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毒_分节阅读13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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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甚至少见面,只偶尔钓一下,适当诱惑一下,让他看得见,摸不着,更掌握不到。那时,还怕他不上钩?

    在我和小熊的配合下,现在一切进行得顺利。我打算过几天就断了loon的口粮,再让小熊惊艳亮相。这些日子来,我为小熊护肤,做衣服饰品,做头发,规范举止,但却还让她以傻村姑的形象见人,就等着爆发的一天。

    一鸣惊人,强烈反差,视觉刺激,让人惊掉下巴,是男人无可抗拒的诱惑。他会觉得,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放过?又悔恨又心痒痒,还引发发现新奇事物的好奇感。这一招,对付男人动物本能最有用了。至于男人的心,要靠女人自己的心去征服。当然,我也不是白做这些。

    我要求小熊在给loon送吃喝的同时,每天也“顺便”为我向来王殿下进献一份,但我一个字也不说,只是送东西。

    里昂收了我进献的精美食品,理也不理,直接喂狗,而且要亲眼看着狗狗吃干净。开始时我还有点恼火,他直接倒掉岂不是好?这样做很有点污辱人的意思了。但后来我想,他也许是在配合我做样子。不然他何必非看着狗吃完,在这种饮食很粗劣、滋味不丰富的年代,大把人蹲在一边等着跟狗抢。

    外面都传,亲王殿下被东方邪恶女巫迷住了.北诺曼人恨我,也是因为觉得他们永远伟大光荣而正确的亲王被这份迷恋玷污污了吧?可现在,由亲王殿下身边的人传出,并不是亲王殿下迷我,而是我千方百计的、不知廉耻的追求他,北诺曼人对我的憎恨会转成轻蔑。一旦着不起我,针对我的心就减轻了。我不怕名声坏,只要小命能保住就行。

    不过,美容护肤、优美体型的事我也很积极,小熊要让loon惊艳,难道我不想让里昂看我看得错不开眼睛吗?我们在战场上相逢,我们有赤裸相见的时候,但年轻时代的他,还没有见识过我精心装扮后的美丽。喵的,老子可是美艳的亚洲妞啊。

    而假如有一天我必须离开,我要让他,永远记得我。

    “今天这道香橙鸡蛋饼和奶油烤梨是新品,请亲王殿下品尝一下吧?”我做好饭后对小熊说。这些日子我不仅亲自动手,还教会了小熊,让她以后也有点特殊技能,不必永远做侍女。

    这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很少,我这样一心为小熊着想,待之以诚,她不会感觉不到。要知道收买人也可以用真心,不一定非得用钱物和利益,不然刘备怎么得的五虎上将。

    一部《三国》,集中了中国人肚子里的坏水儿,我只是知道点皮毛啦,真的只是皮毛啦。

    第四卷 28 是你勾引我

    小熊很惊讶,“今天要带话给亲王殿下吗?”

    我犹豫了下,点头。前面铺垫得差不多了,必须有新的举动,不然疲沓了,再刺激的效果会不好。

    “是带两句话。”我想了想,“第一句话是:请亲王殿下品尝。第二句话是:我希望能见他一面,私下的、单独的,请他恩准。”

    小熊抽了一口气。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地方,里昂是北诺曼的天,就算这片欧洲半岛的皇帝,也对他客客气气,没人能这样要求他,何况我一个阶下囚。

    “就这么说吧。”我表示我是清醒的,对小熊点了点头。最好的防守是进攻,目前我进攻不了,但主动防守还是要做到。我孤立无援,只一个小熊,只能从她那打听点八卦,从那些看似无聊的闲话中了解外部的信息,并让她帮我送一点不太隐私的消息。所以,我急需要借力、借势。尼娜一直没动,不证明她不想,我一直不出屋,也不证明我放松警惕。不出我所料,里昂拒绝见面,食物也照样还是喂狗。

    回话时,小熊同情地看着我。我完全不以为意,因为我足够死皮赖脸。于是我接着送,每天出新品美食,并且只给里昂一个人,不再分给loon。但是约见的请示,却透露给了loon。然后,每天也不断问里昂那两句话。

    哈,我烦不死他,loon也得烦死他。

    这样又是过了一连十几天,我屡被拒绝,却完全没有退缩,反而变本加厉,不再满足于传话,而是开始写信了。然后每天晚上,我都精心打扮,静静地坐在壁炉边画漫画,等他。火光,可以照亮我。

