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到,会搜索到这里,但他们弹药不多,如果群狼继续连续不断的发动攻击,他们能坚持到救援部队的到来吗?
想到这个问题,梁爽脸上懒散的笑容消失了,脸严肃起来。
桑贾伊·甘地对狼的脾性很熟识,他可能有办法对付。
“你有击退狼群的办法吗?”
“我迟早要死,我为什么要说?”
“你不说,现在就得死。”血鹰冷冷地说,“我先打断你的腿,把你扔到狼群里,让狼群把你碎尸万段。”
怪不得叫血鹰,她说的话血腥味比梁爽浓千倍。
桑贾伊·甘地刚张开口,十几匹狼又涌上前,但这一次不是冲上前,而是慢慢上前。
梁爽纳闷,难道群狼这么快就改变了战法?
这十几头狼并不是进攻,而是把死在远处的狼的尸体叼回去。
梁爽和血鹰奇怪地看着,为了节约弹药,血鹰没有开枪。
“它们怎么啦?”梁爽问桑贾伊·甘地。
“群狼吃同类的尸体,养精蓄锐和我们打持久战,或者发动更猛烈的进攻。”桑贾伊·甘地说。
果然,尸体叼回去之后,群狼群起而分食之。
“有解决危机的有效办法吗?”梁爽问。
可能受了血鹰的威胁,桑贾伊·甘地这次说了:“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
梁爽恍然大悟。
“哪个是狼头?”
“拿望远镜给我。”
桑贾伊·甘地举着红外望远镜,说:“前方三百五十米小土墩上,是头母狼,这头母狼就是狼群的头儿。奇怪噢,号称战狼的超级公狼还没有出现。”
梁爽举着02式大口径狙击步枪,红外瞄准镜把那头母狼狠狠地锁住。
血鹰也用望远镜用心瞧这只有指挥水平的母狼。
“对不起了。”梁爽心里对这只令他佩服的母狼说声对不起,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随着巨响,02式大口径狙击步枪枪口喷出火舌。
在血鹰的望远镜里,母狼的身体被毫米的狙击子弹撕得粉碎。
树倒猢狲散,群狼无首,一下子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血鹰说回峡谷和方便面等汇合,桑贾伊·甘地说:“不行,超级战狼还没有出现。”
“嗷呜——嗷呜……”
桑贾伊·甘地的话刚说完,就传来凄厉而震魂的狼嚎。
梁爽用红外狙击镜搜寻,在离他们一千一百多米处的雪林边,有一匹高大硕健的狼蹲着高处。
战狼显得那么孤独和桀骜,正仰着头对着明月长嚎,哭腔的拖音悠长而夺魄。
在冷谧的月夜,在刺骨的寒风中,寂寞的身躯向明月悲鸣发泄自己的孤独,像在诉说着逆境中的不屈,倾诉着对生存的执着追求。
梁爽看得痴了,震撼了。
桑贾伊·甘地嘴里叨念着说:“狼王,战狼,战狼就是狼王。”
四散奔逃的狼犹如听到上帝的召唤,慢慢向这匹公狼靠拢。
战狼狼王嚎叫了很长时间,才把头放下,望向梁爽的方向。
梁爽从狙击镜里准确地捕捉到狼王凄怨而恶毒的眼光,就像在对梁爽说:“等着,我会寻你报复的。”
狼王继续引颈对着明月长嚎,千百头狼也纷纷嚎叫起来。
刹那之间,群山震动,明月失色,摄魂夺魄。
梁爽他们三人为之失色,这是狼群挟着天地之威,在向他们挑战。
令他们意外的是,狼王竟然不指挥群狼进攻,而是指挥群狼有序地撤退,可能它也感觉到今晚和猎物硬拼会吃不了兜着走。
桑贾伊·甘地说:“快开枪击毙狼王战狼,虽然以后它寻不着你们复仇,但会疯狂报复人类的。”
梁爽马上迅速瞄准俨然大将军指挥部队的狼王那高昂的头颅,血鹰在旁边报告狙击参数。
“对不起了,战狼!”梁爽心里无奈地叹息一声,轻轻扣动扳机。
随着02式大口径狙击步枪的轰鸣,百年难一遇的狼王到地下和母狼重续夫妻的缘分了。
血鹰看到梁爽击毙狼王,击溃狼群后郁郁不乐的样子,没有好气地揶揄道:“梁队,亏你被人称为武警特种学院的翘楚,为什么这么不小心遭受这个叫什么桑贾伊·甘地的黑手啦?”
梁爽不好意思地说:“我当时在想着狼群精神。”
“你好像对狼很感兴趣,狼有什么好看,残忍极了,恶心死了。梁队,你说说,狼群有什么精神值得你分神劳心?”
梁爽沉吟着说:“狼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一、狼坚忍不拔的耐心。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二、狼群的凝聚力、团队精神和训练成为决定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正因为此,狼群很少真正受到其它动物的威胁。三、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四、狼对后代无私的爱。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
而狼群战术的精髓在于:一见目标,十面埋伏,蜂拥而上,速战速决,决不恋战。
这些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的团队就要有狼群的精神,这样,我们的军队才能屹立于世界的前列。”
“梁队,你为什突然间对狼这么了解?”
“是这位桑贾伊·甘地先生告诉我的。”
“击毙了号称战狼的狼王和狼母,你好像很不开心。”
“我在想着以狼王为榜样,建立一支战狼特攻队,以狼群的精神为特攻队的宗旨。”
“为什么不叫狼群特攻队而叫战狼特攻队?”
