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富可敌国_第1568章 三个故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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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爱与失去。”
  “我其实并不太幸运,我是农村出身,从小到大家里都很穷。
  我的童年,没有玩具,没有游乐场,没有暑假夏令营。
  我上大学的时候,靠给舍友刷鞋、洗衣服赚点零花钱,有时候还去捡瓶子赚点钱。每个星期天晚上,我都得走上七八里地的路去买一些廉价的日用品,然后再走回来,为的只是省下那两块钱的公交钱。”
  “我不想歌颂苦难与贫穷,正是因为我穷过,苦过,知道那种滋味太难受了,路过稍微高档点的理发店我甚至都不敢停留,必须快步跑过去,生怕稍微停一下,就有人招呼我进去理发,然而我根本消费不起。”
  “所以,我痛恨贫穷,痛恨苦难,它们让我充满了自卑,没有了自尊,尤其在钱上面变得格外的敏感,很多不好的习惯,哪怕我做到了首富都没改过来。”
  “哲学大师尼采曾说过:“凡是杀不死我的,会使我变的更坚强。"可是在传闻中,尼采却由于难以忍受的孤独而精神失常。过度的称颂苦难给人带来的积极作用,可能会忽略掉一部分人因为苦难产生的习得性无助。”
  “歌颂苦难是一种恶毒!
  世界上最无耻最阴险、最歹毒的赞美,就是用穷人的艰辛和苦难,当做励志故事愚弄底层人。
  不要去美化苦难,痛苦本身没有价值,也没有收获,不是要把苦难作为必修。
  苦难也不是意志力的试金石,更不是成功之后的奋斗背书,苦难就是苦难,因为无法避免和躲开,不要神化它,也不要美化它,也不要因为逃避和恐惧去合理化它,自欺欺人。”
  “歌颂苦难比苦难本身更恶毒!”
  “这是我分享的第一个故事。”
  台下所有人全都愕然抬头的望着陈默。
  他们其中不少人,都听过大人物的演讲。
  那些大人物从来都是歌颂苦难,赞美苦难,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陈默这样跟他们掏心掏肺。
  很多穷人总觉得吃苦是福,苦难会能激励人进步,甚至教育孩子也用这套。
  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现如今真正成功的,各行各业的大佬,几乎没有草根出身,更不存在什么白手起家。
  陈默是因为重生,所以才能成功,如果他没有重生记忆,哪怕没有遇到唐萌萌,也绝对不可能成为富翁,更不可能娶到宫紫苑!
  从他出生那一刻,穷苦的家庭已经把他上升的天花板给限制的死死的了,根本不是努力,乃至天赋所能决定的!
  正在看直播的网友们,也都被陈默的这番理论给震撼到了。
  有一些正在经受贫穷和苦难的网友,此时此刻才幡然醒悟。
  原来吃苦,并不是福啊!
  正当所有人还在努力消化陈默刚才说过的那番话时,陈默又俏皮的说道:“这段故事的观点我用一句话总结一下:只要你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
  一言出,台下爆笑一片!
  而直播的弹幕也爆炸了!
  “66666啊!!!”
  “你妹的,本来真醍醐灌顶着呢,结果你来了句这个,差点把我笑喷了!”
  “不行了,我笑的胸疼!”
  “话糙理不糙,我本人就是穷苦出身,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听话,要努力,吃亏是福。结果上班以后,老板见我能干,让我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我他妈都快累死了!”
  “……”
  紧接着,陈默讲述了第二个故事:
  “第二个故事,关于死亡。”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娶了一个扶弟魔,被她全家吸血,为了儿子我忍气吞声,结果最后查出来,孩子也不是我的。
  最后,我含恨而终,然后梦醒了。”
  “那一刻,我领悟到,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什么道理不顺心而为。我要为自己而活!
  我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娶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没有人想死。即使那些想上天堂的人,也想活着上天堂。但是死亡是我们共有的目的地,没有人逃得过。这是注定的,因为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棒的发明,是生命变化的媒介,送走老人们,给新生代留下空间。现在你们是新生代,但是不久的将来,你们也会逐渐变老,被送出人生的舞台。抱歉讲得这么戏剧化,但是这是真的。”
  “你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浪费时间活在别人的生活里。不要被信条所惑,盲从信条就是活在别人思考结果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淹没了你内在的心声。最重要的,拥有跟随内心与直觉的勇气,你的内心与直觉多少已经知道你真正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任何其它事物都是次要的。”
  “我老婆喜欢读庄子,庄子认为,死亡才是永恒的,与永恒相比,活着的时间不过是沧海一粟。”
  “所以,没有什么是重要的,也没有什么人是厉害活着不厉害的,包括我,最终我们都会去同一个目的地——死亡之地。”
  “第二个故事,我总结一下,就是活着的时候,顺心而为,不要害怕任何人,任何事,因为他们终将和你一样,会死去。”
  其实这个话题,是陈默一直有思考关于死亡的一点感悟。
  大夏,最缺乏的就是死亡教育。
  一提到死,大家都理所当然的觉得是不好的事情,要避讳。
  但是死,是古往今来谁都没办法避免的,你越是害怕,接近死亡的时候,就越是恐惧。
  倒不如说开了,反而能活的豁达一点。
  毕竟,万物皆会腐朽,唯有死神永生。
  这个时候,话题有点儿沉重了。
  台下的观众们纷纷陷入了思考。
  陈默觉得可能自己说的有点儿过头了,于是急忙进入最后一个话题:
  “好了,最后一个故事,可能也是你们最关心的故事。”
  “如何能暴富捏?”
  陈默用比较滑稽的腔调,立刻陷入思考的听众们全都眼前一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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