    小熊一般侍候我吃完晚饭并洗漱后,就会回家,我则被锁在阁楼里。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时,我就会画漫画,鹅毛笔沾墨水的钢笔漫画。我画得不错,以前正经学过的,况且这样做能使我平静,就像有的人用写书法以精心一样。

    我并不知道里昂何时会来,但我坚信他一定会来,所以我提前准备好。这让我感觉像是宫里的女人在等皇上临幸。喵喵的,早晚小爷要报复回来,让里昂乖乖躺在床上等我宠爱。

    转过头想想,我这个俘接实际上很受优待了,怪不得我与里昂有奸情的传言一直没有平息过。且不说吃穿用度都很上等,有专门人监视、其实是侍候不说,居然还供给我使用昂贵的羊皮纸。在这个年代,书写代表着特权,造纸术还没有传入欧洲,而官方文件才用羊皮纸书写。还好,羊皮纸很光滑,两面都可以用.不然我真是太奢侈了。

    咔哒一声,寂静夜里的铁器交击声特别刺耳。

    我兴奋得差点跳起来,知道某人来开我的锁了。在北诺曼的都城,他当然没必要走窗子,不过他非得大半夜的来,也实在有点那啥。他可能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可我只是住在他楼上而已,他这样做,倒显得像偷情了。

    我从容站起,在壁炉前站好。我知道我不能表现得太急切,但欲盖弥彰就矫情了。在聪明人面前不要作怪,那样倒显得很傻,不如自然些的好。尼娜就是在装像,里昂未必看不出来。

    之前我旁敲侧击的打听过了,亲王殿下安排尼娜和她的红衣教士仆人住在附近的教堂里,还为她装了贵得吓死人的彩色玻璃,足见对转世的战争女神的尊敬的崇拜。但除了祈祷日,他几乎绝足于那里,这说明他和尼娜并不亲近,这消息今我心花怒玫。

    所以说啊,爱情与时间没有关系,早到晚到并不是决定性的力量。假如一个男人对你不来电,无论你多么漂亮、多么能干、对他多么死心塌地、用尽手段,他也不一定能看见。这是女人的悲哀吧!不过,如果尼娜有个几年时间陪在里昂身边,也说不定日久生情,毕竟她是个很有魁力的女人.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潇潇印~~)

    是我,追得太紧。因为我,要扞卫自己的东西,不能容他人染指。

    门开了,比之房间中的明亮,顶层阁楼漆黑一片,里昂就从那浓得仿佛连光线也无法穿透的黑暗中走来。他似乎天生就有黑暗的气质,不管在时间的哪条洪流中都一样。性感、撩人、危险得令人沉隘。

    “你要见我?”他随手关上门,目光闪了闪。

    我心头有一丝喜悦,知道我这番精心的打扮没有白费。他注意到我的美丽了,虽然他极力掩饰。

    这年代还不流行那种低胸的裙子,但一件纯黑色的、没有任何多余装饰的、非常合体却又不太紧绷的长裙,愈发衬托着我东方式的纤细身段、玲珑有致。东方人的美和西方人不一样,没有那么张扬,如果能把那含蓄运用得当,就成就了带着神秘的美感,更有诱惑力。k我当然不想以色相来吸引里昂,但女为悦已者容,我愿意让他看到我最美的一面。而所谓内在,是要相处才发掘出来的。

    “我有事要求你。”我直截了当。(嘿嘿~~某潇飘过~~)

    “我给了你保护。”他站得笔直,“我也说过,我能给的只有这些,其他要靠你自已的本事。”说完,他竟然要走。

    我连忙追上去,情急之下拉住他的手,“亲王殿下,你不是连听我说几句话也没有耐心吧。”

    “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说的。”他皱皱眉,很厌烦的样子,可是他的手没有抽回去。

    我暗笑,强拉他到桌边坐,拿出早准备好的点心,“你先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叫我来,就为让我吃这个?”他的眉毛皱了又皱,很容易就吸引人关注了他蓝得纯粹的眼睛。而我话题的跳跃性,显然让他有点不适应。大约,是没有人这样对他颠三倒四的讲话。

