,压得他喘不过气,压得他心在胸腔里翻了个跟头,整个人栽在了地上。
路长歌侧耳听着房间里家具碰撞的声音,半响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两个星期后,路先生的医生再也隐瞒不住路先生急剧恶化的病情。他对路夫人和路长歌表示遗憾,他已经尽力控制癌细胞的扩散了,他和路先生合力奋斗了一年有余,最终还是不能创造医学界的神话。
路夫人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没有哭,她只是将房间整理好,然后把路先生接回家修养。
路先生罹患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的消息扩散开来,路家的访客再次缤纷不绝。可如同上次对路长歌探病一样,路夫人感觉不到任何诚意,绝大多数的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让人心寒。
病榻上的路先生下令闭门谢客,随后请律师修改了他在一年前拿到诊断书之后立下的遗嘱。出乎所有人意料,路先生把全部家当留给了路夫人,她若改嫁可以将这些家产全部带走。这样一来,所有人心目中的继承人路长歌没有拿到一分钱。虽然他是路夫人的儿子,可他对这些财产不具备支配权,他动用这些钱的唯一方法就是向母亲索取。
路先生在弥留之际将路长歌叫道病床前。
“不留给你,不是气你。而是我对你做的,唯一一件对的事了。我曾经以为,是狮子永远都是吃肉的,所以把你当成了和我一样的人。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你除了性子像我以外,再没有和我相同的地方了。”
路长歌的手被路先生握在手里,他一点都没听进去路先生的话。
他所感受到的,只有震惊。
因为没有视力,所以他能清楚地感受到手里的那只大手,骨骼是多么分明。他不禁用手去摸那只胳膊,竟是瘦骨嶙峋。
他印象中,两个月前路先生还是健康的,原来癌症真得可以以这么快的速度摧毁一个人。
路长歌不知不觉地苦了一场。在放开路先生手的瞬间,他喊了一声“爸”。
路先生对路长歌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成祥的父母,不是因为我。以后他回来,你帮我告诉他。还有,你们俩,不合适。”
宁友川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是在路先生去世两天后。
王柏川气喘嘘嘘地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嫦娥的父亲去世了。
那一刻,宁友川有一种冲动,想去看看路长歌,把他抱在怀里,告诉他,至少还有我。
可是这样想的同时他也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资格。
路先生去世三天后下葬,葬礼低调而简单。路先生的财产全部给了路夫人,这使得他的那些远亲无人参加葬礼。送他进入路家墓地的,只有路夫人母子,主治医生,法律顾问,和他生前的几个得力助手。
医生临走前路长歌问了他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路先生最后的病情急速恶化,是不是因为情绪的波动。
医生没有回答,实际上这个问题路长歌自己已经有了答案。
第二个问题是,路长歌脑子里的血块,通过开颅手术治愈的可能性有多大。
关于这个问题,医生答应帮他联系一位经验颇深的脑壳大夫,让他们进一步商讨。
路家请的阴阳先生最后念了一段孝子辞,路长歌听着棺椁移动的声音,突然仰天长啸了一声,“爸——”
他和他,这一辈子的父子做得太失败。
路长歌眼睛看不到,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在葬礼现场像他一样悲伤的,除了路夫人,还有一个人。
成祥站在一根柱子的后面,看着灵堂上的黑白照片,内心里的伤痛再也掩盖不住。
那个人,他曾经爱过,后来又恨之入骨。
现在,他成为坛子中的一捧白骨,仿佛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成翔看了一眼跪在灵堂中央的路长歌,抑制住了过去看他的冲动。他转过身,带着耗子离开了现场。那是他有生之年,最后一次踏上中国的土地。
路先生去世后的两个月,著名男演员向阳被诊断罹患忧郁症,暂退影坛。有人称这是风云对向阳的雪藏,因为他牵扯了某位重量级导演的私生活,还与得罪了某位权贵……
同一时间,路长歌接受了开颅手术,在百分之五十的成功概率下,他幸运地提前复明了。
作者有话要说:快完结了。我会努力把所有的伏线都圆过去。
86
86、终章
时光荏苒。路先生辞世一年,路夫人从事公益事业,路长歌也搬回到自己那套小复式生活。在这一年里,他又创作出三部话剧,都受到了业内专家的好评。他与宁友川也在公共场合见过几次面,还在一次电影节上合照过一次。
两个人相逢都是客客气气,谁都没多说一句话,或是走近一步距离。
路长歌知道,自己只不过是宁友川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而宁友川于自己,也是亦然。
这期间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路长歌拜了郑永平为师。在他弄砸的那次金梅奖上,郑永平的作品获得了最佳编剧奖。如果他如以往那样年少轻狂,恃才傲物的话,他会认为这是机遇、机缘等等诸多因素造成的结果。但是当他经历过这些事,真正沉下心来去看那些作品,他领悟到了什么是生涩什么是成熟。
所以他一次次去拜访郑永平,两个人虽以忘年交相称,实则已经是师生了。
路长歌仿佛回到了念书的时候,潜心创作,认真生活,和母亲好好相处,偶尔怀念一下路先生。
不过这份平静的生活没有持续太久,最终还是被打破了。
