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畏_分节阅读1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驿站长》、《献给爱斯美的故事》、《忧国》可算殇情,《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颈刎之交》、《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采薇》、《他们不是你丈夫》大都是调侃,卡佛略微正经一点,博尔赫斯玩得比较深。

    3

    《莺莺传》我读的比较早,大约是十岁左右,这是我父亲书架上的一本唐传奇选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没怎么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稍后看的,正值青春期,听说“三言二拍”中很多淫秽描写,当涩情读物跳着看的,因此,两个小说都给误读了。到这次选编前,我都当这两篇小说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两位小姐勇敢追求爱情,反封建什么的,尤其是白小姐,妖精之身,其执着不改初衷直令人类汗颜。我鼓捣电影的时候还想把这故事拍成现代城市版,晴色暴力都有了批判性也挺强,也曾大发过感概:我们的古人那时就对人性看得如此深刻,观念很前卫呢。这次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种种美丽全是后来戏曲《白蛇传》的溢美。原小说中白娘子动辄“圆睁怪眼”,与许宣的情分也不过是见面就办事儿,“放出迷人声态——喜得许宣如遇神仙”。非但如此,还是一小偷,送许宣的银子都是偷国库和别人家的,连累得许小乙一出门就吃官司。这样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女人,作者何曾在她身上寄托过什么美好理想,只当她是妖,法海把她收了,也就如同警察关起来一个女流氓,大家松一口气。变成四大爱情传说之一,起名白素贞,倒叫人怀疑这一居心不在宣传自由恋爱,还是教妇女守节。

    《莺莺传》更是无耻,那唐朝诗人玩弄完妇女,还胡说些好男儿当不被美色所诱,进的去出的来,不堕凌云志的便宜话。这厮倒也不全说谎,也承认四个字:始乱终弃。由此可见,唐朝的文人流氓还算老实,基本事实还认账。再后世的文人连这样的老实话都不讲了,胡扯些反封建之类大道理倒也罢了,只是不该把男人美化成痴情种子,《西厢记》文辞的确很美,只怕莺莺看了要落泪。也不是什么爱情悲剧都是社会造成的,更别说那些大量发生的xg茭了。

    《驿站长》既甜蜜又伤感,意境近于今天的流行歌曲,正适合青春期少年阅读。当年这小说以及一批同类俄国伤感小说奠定了我的小布尔乔亚情调,信仰遭遗弃被背叛的情感,能够被自己所爱的人伤害觉得很幸福呢,独自一人郁郁寡欢,死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很牛副啊!《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正如副标题“——怀着爱和凄楚”。读的时候我也刚从部队复员,也没打过仗,也没崩溃过,精神清醒正常得自己都腻歪,但不知为什么感到委屈,受了亏待,想得到安慰,情感脆弱得一塌糊涂,读的时候没感觉,三个月后冷丁想起,大受感动,要不是这情绪来得太突然,眼睛没准备,来不及反应,也就哭了。那是一股柔情啊,像冷天看见一支烛光,心灵受到温暖也就够了。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小男孩的谜语:墙和墙说什么——在拐弯那儿碰头。

    三岛由纪夫的《忧国》比较特别,这小说是我去年才看的。这个作家早就知道,当年他切腹自杀时我们这里的报纸还批判过他。一直也—认为此人是个狂热分子,生活方式超过文学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赠一套“三岛系列”,才开始认真读他。这人的华丽文风给我很深印象,现在我也不能说喜欢他,这人是不可以亲近的。《忧国》可说是作者用文字演习了—遍切腹的过程,感官刺激极为强烈,使人既厌恶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变得像鲜血一样触目惊心也是登峰造极的能力了吧。我们这里也有像他那样壮怀激烈的人,文字水平在三岛之上,只是这种事不能光说说就完的,要当那样的人,也要去做,那才叫人无话可说。别人可以夸夸其谈,你不可以!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着拿别人的血去喂。

