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讲究的规矩有很多,一报还一报,一命偿一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些都算是公平的,倘若遇上个记仇的,那便是十成十倍的奉还了。 就好比沈要,他便是如此了,小气、记仇,且不讲礼貌,学过一些道理,但没有用,萧子窈教他做人要留一线,他便只学会其中最浅的一层意思——要给人选择的余地,是选择死,还是选择过上没法死的生活。 他做人做得实在很失败,却唯独在做一个恶人的时候十分成功,甚至无师自通。 眼下,午时已过。 禁闭室的灯光并不太亮,灯泡雾蒙蒙的,光影之中藏有斑驳陆离的黑色小点,蛛网灰尘与血迹平铺直叙,隐隐照亮沈要一半的眉眼。 宋晓瑗只在他对面坐着。 夏一杰嘴唇紧抿。 “沈要,外面来人说,有个烂脸的男人追到军营里来了……估计是安庆堂的那个个子瘦高的伙计……” 是时,他只管如此说罢了,谁知,沈要听后却凝眉睨他一眼,道:“你不认识他?” 夏一杰微微一怔。 “……他不就是个药铺伙计吗,何来认识不认识的?” 他话音还算稳,却是心下偷偷的一紧,没人察觉得到。 他只当是沈要知道了小金铃的事情。 好在,眼下,沈要大约也没有心思同他算这些外人的旧账,便自觉无趣般的挑了挑下巴,说:“让他进来。” ——进来这死路。 那来路不明,也不正。 萧子山很快便被人带到了。 灯下,他似乎也像一只怪物一般,融化的人皮堪比兽衣,人心叵测,他好歹还有一颗人心。 “你放了她,所有事情都和她无关。” 他说。 沈要忽然就觉得有些好笑起来。 “萧子窈也和所有事情都无关。” 他一字一顿,步步紧逼,“可你并没有放过她。” “——因为她是萧子窈!她既然姓萧,就该知道萧家人应当做些什么!” 萧子山低吼道,“我是她的亲哥哥,而你只是她的一条狗,从始至终,分明只有你才是那个外人!” 他话音至此了。 四下里陡然静了下来。 夏一杰简直不可置信。 于是,他便望定了那张烂掉的人脸去,不忍卒读的恐怖,曾经有过多少鲜血淋漓。 “你是,四哥……?” ——只不过,他方才开口,沈要便十分适时的应了一声。 “可是。现在我是她的男人了。” 他只管一瞬不瞬的如此应道。 理直气壮。 并且,居高临下。 偏他此时此刻,面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一副不见喜怒的样子,甚至连眉眼都无动于衷,就仿佛一条吃饱了的狗似的,餍足又不屑,实在懒得多看旁人哪怕一眼。 “我们会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 他又说。 萧子山一时语滞。 “沈要,你就放了宋小姐吧,送走子窈都是我的主意,她一个本本分分的大夫,哪有什么本事能搞到车票船票这些东西,她也是被我蒙骗了才……” “——那你们就是共犯。” 沈要立刻打断他道,“她给萧子窈开过堕胎药吧。按你们的规矩来讲,她该赔我一个孩子,你该赔我一条腿。” “那你害死我父亲,害死我的姐妹兄弟,你该赔我一条命!” 沈要立刻点了点头。 这句话,他应的很是安静。 “我会的。” 他轻声道,“等今天你死了,我就把命赔给六小姐。” 在一条狗的眼里,最简单的算术便是交换。 既然孩子没了,那就让人再赔一个孩子来,倘若没有,就拿别的来换,什么器官都好,可以是子宫最好。 如此一来,萧子山想要送走萧子窈,便也是同个道理了。 假如她真的走了,那便让他再也走不了,打断一条腿两条腿都算数,或者直接砍掉他的腿,更作数。 一时之间,沈要简直有些兴致盎然了。 他依稀记得,每年入冬之前,岳安城都会办一次庙会,盛大非凡的况景,会有金色的花灯招展风中,然后入夜,银花珠树晓来看,哪怕他身在犬园,也看得到那银白色的树腰与银白色的天幕一线。 他也许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也许,今日之后,他便可以安安心心的睡上一觉,紧接着,又可以开始数着手指盼着日子,等庙会,也等雪,等萧子窈安安静静的在他枕边入睡,最后醒来,终于轻轻柔柔的问他一句:“呆子,今天有没有梦到我?” 梦到了。 他的梦里,一向都只有她。 也许他不会再做噩梦。 也许,她也不会再是他的噩梦。 沈要眼光渐深。 宋晓瑗忽然张口。 “你真可怜。” 她说,“你们所有人都可怜,但是萧六小姐最可怜。” 此时此刻,她说话硬的简直不像个大夫,却又无比的顺遂,一针见血的样子,果断利落。 谁知,沈要听罢,却根本不觉得在乎。m.biqubao.com “无所谓。” 他只管慢条斯理的捏起一把刀来,单薄却锐利的柳叶刀,用得好的办法有两种,杀人或救人,他只会其中一种。 “随你怎么说。” “反正我不可怜。” “我很幸福。” “她让我,变得很幸福。” 夏一杰只觉得毛骨悚然。 “沈要,这是子窈为数不多的亲人和朋友了,你真的要这样做——” 沈要平淡的看了他一眼。 “他给了萧子窈一张去香港的船票。” 他指了指萧子山,紧接着,话音又转,连带着刀锋也转,直直转到宋晓瑗的头上去。 “她给了萧子窈一副落胎的药方。” “香港。那里多远啊。我都没去过。” “如果她没有孩子拖累。谁追得到她。” “你难道不觉得生气吗?” “她可是差一点就,彻底消失了。” 是时,沈要简直语气冰冷不像样子。 夏一杰于是用力的吞咽了一下。 “那你也不能……她真的、她真的别无所依了……” “她还有我。” 沈要面无表情的说,“你怎么还没发现?现在,除我之外,已经不会再有人选择她了,那她不就是我的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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