“如果真的能建立这样的团队,团队就要有狼群精神,但我们这个团队又要比狼群强,能战胜狼群的,所以叫战狼特攻队。”
“想不到二十几岁了,还想这么幼稚的问题,以后我就叫你战狼……”
“好外号,我的外号就叫战狼!”
第14章 东方婉儿
梁爽回到拉市,已经快十点了,桑贾伊·甘地已经移交当地警方和国安处理,这件事用不着他操心。
在野外驻训时,他们都分到了野战自热食品,品种有炒饭、面条,每个袋子里还配有袋装的榨菜、牛肉等小菜。
每当需要时,只需往袋子里注入一点冷水,食品袋便开始自热,等上十多分钟就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他们再也不用啃干粮了。
可是吃了近一个月这样的食品,即使是山珍海味也会厌。
于是战士们回到营地,面对热辣辣丰盛的饭菜,个个放开肚皮大快朵颐,吃完就蒙头大睡特睡。
身为南方人的梁爽,在这个月累得够呛的了,起码比其他生长于北方的战友付出更多汗水。
但他坚决不吸氧,如果吸氧了,就像吸毒一样,以后他根本不能进行高原特训。
开始几天,他把指挥权交给北方长大的血鹰指挥,经过几天适应高原反应后,他才把指挥权“夺回”手中。
明天就要离开世界屋脊,来青藏高原拉练近一个月,还没有游玩过佛教名城——拉市,梁爽可不甘心。
下午放假,于是他吃了饭,只休息两个小时,不顾疲劳,想拉队友逛拉市,可是经过近一个月的高原非人训练,队友们都在蒙头大睡,对梁爽的提议毫不感冒。
无奈之下,梁爽只能一人穿上便装,买了份拉市旅游地图,独自一人游览。想不到他这么一溜达,却瓦解一次惊天的恐怖活动。
梁爽身材一米七四左右,匀称得体,膀阔腰圆的彪形南方人可不多见。
穿上悠闲装的梁爽风度翩翩,微黑的脸庞丰神俊朗,剑眉朗目,鼻如猎鹰。
梁爽腰间的皮带很特别,比别人的要粗要厚,如果你认真看,梁爽皮带厚厚的边沿有一粒粒图钉样的图案。
梁爽来青藏高原集训前,就查阅了大量资料,对佛教名城拉市有一个粗糙的了解。
拉市是什么意思?
释迦牟尼12 岁等身像成为大昭寺的主佛,被称为“至尊怙主”。 拉市这个地方原来叫“吉雪卧塘”,据说,就是因为有了这尊佛像才改叫“拉市”,那意思是神佛驻地。拉市在藏文中为“圣地”或“佛地”之意,长期以来就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金碧辉煌、雄伟壮丽的布达拉宫,是至高无上政教合一政权的象征。
梁爽直奔拉市的布达拉宫,为了饱览拉市风情,梁爽舍不得一直坐车,快到目的地时就走路,闲云信步地走。
一路上,梁爽的双眼东张西望,他恨不得爹娘多为他生出一双眼睛。
拉市区地处海拔3650米的河谷冲积平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之一。地势由东向西倾斜,气候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年日照时数3000小时以上,故有“日光城”美称。年降水量为200—510毫米,集中在6—9月份,多夜雨。最高气温28c,最低气温零下14c。空气稀薄,气温低,日温差大,冬春干燥,多大风。年无霜期100~120天。拉市、昌都、日喀则等地的年温差为18─20摄氏度。
藏历12月中旬,拉市的冬天远没有想象中寒冷,雪也不多见,晴天的几率多于一年中其他任何季节。因此街上的行人很多,但穿警服的警察也很多。
以梁爽专业眼光瞧去,人群中还有不少便衣。
毕竟昨晚梁爽他们无意中破坏了可能是“西圣组织”的大宗武器交易,并把武器交易的头儿也抓捕了,警方怎能不在暗中做好警戒工作呢?
街上穿着藏服的人流川流不息。
藏服其特点是肥腰、长袖、宽腰、大襟长袍。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
穿用这种结构肥大的服装夜间和衣而眠可以当被。袍袖宽敞,臂膀伸缩自如,既防寒保暖又便于起居、旅行。
白天气温上升更可脱出一个臂膀,一袖扎于腰间,方便散热,调节体温,成为藏族“袒露一臂”的独特装束。
妇女的发型一般都扎成两根辫子,或垂于背后,或盘在头上。喜爱披挂装饰品是藏族服饰的一大特色,不论男女,身上或多或少都挂有金银、象牙、玛瑙或绿松石做成的饰品。
这些异族风情,出生南方的梁爽只在影视片中看过,看得他眼花缭乱。
梁爽边急促走路边看,由于只顾四处张望,不小心狠狠地撞在一个人身上。
骤觉香风扑鼻,耳中听到一声娇呼,眼角扫去,只见一个穿着传统藏服的少女,被他撞得一个趔趄,向后就倒。
梁爽严格的训练使他的动作比念头转得快,猛地向前踏一大步,虎腰向前弯,倏地伸手抓住女孩的手用力一拉。
事出突然,梁爽使出的劲道有点大,女孩又娇呼一声,娇躯狠狠地扑入他的怀里。
梁爽只觉得满怀软玉温香,少女湿润温香的双唇恰好印在的唇边,留下一抹鲜红的唇印,香风阵阵钻入他的鼻孔,令他一阵微醉,恍如浅酌两杯清香而甘醇的薄酒,酒意微微上头那种轻松飘然的感觉。
风俗不同,可别惹出大麻烦。
梁爽手忙脚乱地把少女的身体扶正,顾不上看少女的容颜和服饰,低着头,正眼也不敢瞧女孩子,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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