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兄,准备。”她抹了一下鼻子,长流的鼻血终于止住了。
有道是现世报来得快,可这也太快了,她割肉取血也是为了三个人的性命,为什么只惩罚她一个人?不公平!老天爷不公平!
她怒瞪了一下天空,老天爷没有看见,倒看到一只蛊雕正俯冲了下来。原来燕小乙已经把笼罩在小舟之上的凛冽剑气收回了一点,正好在虫虫身边闪出一个缺口。他办事雷厉风行,也不通知虫虫一声,就那么把她暴露在蛊雕的攻击范围之内。
她没有时间躲,干脆把心一横,双手握着木剑,把剑头上那只沾了血的烤鸭远远伸了出去。
听说鲨鱼对血的气味非常敏感,只要有一滴血落入水中,就算距离很远它也能闻得到。现在看来这些蛊雕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蛊雕比较挑嘴,只嗜好人血,所以当虫虫的自制“人血鸭”还没递出,它们已经闻风而动,疯狂地扑了下来。
黑影闪动如乌云罩顶,海面本来就强劲的气流此刻因为蛊雕翅膀的扇动而更加狂乱剧烈,虫虫拼命稳住身体,把“人血鸭”尽力伸得靠近水面些。
失速!失速!虫虫不断诅咒着第一只俯冲下来的蛊雕。
那蛊雕已经离她很近了,她似乎都能感觉到它的翅膀所带起的一阵腥风。这讨厌的家伙在天上飞的时候还不是显得特别巨大,离得近了才让人有强烈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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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第十一章 死海余生5
一只蛊雕足有虫虫的三个大!
可是为什么它还是没有要失速的样子?看来还是控制自如?难道飞鸟和飞机终究是不同的?构造和原理是不一样的?难道鸟不会失速?!
完了完了,她做事从来都是想当然,也不会考虑后果。这下可好,她要为自己的笨蛋行为付出代价了,还自以为是女诸葛,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蛊雕抓到她,那就是典型的老鹰抓小鸡,说不定这句谚语就是从她这儿来的。而且一提起鸡,她忽然想起了万事知。她死了,那个没良心的一定很开心,毕竟它又是自由鸡了,再不用听命于任何一个主人。
不能葬身鸟腹,被一口一口吃掉!
这是谁给她起的名字啊,为什么叫虫?不仅害她在那只鸡面前没有尊严,还注定要被鸟吃。一想到自己可爱的脸蛋和美美的身材最后变成一坨鸟屎拉出来,她绝对绝对不能忍受。
要不,还是跳海吧?!好歹落个全尸,身体慢慢腐烂,与万物同朽,想想也挺凄美的。说不定她的魂魄也可以浮上海面,夜夜悲伤地歌唱,最后勾搭个王子啥的。可是等一下,淹死时应该很难受,而且这海水说不定含盐量也是很高的,那么,她岂不是要变成腌虫?
很少有人的脑子能在眨眼的时间内闪过那么多的念头,极少有人面对死亡还能如此无厘头,可是伟大的姚虫虫做到了。她感觉时间好像在这一刻被大大的延长,眼前蛊雕的动作变得像电影的慢镜头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无比清晰——它灵巧地侧转身体,血眼中闪着残忍的光芒,黑色的巨爪向她直抓过来!
跳吧!
她脑子虽然转得快,可惜四肢却极度不发达,其机体反应能力只比木头略强一点,长年缺乏运动的身体还在为爬了一夜的山而酸疼着,所以她只是站了起来,光荣跳海的举动根本没有来得及实施,蛊雕铁一样坚硬的翎羽已经刮到了她的面颊。
唉,她没有立遗嘱!她那间雅仙居和半间“有有钱庄”会被谁继承呢?
