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曼哈顿,是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以前她从未告诉过莫娜她有个哥哥,就在那天她打电话公布了这个消息——或至少是一部分信息。“你有个哥哥,他很棒,很有名,我要带他来纽约见你。”她说。莫娜当时正在写一部小说的结尾,是关于她母亲以及她们如何从威斯康星州游历到洛杉矶的经历,书名叫《在别处》。读过这本书的人不会惊讶,乔安妮向莫娜说起自己长子的方式有点儿怪异。她不肯说他是谁,只是说他曾经很穷,现在有钱了,很好看也很有名,有长长的深色头发,住在加利福尼亚。莫娜当时在《巴黎评论》(theparisreview)工作,那是乔治·普林顿(eplipton)主办的文学期刊,办公室在他位于曼哈顿东河附近别墅的一层。莫娜和同事们开始猜她哥哥是谁。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travolta)?那是大家认为最可能的一个键底。他们还猜到了其他演员。其间某个人说了句“也许是苹果公司那几个创始人之一呢”,但是没人想得起他们的名字。
他们的会面安排在瑞吉酒店(stregishotel)的大堂。乔安妮·辛普森把莫娜介绍给乔布斯,结果居然真的是苹果的创始人。“他非常直率可爱,就是个普通的、和善的人。”莫娜回忆道。他们一起坐在大堂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带着妹妹一起出去散步,就他们两个人。乔布斯兴奋地发现有个跟自己这么像的亲妹妹。他们都对自己的艺术非常执著,对周围环境善于观察,敏感而又倔犟。当他们共进晚餐时,他们会注意到相同的建筑细节或有趣的事物,之后会兴奋地谈论。“我妹妹是个作家!”他喜形于色地告诉苹果的同事们。
1986年底,普林顿为《在别处》举行庆祝会时,乔布斯专程飞到纽约陪同莫娜出席。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尽管当中也有磕磕绊绊,这也在所难免——想想他们都那么有个性,又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得以团聚。“一开始莫娜对我的出现并不是很兴奋,尤其她妈妈在感情上又对我那么投入,”乔布斯后来说,“但随着我们渐渐相互了解,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而且她是我的亲人。我不知道没有她我该怎么办。我难以想象会有比她更好的妹妹。我那个同样是领养的妹妹帕蒂跟我从不亲密。”莫娜同样对他的感情也越来越深,有时还会非常护着他,虽然她后来写了本关于他的小说《凡人》(aregurguy)其中描述了他的各种怪癖,让人看了很不舒服,但很准确。
会引起他们争论的事情之一,就是她的着装。莫娜穿得像一个生活困顿的小说家,而他会怪她衣着不够迷人。有一次他的评论实在惹恼了她,她给他写信说:“我是个年轻的作家,这是我的生活,我没想当模特。”他没有回信。但没过多久,从三宅一生的时装店寄来一箱衣服,这位设计师因其筒洁风格和科技元素而成为乔布斯的最爱之一。“他会去为我买衣服,”她后来说,“他能选出非常棒的,正好是我的尺码,颜色也很适合我。”有一套裤装他特别喜欢,包裹里居然有三套完全一样的。“我还记得我寄给莫娜的第一箱衣服,”乔布斯说,“是些淡灰绿色的亚麻裤子和上装,很衬她的红头发。”
第二十章 凡人 爱就那么回事 失散的父亲
当时,莫娜·辛普森一直在努力寻找他们的父亲,他在她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了。通过曼哈顿两位知名作家肯·奥莱塔和尼克·派勒吉(i),她结识了一位退休后开侦探所的前纽约警察。“我把当时仅有的一点儿钱都给他了。”辛普森回忆说,可是并没有找到她父亲。后来她在加利福尼亚遇到另一位私家侦探,通过机动车管理局捜索到了阿卜杜勒法塔赫·钱德里在萨克拉门托的一个地址。辛普森通知了哥哥,然后从纽约飞过去找他,显然,那是她的父亲。
乔布斯对见他丝毫不感兴趣。“他没有善待我,”他后来解释,“我并不是对他有意见——我很高兴我活下来了。最让我不满的是他对莫娜不好。他拋弃了她。”乔布斯自己也抛弃了私生女丽萨,当时还正在试图恢复父女之间的关系,但这并没有减轻他对钱德里的反感。辛普森一个人去了萨克拉门托。
“当时非常紧张。”辛普森回忆道。她发现父亲在一家小餐馆工作。他见到她似乎很高兴,但是对整个局面都表现得很被动。他们聊了几个小时,他讲述了离开威斯康星之后,他如何从教书转到了餐饮生意。他的第二次婚姻很短暂,之后又跟一个有钱的年长些的女人有过一段长一些的婚姻,但再没有过孩子。
乔布斯之前告诉辛普森不要提起他,所以她只字未提。但是她父亲不经意地提到,在她之前,他和她母亲还曾经有过一个男孩。“他怎么样了?”她问。他答道:“我们再也没见过那个孩子。他不在了。”辛普森犹豫了一下,没说什么。
接下来还有更惊人的。钱德里描述他曾经经营过的餐馆,强调说曾经有些很不错,比现在萨克拉门托的这个要漂亮。他有点儿激动地说,真希望她能看到他在圣何塞北部经营的那个地中海餐厅。“那个地方真棒,”他说,“所有科技界的成功人士都会去那儿,甚至包括史蒂夫·乔布斯。”辛普森惊呆了。“是真的,他来过,而且他很友善,小费给得很多。”她爸爸接着说。莫娜强忍着没有脱口而出,史蒂夫·乔布斯是你儿子!