在莺飞草长的春季,关于路长歌剽窃抄袭请枪手代笔的流言四起。而掀起这些留言的人,是路长歌的助理,秦怡。
路长歌之前眼睛看不见,所以很容易忽略身边的细节。他不知道秦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或者说秦怡是不是一开始就抱着那样的心思。他甚至是过了许久,接到一个记者的电话之后,才知道秦怡出面指控自己剽窃了他的作品《绝世孤独》。
秦怡指出,路长歌在失明期间与自己讨论话剧创作,听了自己成形的作品《绝世孤独》。路长歌将这部话剧署上自己的署名交给发行商,自己被当做了枪手。
一时间,舆论哗然。
路长歌主笔的电影正在宣传期,这个新闻无论对电影还是对路长歌都有着不浅的负面影响。群众要求路长歌对此做出解释,路长歌却拿不出一点证据证明秦怡的话是假的。
当初他处于失明阶段,一切创作都由口述完成。
统稿用的是秦怡的电脑,打印成册也是由秦怡交给孙老师审阅。
这根本就是论不清的,真相只有他和秦怡两个人清楚,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秦怡的舆论压力也不小,但是对他来说,已经是孤注一掷了。这是他上位的最好机会,也有可能是唯一机会。
他要一举成功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根本不可能退缩。因此他打电话给向阳,寻求他的帮助。
“我已经按照你的要求做了。官司我肯定是打不赢的,我认为师兄也不会走法律这条路,以他的性格,大概会不理睬。他声名受损,你达到你的目的后,我希望你可以兑现当初的承诺。”
电话另一边的向阳声音冷冰冰的,“你放心。我知道了。”
面对媒体的轰炸,路长歌一直没有站出来解释自己。如今他已经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青年编剧。他的作品轻松幽默,不乏人生哲理。许多喜欢他的粉丝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爱你的时候捧你上天,恨你的时候踩你入地。
所以不出几日,路长歌就由一个才高八斗的偶像,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再加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学院奖和金梅奖失利的旧事被挖出,路长歌的处境再次不妙起来。
第一个站出来的人是郑永平。他以轻蔑的口吻质问向路长歌叫板的青年助理,“你们啊,嫩得很。”郑永平的道理很简单,《绝世孤独》达到的境界并非秦怡所能达到的,它所表达的情感是路长歌“穷而后工”,有感而发。秦怡不服的话可以再写一部《绝世孤独》来证明自己。
路长歌了解郑永平桀骜不驯的脾气,他知道他一定会不惧牵连,为自己说话。但他没有想到,第二个站出来的人,会是宁友川。
宁友川发布博客,简简单单几句话就将局势逆转了。
“我愿意相信路长歌的为人。我知道这次事件是一个事业不顺的青年对自己前辈的恶意诬陷。在影视行业,借人上位的事在不断发生,我宁友川力挺路长歌。”
如果所郑永平的话能让大众肯定路长歌的专业功力的话,那么宁友川的话就是给大家打了一记强心针。
宁友川的话无论对错,都由千万人毫无理由地追随。
这就是大腕儿。
本来事件可以逐渐平息,人们可以把这次揭发事件当做是饭后的笑料和谈资。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有人在网络上大量张贴了路长歌与宁友川的亲密照。照片说明,两个人曾经是亲密的情侣关系,宁友川的话不足为信,并且有着为路长歌洗白的嫌疑。
网络沸腾了。
影视行业沸腾了。
风云影业沸腾了。
陈四云疯了。
比人气才子路长歌抄袭更具爆点的事发生了——路长歌是同性恋。比路长歌是同性恋更具爆点的事发生了——宁友川也是同性恋。最戏剧化的事莫过于,路长歌与宁友川竟然是情侣……
媒体的反应已经不能用“强烈”来形容了。
风云影业面临巨大的公关危机。
陈四云出离地愤怒了。
一年前向阳拿着那些照片找自己要角色的时候他已经让向阳保证交出了全部的备份。没想到他居然误信了一个小人。其实风云少一个宁友川,对陈四云并不会造成致命的打击。但是陈四云一是咽不下这口气,二是见不得好朋友宁友川被人这样暗算。
无奈他就是再生气,也无济于事。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些照片经过鉴定,并无ps痕迹。宁友川和路长歌出入酒店、同乘轿车,甚至同塌而眠的照片被疯狂转载,坐实了这起丑闻。
陈四云给宁友川打电话,命令他一星期之内不准走出自己房子半步。也不许去找路长歌。并且专心准备一个星期之后的记者招待会。
与此同时,路长歌正与秦怡面对面坐着。
秦怡最开始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他以为自己按照向阳的意思去咬路长歌,对路长歌造成的危害并不巨大。那种不痛不痒的负面新闻过几天就会被人们淡忘,这样自己也不算太过分。
可是他没想到,向阳居然还有后招。他利用自己挑起的事端,把事情扩大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面对路长歌,已经抬不起头了。
路长歌修长的手指有韵律地敲击着桌面,他招呼服务员给秦怡蓄满茶杯。
“你看我出门都不敢摘墨镜,小师弟,你这一手玩大了。”
路长歌皮笑肉不笑的,秦怡看着心发慌。
“师兄,照片不是我发的。”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我找你不是兴师问罪。我就想问问为什么,我好奇。”
秦怡的思绪飞快地转了一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0_10715/2836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