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了。 梁延的继任仪式全程由沈要护送,从军部出发,乘汽车,穿越中央大街并环城,期间所经的路面已被部军清扫干净——无论是垃圾亦或是人。 沈要昨晚回家之后,只管轻描淡写的同萧子窈交代了此事。 “六小姐,我今晚睡客房。” 时值晚间九时时,凤凰栖路祥和一片,邻居的收音机里正放着《蝴蝶梦》,唱戏的班子是时下最有名的“百花园”,那动静不太大,毕竟是冬天,门窗能关紧就关紧,只听到一点点声音就刚刚好,戏子唱的则是先生好。 我会常记先生好,我会常想南山幽。会思念紫竹箫箫月如钩。会思念一宵虽短胜一生。青山在来绿水流,让你我,只记缘来不记仇。 萧子窈于是纳罕的盯他一眼。 “好端端的,睡什么客房?你不是明天一早还要起来巡城吗,那还不好好在卧房休息?” 沈要慢吞吞的捏捏她的手。 “三四点就要起。我怕吵醒你。” 他小心翼翼的抬抬眼,语气里带着关切,“李大夫说,小孩四个月就会有胎动了。” 萧子窈立刻就笑了。 “有胎动,关吵不吵醒我什么事?” “关的。” 沈要道,“你醒了,沈等等也会醒的,我怕他踢你。” 他这是关心则乱了,甚至还有些大惊小怪。 萧子窈笑意渐深。 “沈等等还没那么大的本事踢我呢!” 她抽出手来,只在沈要面前比划了几下,“他现在只有这么小,只有巴掌大——李大夫跟你说了那么多,难道没跟你说这件事?” “……他说了。” 沈要有些含糊,“他还说了,因为你身体不好,小孩甚至可能还会比正常的小孩更小一点。” 然后,他二人便都没说话了,一个斜倚在床头,一个坐在边上,看另一个人的眼睛。 收音机里还在唱。 我要你也记得我的好。 萧子窈最后跟他说,不必多此一举。 他于是照常睡在她的枕边,睁着眼睛,无所谓日夜,离凌晨三点还有好久还有,离往后余生还有很远很远。 等忙完了明日,他一定会好好学习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的办法的,先从查字典开始,想一个好的名字,起一个新生活的好头。 所以他起身的时候轻手轻脚的,并没有吵醒萧子窈。 她最近的睡眠好了不少,睡得很沉。 沈要换好衬衫,便蹲在床头盯着她的脸看——细细白白的一张小脸,其实比起接吻他更喜欢舔舐的感觉,只不过萧子窈不喜欢就是了,到底还是娇气。 “我很快就会回家。” “你和沈等等等我。” “六小姐。” 他一字一顿,声音很轻。 紧接着,下楼之后,他便惯例检查了玄关边几里的那把手枪,零件没出问题,不会卡壳,子弹是上满的,而备用弹匣就在手边,一共十多二十发子弹——萧子窈的枪法不差,这把枪至少能杀十五个、甚至更多的人,如果这一把枪不够,楼上还有。 成为一个合格的、普通人的第一步,便是杀掉那些不把他当作普通人的所有人。 一楼的小间里,郝姨听见了动静,便起身来送他出门。 “沈军长,注意安全,早去早回,免得夫人挂心。” “我知道。” “来,这个,您戴上,这是夫人新买的——” 郝姨转过身去,取了一条崭新的羊绒围巾来,沈要一见,便微微皱眉,问道:“她给我织的那条红色的围巾呢?” “哦,那个红围巾呀,我瞧着您戴了有一阵子了,也该洗洗了,所以昨晚就洗了一下,现在还晾着呢,等白天天亮了烧炉子,自然就烘干了,今天早晨恐怕是来不及戴了。” 沈要面无表情,不太高兴。 “郝姨,你下次要提前跟我说。” 他声色淡淡,又趿了一下靴子,马刺当啷一响,如雨铃,郝姨瞧出他的不悦,一面惭愧又一面庆幸,便说:“沈军长,对不起,这次的事情是我没办好,下次我一定问清楚。” 沈要摇了摇头:“没关系。” 然后他躲开那条羊绒围巾,自顾自的便推门出去了。 凌晨三点的凤凰栖路远比市井小巷来得更加静谧,住在这里的人,从来无须担心明日之忧,有一日算一日,活得不像人间日子。 沈要见过凌晨三点的万家灯火。 那是犬园外的小街小巷,码头工人要赶早起来上工,因此牵连邻里左右,收菜卖菜卖早点,热腾腾的人间,苦哈哈的日子。 车灯溶溶,化开雪幕缤纷。 军营里透夜不亮。 沈要方才下车,便有下属前来延请他到檐下去,梁延正忙于联络各报社的记者,没空露面,夏一杰便说道:“巡城的小队已经换到第三轮了,升旗在早上的七点半,升旗过后则开始环城阅兵,那会儿天色还不太亮,所有人都得时刻小心。” “知道了。” 新帅继任,声势浩大。 梁延这是故意做给南京政府看的,也是故意做给洋人看的。 他实在不比萧大帅更称职,却着实又比萧大帅更懂得经营。 权与钱,他都要,南京放权,洋人给钱,整座城市,不过是换权换钱的工具而已。 万民如草芥,碾作尘埃,印刷为纸币,死人则变成纸钱。 他胜券在握。 时间过得飞快,天色已然微开了。 报社的记者们纷纷抱着大头相机等在军营的外面,见三面旗子,青天白日满地红、派系的军阀旗,还有一面梁军的军旗,镁光灯闪得像日光,噼啪噼啪,咔嚓咔嚓,枪林弹雨般的曝光,照一张似笑非笑的人脸。 一时之间,梁延不自主的便觉得有些恍惚。 原本,继任仪式之上,他是可以携手自己的合法妻子同登高台的。 那人本应该是何金妮,可他更希望是萧子窈。 他于是低头看了一眼,手边空空荡荡的,空出来的、两人开外的地方,正好是负手而立的沈要。 他面无表情,也目中无人。 也对。 这四下里,本来也没有他想见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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