她脑子里胡乱地想着,同时觉得两股不同的力量一起袭上她的身体,使她摆脱了正常地球引力规则,既没站在小舟上,也没有掉进死海里,而是定在了半空。但她的姿态一点也不像飞天仙女那般美丽,倒像有一个隐形的钩子把她挂在半空,四肢软软地垂着,鼻子又红又肿,一脸油腻。
早就闭目等死的虫虫奇怪地睁开眼睛,只来得及看到眼前灰影一闪,伴随着“哗啦”一声水响,当先的那只蛊雕直没入水中,连啼叫都没有来得及,就已经失去了踪影。
“ua——”。
虫虫虚空发出亲吻声,感谢救了她一命的二师兄,并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无论哪个世界上,人类都很聪明,要想找个她这样的笨蛋比登天更难。她废了半天关于“失速”的话,二师兄一直保持沉默,好像是同意她的观点,其实他早知道蛊雕是不会一头扎进水里的,他只是赞同她这个引诱蛊雕冲下来的计划,好方便借力打力,把这些妖兽打落于死海之中。
只见二师兄一只手持断水剑,本来能抽刀断水的锐利剑气变成一团柔和的青光,笼罩在虫虫周围,保证她不会下落;另一只手挥掌力劈,掌风到处,借着蛊雕的猛烈下冲之力,把第二只蛊雕也打落水中。
接着,是第三只。
其余四只蛊雕抢食的动作稍慢,因而逃过了一劫,在半空中急速侧转掠过,振翅飞到高空,对着下方的三人狂啼怒叫。它们舍不得那些人血美味,可又害怕被黑浪吞噬,只能不甘心地盘旋着,不肯离去。
趁这个空当,燕小乙收回剑光,把虫虫重新拉回到小舟之上,等她坐稳后,他再不怠慢,举断水剑向天,让剑气化为一条光柱直冲云际,迫使蛊雕不敢靠近。
“可惜了。”就听虫虫充满遗憾地叹息道。
“没有关系,妖物受挫,数量又少了几近一半,它们再不敢造次了。”燕小乙长出了一口气,心中又是后怕又是畅快。后怕的是这一关过得极其勉强,他好几次都要支撑不住了;畅快的是他感觉修为大进,没有辜负师父一番锤炼之意。五师妹虽然还是无暇说话,但惊鲵剑却稳当了许多,就是在刚才的剧斗之中也仍然保持着前进的方向,显然功力也有增进。
只是七师妹——呃——也算在定力上得到了锻炼,没有吓死过去。
他脑海中全是修行和执行任务之事,却不知道虫虫神经大条,被吓死的可能性实在很小,她所谓的定力好其实就是反应迟钝。而虫虫心里可惜的却不是没有把蛊雕全部消灭的事,她在可惜那只没有用到却因抹了人血而不能吃的烧鹅。
惊鲵剑平稳地前行,陆地出现在了前方,蛊雕大概知道再跟下去没有好果子吃,只得悻悻离开。燕小乙直到此刻才能略微放松一下,捕捉着心中隐藏着的那一丝疑惑。
他今天已经是超常发挥了,虫虫被蛊雕扇到要落入海中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他来不及以剑光护她,可她似乎在空中停顿了一下,才让他有机会接住。
难道是天意?七师妹真是他们天门派的希望吗?他凝望着天空中那朵奇异的珍珠色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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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第十二章 聚窟洲一游1
第十二章聚窟洲一游
“王,为什么要救天门派的女弟子?”那朵珍珠色的云彩里,一个年青男人躬身问道。这男人中等身材,目光如炬,看来很是干练,是魔道的右道首马小甲。
花四海没说话,静静地看那三个人终于渡过了死海,跨上了岸,那个一头暗红色短发的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耍赖般不肯起来,而那个剑法还有点水平的天门派男弟子也只得由着她。
为什么要救她?他也说不上来,大概是不想看到这天底下少有的笨蛋消失吧,都是聪明人,大千世界也就没什么趣味了。再说,她几次三番对他的法宝造成影响,他倒要看看她是个什么人。
是上天派她来破坏吗?
“哼。”他冷哼一声,天是什么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可他知道他就是自己的天,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左右他!
所谓仙道正派,他不屑一顾,就连西贝那个笨蛋跟丢了三个天门弟子的踪迹,他也不放在心上,他只是没想到在回魔道总坛的路上遇到了他们。
他们来聚窟洲干什么?是要探魔道总坛,还是有其他事情?
