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配得上他的六小姐。 就连他自己也不配。 ——有关于此,沈要其实一直以来都很心知肚明。 索性,一场喜酒,最后吃得到底还算主宾尽欢,他只管默默的剥虾,干净利落的掐头去尾,满桌人的眼睛都看过来,虚飘又胆怯,像在看一个杀人剥皮的怪物,死心塌地的豢养着一株血肉之花。 沈要爱看萧子窈吃东西的模样。 她长得可真好看,又被教得极有规矩,吃东西慢条斯理,安静并且乖巧,却又不自知的微微带着点儿勾人的小动作——张口,舌尖轻佻,如蛇的信子,毒舌吐信,也对,毕竟是个蛇蝎美人,她本就应该如此。 这实在是太养眼了,一只剥了皮的虾,白生生的,饱满又生动,如切断的手指,偏偏她吃起来却似玉盘珍馐,动人的色相,口红顺着肉被舔掉,活色生香,不是食物,而是她。 如此,宴席便到了该散场的时候了。 梁延走在最后,与何金妮一道,按老派的规矩,两人今日可以同回帅府,住不同屋。 霍老太太喜欢新媳妇的出身,但并不喜欢新媳妇的脾气。 她自是做了一辈子当家主母的角色,以前管上下大小事宜,大到给丈夫纳妾,小到几分钱的菜钱,后面人老了,又患心脏疾病,便将事情分给梁延去做,之后多出一个萧从玉,说不上不喜欢也说不上太宝贝,有偏爱,却不说破。 她只在汽车上低声说道:“从玉,等回去了,就让何婧先睡去小白楼同你一起住几天,新媳妇不应当直接登堂入室,早上你带她来请安就好,知道了吗?” 萧从玉颔首道:“是,都听老太太的。” 于是,晚间,车子方才到了帅府,两拨人便各自分道扬镳了,何金妮带了个名叫潘迪的丫鬟,人很胖,强壮不输男人,也不知名字起得是汉语还是英文,总之口条十分洋气就是了,萧从玉轻声笑了笑,就说:“霍老太太早晨五点就要起,明天你得和潘迪跟我一起去主楼照顾她起床,动静要轻,她心脏不好,之后再去花园里散步……” 谁知,她正还说着,何金妮却冷哼一声,道:“你倒是以女主人的身份自居。” “那倒也不是,不过是照顾老太太久了,习惯了她的习惯而已。” “梁家难道不是杀你全家?你还这样像条狗一样的围着霍老太太转?” 萧从玉无动于衷的说:“我是医生,又专攻心脏疾病,照顾一个病人并不是丢人的事情。更何况,我在这边打好关系,对我妹妹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为自己的家人着想,就更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何金妮微微一顿。 是时,小白楼里满地白霜,独独檐下还黑着,泾渭分明的黑白一线,像隔绝生死,她站在霜路之上,萧从玉便匿在黑影之中,却是高高在上的望定她去,意味不明。 寒秋似寒冬,冷冰冰的仲冬月,灯泡发的热变成白雾,像夏夜里的绿蚊香,一蓬蓬的氤氲开来,状似不祥,何金妮确信之后的日子不会好过,而她果然一点儿也没算错。 霍老太太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给她好脸色看。 府上的账本是翌日晨间交过来的,她翻了翻,很快便看出许多的错处,采买药材茶叶还有布料的名录一条也对不上,她没多想,于是便问道:“老太太,您上个月吃了三十盏血燕,新衣裁了八匹,可账本上写的却不只是这个数,我怀疑……” “你怀疑什么?” 眼下,正值午时三刻,霍老太太呷了口热茶,在旁则是并着膝盖端坐着的萧从玉,一点儿客气也无的语调,平平无波,却反倒像是质问起了何金妮一般。 “你怀疑老太太我包庇纵容——妙哉!还没进门,便已经想着克扣我一个老东西的花销了!” “老太太,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担心卧榻之上有他人酣睡……” “那也是我准的!” 霍老太太很是不耐的打断她道,“账本都归给你了,这两个月的账,你若是有看不懂的地方就去问问从玉便是,别去打扰阿延。” 话毕,她便合上茶盏站起了起来,萧从玉紧随其后,等送走她回屋睡下方才绕回了厅里。 何金妮面色铁青。 “这账目是怎么回事?” “就是你想的那么回事。” 萧从玉道,“多了的那些,老太太都赏给我了,然后我又赏给了下人,有些药材拿给我妹妹用了,有些布料被梁延拿去用了。” “梁延拿去做什么用?” “好像是说要还我妹妹的人情来着,就送了几匹布给她吧?但她没要。” “那萧子窈没要的布去哪了?” “谁知道呢。” 她轻声笑笑,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也许是扔了不成?也许是被退回来的小厮自己留下了也有可能。” “梁延难道就许你们这么做?” “他怎么不许?” 萧从玉又笑,“喜欢一个人却没法子向人家示好的时候,最简单的办法难道不就是给人家花钱吗?你若不信,尽管问梁延去就好了。” 何金妮没再说话了。 然后便是晌午过后,她回去小白楼里歇息,听了一通海关总署打来的电话,原是她爷爷拨过来的,过问些有的没的的东西,听不出关心,只听出期许,问她府中事宜学得明不明白,晚点他要来帅府吃饭,切忌不可以丢了面子云云。 何金妮一下子便觉得难堪起来。 于是,沉默良久,她终于期期艾艾的应了一声,最后才敢问道:“爷爷,倘若我做不好当家主母怎么办?倘若有人想与我争怎么办?” “争什么?争你的权?那又有何难的,用左手同你争抢的,就砍那人的左手,用右手同你抢的,就砍那人的右手——我让你嫁的又不是男人,我让你嫁的是梁家帅府,你可听明白了!” 说罢,电话那头便只剩下嘟嘟嘟的长音了,似丧钟,一声紧似一声,终焉甫定。 何金妮于是定定的撂下了听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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