跟父亲告别后,她偷偷用餐馆的付费电话打给她哥哥,安排在伯克利的罗马咖啡厅(expresroa)见面。像是述嫌这个家庭的故事不够丰富多彩,他届然把丽萨也带来了。丽萨已经上小学了,跟她妈妈克里斯安生活在一起。他们到咖啡厅时,已经快晚上10点了,辛普森把故事一股脑儿地讲了出来。当她提到圣何塞附近那家餐厅时,可想而知乔布斯大吃一惊。他还记得去过那儿甚至还见到了他的生父。“这真是神奇,”他后来谈道,“我去过那家餐厅几次,而且我记得见到了老板。他是叙利亚人。我们还握过手。”
尽管如此,乔布斯还是不想见他。“那时我已经很富有了,我不敢肯定他会不会来敲诈我或是去跟媒体说什么,”他回忆道,“我让莫娜别跟他谈起我。”
莫娜·辛普森从没提过,但是多年以后钱德里在网上看到有人谈到他和乔布斯的关系。(一个博客注意到,辛普森在一本书里把钱德里列为她父亲,据此猜到他一定也是乔布斯的父亲。)当时钱德里已经第四次结婚,在内华达州雷诺市西部的布姆顿俱乐部酒店(bootownrertandcaso)担任餐饮经理。2006年,他带着新任太太罗希利去看望辛普森时,提起了这个话题。“史蒂夫·乔布斯是怎么回事?”他问道。她证实了这个传闻,但补充说她觉得乔布斯没有兴趣见他。钱德里看似接受了这一切。“我的父亲很能体谅人,他讲起故事来是把好手,但他也是个特别特别被动的人,”辛普森说,“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他也从未联络过史蒂夫。”
辛普森用她寻找钱德里的故事作为第二本小说的蓝本,名为《失散的父亲》(thelostfather),1992年出版。(乔布斯说服next标识的设计师保罗·兰德为这本书设计封面,可是按照辛普森的说法,“简直糟透了,我们根本没用它。”)她还找到了在美国和在叙利亚霍姆斯的多名钱德里家族成员的下落,并于2011年开始写一部关于她叙利亚家族起源的小说。驻华盛顿的叙利亚大使为她举行了一次晚宴,她住在佛罗里达的表兄夫妇也专程飞来参加。
辛普森以为乔布斯迟早会去见钱德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却越发对此不感兴趣。2010年,乔布斯和儿子里德来辛普森在洛杉矶的家里参加她的生日晚宴,里德还花了些时间看他亲生祖父的照片,但是乔布斯却视而不见。他似乎也不在乎自己的叙利亚血统。每当中东问题在谈话中出现,这个话题好像他既不感兴趣也不会如往常一样提出很鲜明的看法,即使叙利亚在2011年阿拉伯之春运动中受到波及,他的态度也没什么两样。当我问他,奧巴马政府是否应该在埃及、利比亚和叙利亚进行更多千预时,他说,“我觉得没有人真正知道我们到底该在那里做些什么,你干预也是完蛋,不干预也是完蛋。”
另一方面,乔布斯跟他的生母乔安妮·辛普森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多年来,她和莫娜常常飞过来,在乔布斯家过圣诞节。那些时刻很温馨,但也很耗感情。乔安妮常常会流泪,反复诉说她是多么爱他,很抱歉当初放弃他。乔布斯会安慰她说没关系。有一个圣诞节他曾跟她说,“别担心,我的童年很棒。我好好地长大了。”
第二十章 凡人 爱就那么回事 丽萨
丽萨·布伦南(lisa
ennan)的童年就没有那么棒了。她小时候,父亲几乎从不来看她。“我不希望做父亲,所以我就不做。”乔布斯后来说,语气中只有一点点自责。然而有时候他也能感觉到这种牵挂。丽萨3岁时的一天,乔布斯开车路过他给她和克里斯安买的房子时,决定停下来看一看。丽萨还不知道他是谁。他坐在门前的台阶上跟克里斯安聊天,没敢进屋去。这样的场景每年会出现一两次。乔布斯会突然跑来,简单讨论一下丽萨要上的学校或其他事情,然后就开着他的奔驰车离开。
