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是眉飞色舞,抱着圆滚滚的肚子遛弯消食了。
孙扬威还有个让我头疼的毛病,那就是不管身边是不是有人,都将我抱在腿上,笑呵呵地捏着我的手说话。我就算再无所谓,这毕竟身处在宋朝,多少觉得旁边人的目光有点扎眼。
算了,算了一个大将军,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而且赵凤来了也敢替我出头。对我看来很是喜欢,我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
难道抱着不可能的幻想,继续期望着永远都不能在一起的逸风,还是身边那个总是在暗处偷偷窥探我和孙扬威卿卿我我的,这个暂住宅子的主人?
正月二十,中午我上了马车,宫女回宫复命。贵公公早上就推说有事,出门不能送了。
因为后日我就要成婚了,所以先去万贯家里待婚。边关暂时无事,所以皇上又给了孙扬威五日的假期,等二十二日成婚后,再过三日就必须去边关驻守。
孙扬威在车里,笑盈盈地看着我。他轻轻地抬起我的手臂,如果时隔半月见的话,简直不敢相信一向如魔王的他,居然会如此的温柔含情。
胳膊上的守宫砂依旧红艳。孙扬威抚摸着这粒守宫砂,噗嗤笑了出来,异常的得意凑近我的耳边轻语:“我的夫人与众不同,那日是第一次,洞房花烛夜还是第一次。”
我羞恼地捶了他胸口一拳:“欺负了人家还说笑,去死”
孙扬威的胸膛又宽又硬,别说是我这样鸡都打不死的小拳头,大约就连铁锤敲上去都没问题。
他笑着将我搂住,随后轻压在胸口:“还未吃到我的虎肉,你才舍不得我死呢。”
呃~对于如此皮厚的男人,我再多的方法都无计可施。只能小鸟依人般的依偎在他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他所带来的安全感。
无多时,万贯的宅院到了,正中央挂着一块写着‘钱’字的匾。平民再有钱,也不能象当官的一样。门不可以开得多,门下的门槛不可以高。所以钱万贯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两扇大门,用红木,门把手为赤金,并用金箔糊了整扇的门面,弄得金光闪闪,简直就象金库的入口。
这种并不高雅的恶俗,却让许多拜金的人喜欢。听说自从钱宅装上金门后,不少有钱财主也跟着上。弄得大家走路时要小心,如果到了某处没注意,一个太阳照射下来,眼睛都会照花。
孙扬威将我抱下了车,他总是一副恨不得连路都替我走的样子。万贯已经带着所有家丁、丫头在门口迎接了。
“怎么又胖了?小心都嫌弃,找不到老婆呀。”我笑着走了过去,捏了捏他肚子上的肥肉。一个年过下来,万贯又胖了一圈,下巴的肉从两层变为三层了。
万贯不自然的苦笑一下,往后退了步。大约长大了,需要避嫌。
要和孙扬威告别,我一转身,知道了为什么万贯表现出生疏,原来身后的孙扬威瞪着个铜铃般的眼,对着万贯板着个臭脸。
我走到孙扬威跟前,扯了扯他的衣袖,轻声道:“不要这样,万贯是从小见他长大的,就象兄弟一般,拿他开玩笑惯的。”
孙扬威低下了头,谁叫他个头太高了,在我耳边酸溜溜地轻语:“我的肉也挺多的,以后要捏就捏我的,不准再捏其他男人的了。”
我还能如何,只能闭着眼答应着,双手推着他:“知道了,我的官人,以后眼里、心里就只有你一个,这样行了吗?”
孙扬威这才笑了出来:“那我走了”告别时居然还依依不舍着。
我立即朝着他挥手拜拜:“走吧,走吧到时别忘了骑着白马过来娶我,忘了也不要紧,我就盖着红盖头站在门口,来个谁捡谁要。”
孙扬威直摇头,跳上了马车,车都动了,还掀起窗帘布对着我喊:“多吃一点,等着我来八台大轿接你呀”
其实这话没有什么好笑,但我还是笑了起来,目送着还不舍得放下车窗布的马车远去,心中好似有了种充实感。
人生如梦,我应该往前看。逸风已经有了家室,我不应该奢求他在我身边。就当这一切都是前世的事情,哪怕还记得,也应该当做一场梦对待。梦再好,也只是梦,而孙扬威则是现实,能让我得到一份正常生活、一个完整家庭、以及可能幸福的现实。
我叹了口气后,转身跟着万贯进了宅。
万贯给我留了最好的厢房,配了六个丫头。还说如果中意,可以带着当陪嫁丫头用。
跟万贯坐在暖椅上,我看了看这几个年龄从十二至十五的女孩子们,试探性的问了声:“你们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边关?那里可是有吃人不吐骨头的辽蛮子呀。”
女孩们低着个头,半响才道:“愿意,能服侍小姐是我们的福分。”
万贯笑着道:“如果当了陪嫁丫头,其实对她们也好。以后孙将军有了外心,也可纳了做妾。和当家的有个照应”
陪嫁丫头大多最后成为通房大丫头,或者收了当妾的,地位比一般的丫头要高得多。当上妾后,因为正房罩着,也比一般的妾地位高些。只不过丫头毕竟还是丫头,跟正房无法同论的。
我嘴一扁,故意装出不高兴的样子:“一个都不要,孙扬威有我一个就足够了。以后有外心的话,看我的厉害”
说是这样说,但今后我显然处于弱势。孙扬威可以去找女人,我就不能去找男人。并不是怕被休,而是怕被打死
万贯哈哈笑了出来:“男人三妻四妾很寻常,更何况是大将军。但看孙将军对当家的如此喜欢,以后可能会收收心。”
他指了指这些丫头:“她们都是从携香院买来的。每当买来新女孩,砚院主都让我去挑几个样貌不怎么样,却还算伶俐的。说她们在携香院难成气候,留在那里只能做中下等姑娘,索性便宜点卖与我,也算是让她们有口饭吃、积积德。等到她们大些就帮着干活,自己赚赎身钱给我,反正当奴婢也比当姑娘强。有几个已经成了分铺的小掌柜,比一些男人都还会赚钱。”
一直以为砚茗是个见钱眼开,恨不得将手上姑娘搜刮得干净的人,没想到还有如此的心。
我顿了顿后,又想起了一个人,赶紧的问:“有没有羽的消息?”
