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窈不相思_第248章 小狗喜欢红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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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金铃根本又惊又怒。
  她的年纪的确很轻,却一直是个有主意的——十四岁挂牌子、十八岁便成了角儿,又整日的周旋于各色的男女之间,厮混了这好些年,不满意她的人自然也有许多,但总归不会是个男人。
  是时,池塘风淡,又伴虫声,悄然剥下她表情的一角。
  “为、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昨天没同沈军长行礼吗?”
  她失措的顿了顿,“……还是说,是因为我惊扰了夫人,惹得人不快了?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尽力护着夫人的……”
  夏一杰端端正正的打断她道:“姑娘,请你慎言。我已说过,是沈军长不满意你而非夫人!更何况,夫人她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
  这话说得好生有趣!
  小金铃眼光一瞬幽暗。
  她于是偷偷的打量起夏一杰来,脸是很好看的,俊眼修眉,姑且算得上出挑,应是话本里的少年郎的模样,军装也穿着,却不带着戾气,总之,那模样很讨女人的喜欢。
  小金铃不是头一回见当兵的——不过是丘八罢了,男人都一样,惯会为虎作伥、互为掩护,她所以觉得奇怪,夏一杰分明只是一介副官,此番竟不不为了头顶的上司说话,反倒是义正严辞的讲起上司的夫人来,实在耐人寻味。
  除非……
  小金铃敛起颜色,终于婉婉一笑。
  “……好,我知道了。还请夏副官见谅,方才都是我一时失仪。”
  她拿捏着分寸,绵绵的退了开去,绝不死缠烂打,柔顺得教人根本挑不出毛病。
  夏一杰于是松了口气似的,起身告辞。
  他走得很急。
  小金铃并未送客,又见他走远了,便一把拆了他带来的东西——一封塞了钱的牛皮纸信封、一双上好的金创药小瓶,另附一张铜皮小帖,落款萧子窈,上头写了些短短的、抱歉又言谢的话。
  果然,还说什么沈要送东西来了,不过都是那萧子窈刺探她底细的法子罢了!
  小金铃面若冰霜,只管纷纷扬扬的撕碎了那小帖。
  远远的,门童一见她似是恼了,便来问道:“哎哟,那上头都写了什么,能把咱们的大红人气成这样?”
  “晦气东西!我丢池塘里了,你跳下去和鱼一起瞧去吧!”
  小金铃尖声骂道,仿佛那帖子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说罢,她转身便走,头也不回。
  汪汪的绿水密密麻麻浮起一张张小口,池鱼像沸水的水泡,一下子将碎纸吮进嘴里,良久,甫定,好似沉尸。
  其实,那帖子上什么都没写,不过是她识字不够多,只断断续续的认得一半罢了。biqubao.com
  小金铃已然走远了。
  是时,一天风露。
  晚些时候,岳安城里果然落了一阵小雨。
  萧子窈闲来无事,便跑去瞧郝姨做活。
  许是秋老虎过罢了,这几日的天气已然转凉,等再冷些,有钱人便要流行穿毛衫了,郝姨贤惠,偶尔在外揽些编织的活计补贴家用,又巧她正抱了两团毛线来织,萧子窈便问道:“郝姨,你织一件毛衣怎么出价?”
  郝姨道:“价钱是不高的,几块钱的事情。若是夫人也想织一身来穿,我便不收钱了,只是怕夫人瞧不上我的手艺。”
  萧子窈盈盈一笑,道:“不是我要穿,是我最近无事可做,所以也想学学织毛线。”
  萧子窈有心如此,郝姨自然是愿意教的,于是一连迭的应下来,复又调笑道:“织毛线其实是不难的,难的是看夫人想织什么。要我说,不如先织一条围巾试试,正好马上天冷了,风大,沈军长每日在外,总该有一条围巾用。”
  于是,晚间,沈要下了职,便瞧见萧子窈兴致盎然的迎了上来。
  门是她亲自开的——那模样真可爱,只管急匆匆的跑进他眼里,像雨中逢花。
  “呆子,你喜欢什么颜色?”
  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更不知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便想也不想的说道:“我喜欢你。”
  萧子窈立刻踢他一脚:“又说傻话,我又不是什么颜色!”
  话毕,她又踮一踮酸软的脚尖,简直娇气得要命。
  “真是个榆木疙瘩,浑身上下都硬邦邦的,踢你反倒是我不讨好!”
  她原也赤着脚,只趿了一双软底的鞋子,那脚面森森的白,脚跟却踩得微微的红,沈要没作声,又偷偷望定她的嘴——他当真喜欢萧子窈骂人的样子,红唇微启、一张一合,好似索吻。
  他于是低下身来,单膝跪地,轻轻握住她的纤细的腿。
  然后,指尖游移,连同亲吻一并落下。
  “很痛吗?”
  他眼光微沉,“下次可以直接掐我的。”
  这呆子竟如此缠人!
  萧子窈实在被他惹得又羞又恼,便一时嘴硬道:“好没意思得话,我要掐你,难道还要向你先打报告吗?”
  沈要巴巴的哦了一声:“那我现在就给你掐。”
  正说着,他便要掀起衬衫脱掉,萧子窈微一失色,立刻将他拉住。
  “呆子,你故意气我!”
  她面色羞红,唇齿都打结,“我是想给你织围巾,所以才问你喜欢什么颜色。”
  谁知,她话音方落,沈要眼里竟亮起了光来,星子似的,因着有些露怯,所以不敢太亮。
  “你要给我织围巾?”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不是骗我的?”
  萧子窈哑然失笑。
  “什么要骗你?”
  沈要没应她。
  却是默了片刻,他终于说道:“那就,红色。”
  “哎呀,呆子就是呆子,居然真的被我猜中了。”
  她忽然笑起来,更有些止不住,竟连眼尾都泛出些水光,拭净了便又透出微微的血色,也是微红。
  “我听人说过,洋人在研究狗的视力,说是狗的眼里没有五色,只有黑白,就像照片一样,但是红色属于例外,小狗能认得出红色。你那么像狗,所以我猜你一定会选红色。”
  沈要没有说话。
  其实,不是的。
  他选红色,并不是因为喜欢红色,而是因为喜欢她。
  她如高岭之花,笑也绯红,怒也绯红。
  他一直最喜欢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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