但到了丽萨8岁的时候,也就是1986年,他来得更加频繁。他已经从开发麦金塔的巨大压力和后来跟斯卡利的权力之争中解脱出来。他当时在next,环境更为平静友善,公司总部在帕洛奥图,离克里斯安和丽萨的住处很近。再加上,到了三四年级就可以看出,丽萨是个聪明又有艺术天赋的孩子,她的写作能力已经得到老师的特别关注了。她充满勇气,活力十足,还有一点儿她爸爸的叛逆气质。她看起来也有点儿像他,弯弯的眉毛,略带中东味道的棱角。有一天,出乎同事们的意料,他把她带到了办公室。她在走廊里侧手翻,还尖叫着,“快看我呀!”
阿维·泰瓦尼安(avietevanian)是next的一名工程师,瘦髙个儿,爱交际,后来成了乔布斯的朋友。他回忆说,时不时地,他们一起出去吃饭时,就会在克里斯安家停一下,接上丽萨。“他对她特别和蔼,”泰瓦尼安回忆说,“他是素食者,克里斯安也是,但丽萨不是。他对此也没意见。他建议她点鸡肉,她就照做。”
吃鸡肉成了丽萨在父母之间穿梭时的一个小小放纵,她的父母都是素食者,而且对自然食品都有精神崇拜。“我们去那些满是酵母味的商店买菜,买菊苣、藜麦、块根芹、外面包裹角豆粉的坚果。那些地方的女人都不染头发的。”她后来写道,“但我们有时候会吃外国大餐。有几次我们去一个美食店买热气腾腾的烤鸡,一卷一卷的鸡肉在烤叉上转着,烤鸡装在衬着锡箔的纸袋里,我们就坐在车里用手拿着吃。”她父亲对饮食习惯有着近乎狂热的执著,对自己吃什么更是吹毛求疵。有天她亲眼目睹了他知道汤里有黄油之后,把一大口汤吐了出来。在苹果的一段时间,他在饮食方面的要求有所放松,后来就又成了一个严格的素食者。还在很小的年纪,丽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同理,父亲的疏离和冷漠也使得他偶尔的慈爱愈发显得可贵。“我不跟他一起生活,但他有时候会来我家,就像神那样在我们中间待上一会儿或几小时。”她回忆道。丽萨很快就变得很有趣了,他会跟她一起散步。他也会跟她一起在帕洛奥图老城安静的街道上滑轮滑,常常会在乔安娜·霍夫曼和安迪·赫茨菲尔德家停一下。他第一次带她去见霍夫曼时,就直接敲开门宣布,“这是丽萨。”霍夫曼顿时明白了。“很显然那是他女儿,”她告诉我,“没人会有那样的下巴。那是个标志性的下巴。”霍夫曼小时候因父母离异,直到10岁才知道父亲是谁,那是段痛苦的成长经历,因此她鼓励乔布斯努力做一个好父亲。乔布斯听从了她的建议,后来还为此而感激她。
有一次他出差去东京时带上了丽萨,他们住在时尚兼具商务风格的大仓酒店(okurahotel)。一楼有间雅致的寿司餐吧,乔布斯要了大盘大盘的鳗鱼寿司,他非常喜欢,甚至破了一下荤戒。寿司上包裹着精盐或薄薄的甜酱,丽萨还记得那种入口即化的感觉。他们父女之间的距离也随之融化了。后来她写道:“那是第一次,我跟他在一起,面对一盘盘的肉食,感觉那么放松和满足;冷沙拉后那种丰盛、纵容和温暧的感受,意味着曾经封闭的空间被打开了。他一个人时没那么严肃了,在那大大的屋顶下坐在小小的椅子上,跟那些肉食,跟我在一起,从神变成了人。”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0_10736/2837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