万贯看了看左右,丫头们看后立即退了出去。屋里无其他人时,万贯才道:“还是没消息,音讯全无想想我也算是消息灵通的,却就是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连道上的朋友,都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
想到羽最后见我时所说的话,我忍不住担心他的安危,于是继续托付着万贯:“反正一有消息就告诉我。”
随后聊了百花山庄,山庄目前经营得顺了,不用担心。
万贯道:“我拿着当家的信去百花山庄,说要分家。结果无人愿接地契,说是他们有吃有喝就足够,百花山庄就给当家的留着。孙将军早晚会告老还乡,到时也有一处好地方一起养老,离孙将军的老家也算近。”
“都是些傻瓜,有地都不拿我才几岁呀,就想到养老了。”我擦了擦眼角的泪,突然想起了什么,吩咐拿来笔墨纸砚。
我大笔开始写了起来:“福公公我以认了当干爹,答应他在百花山庄养老。这两封信,一封你留着,一封交给福公公。在山庄里让他挑一处院子,他带的人如果想做事也安排了。”
一份先写好后,万贯接过草草看完后,折好后拿起一个信封套起来。忍不住有点抱怨:“你也不能老是将事往自己身上揽,这公公养老你也管,什么时候才能管到头?”
我的字大多是简体字,但山庄的管事级别的基本都看得懂,一看就知道是我写的。
我继续写着,语重心长道:“万贯。人只能活一辈子,就算有来世,这钱也是带不走的。能帮就帮一点,很多时候,别人好了,自己反而也会好。”
此时是最后一个字,我龙飞凤舞的签上自己的名,就听到万贯在旁边不自信的轻声道:“当家的,你的心真好。有句话我怕不说,以后就没机会说了。其实。。。其实我。。。我非常喜欢当家的。。。”
我心猛地一震,装作没听见,搁下笔笑着拍了拍手:“写好了,这封你留着吧。万一有人说什么,你也可以拿着作证明。”
万贯没有了以往的商业般笑容,低着头仿佛象是做错事的孩子,喃喃着:“我也知道,我配不上当家的,所以努力的挣钱,想让当家的永远不愁吃的,所以开了米铺。又想不能没钱,所以又开了钱庄,但现在还是配不上当家的。我也想找一个,哪怕和当家的有一丝相象。。。我是不是很傻?”
不是万贯傻,而是我傻掉了。我真是个妖孽,怎么又有一个男人说喜欢上我了?而且在我快出嫁的时候跟我说这些,太言情了吧?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四十五章 刺客
第四十五章 刺客
万贯羞愧地转过了身,熊猫般的显得肥肿的身体背着我:“我不应该说出来,但再也憋不下去。。。我。。。”
我长长叹了口气,虽然万贯长相不能和跟我有‘绯闻’的男人相比,但一个男人说喜欢自己,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要鼓励一下。
于是我拍了拍万贯的肩膀,温柔地呼喊了一声:“万贯。”
万贯浑身一震,不自信地慢慢转过了身,对着我、却一直低着头。
我微笑着道:“万贯,我们从小相依为命到了大,你我都彼此信任。你喜欢我是一定的,我也把你当做哥哥一般。因为我们毕竟不是亲兄妹,所以你感情在变化。我是一个闹出不少事的人,而你现在是大财主,我们注定不可能在一起。但你跟我说了,我心里就多一份情,到了边关,我还是会关心你的。”
万贯品出了其中的味道,抬头居然眸中含泪,声音微微颤抖着:“当家的。。。我从来就没有把你当做妹妹,你永远都是我心目中当家的。”
我微用怪责的语气,笑着道:“你确实傻,也尽快找一个。等孩子生下后,我嫁了后,还可以有理由回京喝一杯满月酒呢。”
万贯半响无语,随后脖子僵硬地点了点头:“好,我一定娶,我听当家的”
万贯能想得通,我松了口气。毕竟生活是非常现实的,前面路死了,就要想办法另找出路,遇到事就一头碰死的话,我的脑袋就算是钢的,都已经瘪了。
晚上万贯和我一起吃饭,大大的红木圆台面上放满了菜,足够十个大汉吃的了。身边的丫头、小厮不下二十个,却只有我们俩个在吃饭。
万贯因为白天的事,心情有点闷闷不乐,原本就言语很少,现在更是一个劲的吃。弄得这饭吃得很沉闷。
这时有人来了,说是送东西。于是我们请来者进来。
两个小太监端着锦盒进来了,见我就作揖:“刘小姐,这是泾国公特地为您选的锁麟囊。”
是七皇子送来的,现在应该喊他国公。
锁麟囊是大户出嫁时的嫁妆之一,基本上面子绣着麒麟送子,里面按照能力范围、放入一些珠宝首饰甚至宝物,不光讨个口彩,而且可以显示身价。
我站起,一个太监打开了锦盒,我从锦盒里拿出半尺大小的红锦囊,上面用金线绣有口衔一小儿的麒麟、正踏云而来。绣工极佳,下面还坠有丝线流苏。
我表示出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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