    “至少在这里,你不会拿我精心准备的谢意去喂狗。”我也坐下,不得不放开他的手。唉,真遗憾,因为穿越到九百年前,我才发现我真喜欢牵着他的手,给我感觉那么安定和舒适的感觉。

    “我们有交易,你不帮南诺曼或者任何我的敌人,我就不杀死你。”他表现得拒人于千里之外,“仅此而已,并不需要你的感谢。”“你是怕我会下毒?”我挑挑眉。

    他哼了一声,表示我很无聊,因为他绝对不会怕我。

    “那就吃一块。”看他似乎紧绷着心房,我突然生出些恶作剧的心来,拿起一块点心就往他嘴边送。可惜我还是不适应这年头长到脚腕的裙子,一下就被绊住了,整个人扑倒在他怀里。

    他下意识地伸手,于是我们两人就这么呈一种怪异的姿势,贴在一起。有好几秒,我们谁也没动,那可怜的糕点早飞到我的床上去了。

    “你在试图引诱我。”他冷着脸。

    他来时穿的是便服,衬衫和长裤,更衬得身材修长。而我这一扑,把他的衬衣全部拉开了,露出了他的胸膛。天哪,和九百年后的身体完全没有区别,肌肉发达但却不过分,刀削般的曲线,充满着坚强的力量,有如他的五官。曾经,我们那么热烈的拥抱过,皮肤挨着皮肤,心脏贴着心脏。想到这儿,我的身子不由得发起烫来。

    “我只是摔倒。”我的心募的软了,那些爱情三十六计全部无用武之地,“明明是您的爪子,摸在不该摸的地方。”

    “是你勾引我。”他低头看看,发现他的右手按在我的左胸上,但他没有挪开。

    “管用吗?”

    “非常管用。”

    “可我不是勾引你,真的只是摔倒。”我奋力从他身上爬起,因为我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这不是我要的,我让他来确实是有正事要谈。

    可我才一转身,他却从身后把我抱起,直摔倒床上,然后整个人都压了下来。

    他凶猛地吻住我,那感觉如此熟悉,令我完全失神,本能的热烈反应,有那么一瞬间,根本分不清我身在何处。而我的回应,也会他更加疯狂。幸好,幸好,幸好,在他把我的裙子从肩膀上住下褪时,寒冷令我张开眼睛,正看到他眼神中的轻蔑,男人征服床奴时的轻蔑。

    不,不是这样!我要求的,我计划的都不是这样!只是他突然的侵略,只是我对他的熟悉和渴望,令我昏了头。假如我这时候让他得手,我就永远也得不到他的心了。是的,我想跟他恩爱,但我不要以这种身份,更不要在没有心灵交融的情况下。

    假如他不爱我,我不会让他碰我一根手指!

    是我大意了,因为打听到他并非好色。虽然这年头的贵族男人流行养情妇,他身边也有那么一、两个女人,但他以近乎正派的态度令我放心。

    可是我忘记了,我在战场上挫败过他,我在任何方面前要顶撞他,我不顺服他,我前面下了这么久的饵,让他不能淡忘我的存在,却从未让他见到我,后来我又摆明撩拨他,所以,他心里一定已经有闷火在烧。无关于真正的爱情,但他肯定对我充满了征服的欲望。

    西方男人不如东方男人含蓄,况且他还是个能征善战的贵族,在他的意识里,在这个沙猎的年代,女人于他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要嫌弃我,我又来了~~~)

    一咬牙,我放松四肢,让他误以为我在配合,但当他兴奋得失去警惕时,我抓住床边一个铜壶,奋力砸在他后脑上。

    第四卷 29 滴蜡

    事实证明,铜壶比里昂的脑袋硬,他整个人都塌倒在我身上,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才从他身下钻出来,发现他的后脑有血迹,也没敢把他翻过来,就那么简单的清理了一下,然后让他趴着,把他的四肢死死地绑在床柱子上。

    没办法,等会儿他醒了,我得面对他的雷霆之怒。我不想被拍死,而且该说的事还是要最毒妇人心哪,我也觉得自已挺狠的,可谁让他要来强的呢?那个……他不会醒不过来吧?血流得不很多,但万一打得他失忆,或者打傻了他怎么办?《阿呆拜寿》里的情况就是这样的。(某潇飘过~~)

    我有些慌张不安,趴到床边去看他的脸。

    他失去意识的时候,五官线条会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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