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宴如戏。 候场间里,小金铃正对镜描眉,嘴里哼一首小曲儿,吴侬软语的调子,不急也不慢。 今晚,到底是没了她的戏份。 原是方才,也不知怎的,烟花放起来了,客人便都涌出去看了,再后来,本来该她粉墨登场之时,却无一人回来听戏,那一众男男女女只管逃也似的四散离席,仿佛讳莫如深一般。 她于是回眸一顾,挑着眼,有些不屑。 “夏副官。” 她娇滴滴的唤道,“刚才,你睡我的时候,你管我叫什么?子窈?难道是萧子窈的那个‘子窈’吗?我应当没听错吧?您可别翻脸不认人。” 夏一杰面色惨白。 见他缄口不言,小金铃却不恼,只管自顾自的说下去。 “果然,我就知道!我虽然猜错了沈要,却没猜错你与萧子窈,你和她,果然有一腿!” “你住口!” 夏一杰简直抖得厉害,“我和子窈没有过,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我知道她的,她不是那种人……所以,你为什么要在我的酒里下药?” 小金铃嗤笑一声。 “你要怪就怪自己倒霉!要怪就怪自己下贱!下贱得跟条狗似的!” 她的语调冷下来。 “你以为我想给你这穷酸小子下药吃?那媚药好歹也贵得很呢!我原是打算趁着人都去看烟花了,就顺手下在萧子窈的杯子里的!我又怎么会知道,你这下贱胚子竟会偷偷的跑去喝她喝过的酒杯!结果你还真是条公狗,中了药竟想着整个楼里四处找她,还真把萧子窈当肉骨头了?” 夏一杰于是低下头去,他直觉手心发潮,冷凉冷凉的,又有些黏,像杀过了人、溅了一手的血,激情过后便凉下来,提醒他,方才究竟有多不堪。 他记不太清了。 隐隐约约,他只记得许多人都在交头接耳、都在推杯换盏,分分明明的上流作派,全无一例外统统是在罚站。 他只管十万火急的搜视一圈,谁知,人群竟没由来的忽然在他眼中自行拨开——是萧子窈,她正小口小口的吃着一枚蟹粉酥,沈要也在,正同她一前一后的站在一起。 他二人离得好近,像粘在一起,如此,萧子窈吃落的酥皮便被他一下子接在手里、又吃进嘴里。 夏一杰说不出话来。 真不公平。 他心想。 那里,本来应该是他的位置。 他不到十岁便与萧子窈相交,第一次学交际舞便做了萧子窈的舞伴,可以不被萧子山横眉竖眼而在女校外头接萧子窈放学,甚至于头一回喝酒,亦是他探出手来,轻轻拂去萧子窈眼尾涟漪的泪花。 “咱们萧六小姐就是爱逞能,不会喝酒还非要一口气干杯,你看吧,都辣哭了,真可怜。” ——那分明是他曾经的位置。 他只将拳头攥出血来。 再后面的事情,他便记不得了。 好像是有人与他分了虎肉吃,他觉得腥,实在咽不下,便又偷偷的望着萧子窈去,可好巧不巧,竟瞧见她巧笑嫣然的呷了一口酒,不过是一口而已,却留下一个很浅很浅的唇印,然后,那长脚的玻璃杯子便被沈要一把夺去了,就放在旁的一张小几上,不肯再让她碰。 不想,再记得了。 再往后的事情,他再也不想记得了。 夏一杰直觉心下被人杀了一刀似的。 于是开口,太费力气,仿佛口鼻里面都呛满鲜血,说不过三句便窒住。 “……那你为什么想要给子窈下药?” 小金铃听罢,实在觉得好笑极了,于是描眉的手微微一顿,留一笔、顿挫在此,像判词。 “为什么?因为她让我不痛快!沈要也让我不痛快!我本以为沈要相中了我,想把我收作姨太太,可结果呢?人家看都不看我一眼,为了萧子窈,更是要打断我的手,还想让我吞针!” “你不痛快就去找沈要!” 他崩溃的大吼道,“又不是子窈要处置你的,依她的脾气,她甚至还会护着你——” “哈!你倒是很清楚嘛,真不枉你对她情根深种!” 小金铃尖声道,“对,她确实口口声声的说要护着我,可她也明明白白的承认了,她弄死过她姐夫的姘头!那我算什么,我是狐媚子,我迟早要死的!她萧子窈不过就是投胎投得好,又仗着背后有一个沈要,所以才道貌岸然!既然如此,反正我要死,那我便要在死前拉着他们一起掉面子!” 她状似癫狂,蹭花了的眉毛又还未补好,一时之间,那模样便显得十分凄厉,仿佛一只只上了一半浓妆的纸人,要唱大戏。 夏一杰顿时嗫嚅起来。 “你这个疯子,你为什么要拉我下水,你让我怎么向子窈交代……” 小金铃冷冷一笑。 “哟,还惦记着萧子窈呢?还为她守身如玉呢?” 她一笔落尽柳叶眉,又换一支口红,拧开来,里面赫然是光秃秃的一支,许是用了很久都不曾换过的,当真有些寒酸。 她只将那艳烂的红色顺势涂在夏一杰的嘴上。 一笔一画,终于压住他之前荒唐蹭上的、微微的、却凌乱的无数红痕。 夏一杰兀自一颤,却不曾躲开。 “夏副官,你也许不知道吧,那些豪门最爱玩我这样的女人,找我唱歌还找我睡。但是呢,若是让他们纳我做妾,哪怕是个外室,那都是万万不可的,是非要被人活活笑死的。” 小金铃语焉不详。 “夏副官,你说,如果我将你我今日之事说与萧子窈听,你觉得,她会怎么想你?她会不会觉得,自己的青梅竹马怎么一朝改了性子,居然同一个弹琵琶的婊子睡到一块去了?” 夏一杰寒声问道:“你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 她一笑,媚意十足,“我也不要你娶我,反正,你也瞧不上我。不如,你就帮我赎身,再去找个宅子来,把我偷偷的养起来,每个月再给我一点钱,我保证不会去找你。这样,我就帮你保守秘密,怎么样?” 怎么样? 他分明已经无路可退了,他分明已经只能这样了。 夏一杰于是抬起脸来,颓然一笑。 “哈。” “怎么样?怎么样。” “那就这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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