    4

    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毛姆的《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侦探小说集里看到的,也不能算严格的侦探小说,还是写人,活画了一个狂妄的杀手嘴脸。我是狂热喜欢英国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他们用词极其讲究,翻译过来也很精当,几乎无一例外地喜欢调侃,以至荒诞,那种冷酷的笔法常使我感到,英国人谁也不喜欢,包括他们自己。

    鲁迅,谁都知道那是我们的愤怒大师,关于他,每个中国人都乐意把他说成是自己一伙的,我就别跟大伙抢他了。我想饶一点舌的是,鲁老师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可为现如今影视古装戏编创人员所借鉴,既不是完全戏说的,又不是顶礼膜拜的,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毕露且妙趣横生了。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同样是直指重大历史问题的若干结论的。这问题大约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风趣,仅仅提出商榷,态度就很不严肃,很调佩了。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个小说,更像是抄资料,但其骇人听闻令读者手脚冰凉足可与最好的惊险小说一比。初读之下,我只有一个反应:太反动了!那可真是把我们的很多观念颠倒了一个儿。

    卡佛这个《他们不是你丈夫》是一充数的,与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种很佳构很典型的短篇小说,丝丝入扣写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觉得好,仅此而已,谁都能写,归入调佩比较勉强。

    5

    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我的文学动机

    我是个没受过完整教育的穷小子,有很强的功利目的拿小说当敲门砖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小说基本是写实的。最初是艳情。那时我正值青春期,男女之事对我很有吸引力,既希望赢得美丽少女的芳心,又不愿过早结婚,这在奉封建道德为美德的中国社会很容易被指为流氓,于是只好安排女主人公意外身亡,造成经典风格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这些艳情小说帮我建立了早期的名声,也是因为这种安排暗合了中国男女流氓们的期许和幻想。当然这都是欺人之谈。中国的死亡率到底有多高我不知道,反正多数失去魅力的恋人不管你怎么想他,都活得很硬朗。一定要你把最难听的话说出来,彼此撕破脸才狠恨而去。这样写小说也不见得卑鄙,说一套做一套正是中国文人的强项。我写不下去的原因是中国社会越变越实在,少男少女已不把xg茭看成往马或牛身上烙印那样严酷的事,风行全国的道德法庭也陆续解散,如此再用牺牲别人成全自己的模式编织故事就显得过于浪漫。我自己对情感描写的热忱随着年纪增长也越来越为一种黑色的想法所代替。再写下去我怕我对女性的崇拜会受影响。

    在我的生活中,对我起了坏影响的都是男性。在中国并不丰富的文学传统中,男性角色大都是伪君子、卑鄙小人和迫害狂。这些脍炙人口的坏蛋恰恰不是女作家的有意控诉而均出自男作家笔下。可见人对自己的堕落的包容是有限的。明白地讲,我在成年过程中也不例外地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坏蛋。进入写作提供了我太多的自省机会,使我无法背对自己。我看到的自己的肮脏内心使我失去了谴责任何人的力量。我不知道这算哪门子的觉悟。反正我由此陷入了较深的罪恶感难以自拔,任何试图拯救自己的努力都是渎神和妨碍正义的。作为一个濒临绝境的人,我首先本能的反应是寻找替罪羊,转嫁责任。我写了一批被认为是确立了风格的小说。开开社会的玩笑。有评论认为我这批作品玩世不恭。我以为恰恰这批东西入世过深。以我之偏见,中国社会最可恶处在于伪善,而伪善风气的养成棍子在知识分子。中国历代统治者大都是流氓、武夫和外国人。他们无不利用知识分子驭民治国,刚巧中国的和尚不理俗务,世道人心,精神关怀又皆赖知识分子议论裁决,这就造成知识分子权大无边身兼二职:既是神甫又是官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信仰与利益,超凡成圣和过日子往上爬,再伟大的知识分子也难以自处二者兼得或割舍其一。于是伪善便成了普遍的选择。中国有很多神话,最大的神话就是知识分子受迫害。英勇无辜为国为民的知识分子先烈充斥史书文献。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使人无不同情如果称不上是争相效法,结果掩盖了自相残杀的实质。杀知识分子的都是知识分子。说难听点,这就像两只狗为争一只骨头打架,你不能说被咬的那只不是狗咬的。对一只旁观的羊来说,那是狗们的私仇。即便这只狗是牧羊犬,到处跟人说它是为保护羊群受的伤。我自知罪孽无望故而在道德上持极端立场:你要装神弄鬼你就不许哪怕是看骨头一眼。否则你就失去了说话的权利,人人得以喊打。从小到大所感受到的,制度的严苛还是第二位,首先令人郁闷的就是层层精神榜样和恰成对照的无处不在的趋利避害。