死海是聚窟洲的天堑,只有顶级高手可以在死海上空御器飞渡,从没有人敢在死海上航行,而天门派仗着有惊鲵剑,居然敢冒险而渡,这说明他们来聚窟洲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事。但既然重要,为什么要派年轻弟子前来呢?其中一名还是废物,除了变石头外什么也不会。
不过天门派的神剑还真有点意思,怪不得白沉香总是一派神命天授的可憎样子。他在云头上看了半天,见这三个人居然可以御剑过海,又能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抗击凶禽,实在不简单。虽然那个吸引凶禽飞下的方法太白痴了点,想必是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丫头想出来的。
看他们屡屡犯险,他从没想过出手相救,只是当那丫头就要跌落海里,从此消失无踪时,他出手控制住了她的身子,让那名男弟子有机会接住她。现在马小甲问他为什么救人,他自己也很疑惑,因为当时他几乎想也未想就做了。
“王,咱们会不会——被他们发觉?”
“发觉又如何?”他淡然道,事实上以他的功力,被这一层云气笼罩着,别说只是三名年轻弟子,就是白沉香亲自来也未必发现得了。
“要跟着他们吗?”马小甲再问。
花四海沉吟片刻道:“我来。你速回总坛,取裂地石到无穷山去,我随后就到。”四名天门派弟子少了一名,定是报信去的。这就是说,他们的行动会遇到天门派的阻碍,要提前做准备才行。马小甲办事向来利落,派他去再适合不过。
他虽然惯于独来独往,但他既然统一了大半魔道,要完成那件心里的事,就必须建立起等级森严、进退有度的道派秩序,这些事情是需要人替他做的,所以他有左右两大道首和男女两大军师。
马小甲应了一声,知道他们魔道的魔王历来话少,说出的话也不容人反驳,干脆不再多话。
一到聚窟洲,虫虫差点跪地涕零,感谢苍天上帝把她扔到了凤麟洲而不是聚窟洲。不过是一海之隔罢了,凤麟洲和聚窟洲却是天壤之别,怪不得魔道中人总想占了凤麟洲的花花江山,因为这边实在是太荒芜贫瘠了。
从死海岸边往内陆走了好几天,居然没看到一点人烟,甚至连条野狗也没有。而且天气变化特别不正常,常常让她怀疑到了新疆某些“早穿棉袄晚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的地方,不仅温差大,还时不时下点雨或雪,甚至冰雹,有时候是三种一起招呼。
聚窟洲是魔道的地盘,他们又是来偷偷挖宝的,自然要敛起剑气,装作是来聚窟洲做生意的普通商人,乘坐11路人体汽车前行,一路风餐露宿,让虫虫感觉像是重新参加军训。
师兄和师姐都有道术和法术,到时候有剑气神光护体,可怜她这种小白,只得嬉皮笑脸和人家借光,这才不长时间,她本来又白又嫩的皮肤就红肿发炎,还脱皮,害她不敢照镜子,成天自我催眠——我有个秘密,我长得真美,人人都爱我。
好不容易看到前面出现了一片林子,虽然是石林,好歹石林中有家客栈,虫虫差不多是欢呼着冲了进去。现在她对物质的要求已经非常低了,从吃肉睡软床,降低到只要头顶有片瓦来遮雨,能吃口热乎的东西,有点冷茶喝就可以了。
事实上她已经饿了一天,因为她的东西都掉到了死海中,要不是缠在腰中的肉串派上了一点点用场,说不定现在已经饿死了。
她是人,还远不是剑仙,跟不同档次的人在一起真是痛苦。
“掌柜的,掌柜的,快来点吃的、喝的。什么都行,重要是快。”她很没有形象地敲着桌子。再看燕小乙和容成花落,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着整齐的仪容,举止娴雅,果然有剑仙的风范。可惜美是美得很,但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特别不适于混在人群中,看来市井之徒只有她这种小白来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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