    我年轻的时候有改造社会,开一代风气的雄心,文学可视为武器。对知识分子的嘲弄批判使我大有快感同时也失去最后的道义立场。站在知识分子立场批判知识分子亦是伪善,很难不沦为同党。站在小市民或政客立场又不免乌鸦落在猪背上,净看见猪黑了。这么走下去很难不走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去,实在危险。更主要的是,攻击别人并不能开脱自己。我的个人生活一团糟。快感并不能支持我度过亲生。和别人的丑恶比,我自己的丑恶形象更触目惊心。如果我还有起码的真诚,首先应该面对自己才是。我对写别人写社会失去了兴趣。

    中国文学传统标榜“铁肩坦道义”,也只有圣人配,我不敢当。“为工农兵服务”抽去政治目的也正是那些流行艺术正大肆做的,有我不多,没我不少。

    自己的模式编织故事就显得过于浪漫。我自己对情感描写的热忱随着年纪增长也越来越为一种黑色的想法所代替。再写下去我怕我对女性的崇拜会受影响。

    中国是个极其阴柔的民族,审美趣味却像纳粹,偏好崇高壮美,一意孤行。误了几代人。应该还其本来面目。我将一路退到自己内心最阴暗的深处,从自我描写开始新写作。如果由此玷污了中国人的形象也是活该。我需要对自己进行一番心理治疗。你可以把这当作我的文学动机。

    注:这是在意大利一次会上的讲话。 我的最大弱点:爱自己——而且自己知道

    ——答何东问

    1。何:一两个月前,我还听别的朋友谈起,说你最新创作的一部长篇正卡在一个坎儿上,后来几次碰见你,也感觉你心思全放在写小说上。可没想到你后来这么快,就把新小说的第一部给完成,井交付了出版社。那我首先想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打算写这部长篇的?又总共用了多长时间,才完成这部小说?

    王:九二年就动笔写过,没写下去,以后心有点涣散,不务正业,就拖了下去。每年想起这事,也写一点,始终没找着合适的形式,感觉也过于纷乱,加在一起大约开过20多万字的头,都废了,没进行下去。直到九七年,上帝亲自出面干预了,把别的路都给我堵死了,只好老老实实坐下来写小说。说来我这人也有点儿贱,非要走投无路才认真对待自己,但凡有机会,就要混。当年我走上这条路也是基于这种处境。别人听是矫情,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写小说是一个人的最后手段,什么都没了,这东西还能支持你。我这不是自嘲,而是抬高自己,这种心情写小说总比拿小说当敲门砖那种写作动机要高级一点。我认识的写得不错的作家,大都与现实格格不入,没几个是到处吃得开的人物,我想他们之所以拿起笔,一定也曾面对绝境。这是我的一个迷信,不到万不得已,写不好小说。

    现在成书的这本小说写作时间是九七年十月到九八年十月,差不多一年。本来也没想就此结尾,只进行到预想的一半,已经20多万字,怕太厚,干脆一分为二,余下的另外成书得了。我自己是把这本小说当作要写的这个大长篇的第一章。一章就20多万字,也是没想到,全写完恐怕也该死了。

    2。何:说起来很偶然也很碰巧,我在出版社见—上到了你的小说原稿,在得到编辑允许后,我翻看了前几十页内容。虽然只读了那么一点,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但从小说的名字,还有我读后的直觉粗略印象,就是它的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1_11801/2916688.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