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锅沸水,一连接连一波。 其实,倘若想要开车撞死一个人并不太难,只需要一点点的冲动便足够了,甚至毫无技术与难度可言,而如果想要开车撞死一片人,却首要该有一个冷静的脑袋,并且,必须狠得下心去。 所以沈要尤其适合杀人。 他实在太不像人了,过于冷静,也过分冷血,油门说踩就踩,活人说撞就撞,眼前一小片退潮似的空地上瘫倒几个人影,他看见了也撞看不见也撞,看见的嫌挡路,看不见的更不在乎——是时,他只管面无表情的打满方向盘,车子的四只轮胎便前后如秋千般大开大合的荡开来了,两面都倒下了许多人、都如同蒺藜一般的倒下去了,人浪于是怯怯的退下去些许,终于被他硬生生的撕出个口子来。 梁延急得在车里痛骂。 “沈要,你莫不是疯了,我让你想办法,你竟敢把人撞了——” 然,他到底还是说不了多久的,原是人浪的口子很快便如海浪般的闭合了,有人爬到他的车子上来,持一柄镰刀猛凿玻璃窗子——那刀刃又尖又厚,是俄国人闹革命的时候舞的镰刀旗子里面的镰刀,紧接着,又有人围了上来,有第一个自然就会跳出第二个,人如蚂蝗,蜂拥而至,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裹住了他的车子。 “丧国军阀,草菅人命!”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岳安城不准洋人在此设立租界!” “不做二等公民!天下人人平等!” 一只锤子陡然击碎了车窗。 梁延愣了一下,立刻就拔出枪来。 他曾经的成绩的确很好。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战,他一向都拿第一或第二,另一个拿第一或第二的人则是萧子山,两人骑射并列持平,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猎会互相攀比,日子久了,就变成了拿枪不杀人,杀人不见血,他害死的人不见少,却从不是经由他手的多多少少。 ——砰! 枪声震耳欲聋。 那,人声呢? 人声振聋发聩。 那中枪之人并未悲怆的向后倒去,而是被人潮托住,像海上的浮尸,一荡一荡,又撞上他的车子。 “新帅开枪杀人了!” “梁军背叛人民,是洋人的走狗!” “砸了他的车子!” 梁延于是往座中退了退,可是四面皆敌,左右玻璃一面碎掉一面压满人脸,头顶的毛毡一凹,像锅盖塌下去,前座的司机大呼小叫,几欲落泪。 “少帅,这可如何是好!” “废物,我养你有什么用!撞出去啊!沈要怎么撞的,你就怎么撞!” “撞不出去了,人围得太满了——” 一时之间,许是太过慌乱之故,那司机竟不小心拨动了雨刷,顿时,满屏鸡蛋被摊成一面,梁延视无可视,便躲开几只伸进来拖他的手,再开一枪。 “凭什么是我不如意!凭什么是我事事都不如意!” 他大叫起来,两眼通红,根本顾不得那喷了他一脸的鲜血,更顾不得那脑后渐渐碎裂的另一面玻璃——反正左右都是死,他不想死,就得别人去死。 “他明明只是我父亲养的一条狗!他甚至也是害得萧子窈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凭什么到头来他什么都有了!我却什么都没了!” 啪、嗒。 只此一瞬,最后的那扇车窗,终于碎掉了。 这一回,打碎玻璃的,不再是一把镰刀,而是一把锤子,打碎玻璃也打碎他的颅骨,他一下子歪过去,头与身体一起,瘫倒的样子与死狗无异。 怎么会呢。 梁延瞑瞑的睁着眼睛想到。 他发间有鲜血渐渐的流下来了,只管径直流到他睁着的眼睛里去,他没眨眼,就任那血泪往下淌,像一条小溪。 不是没读过什么俄国人达瓦里希列宁写的书。 说什么,工农人民的力量最大,要维持一个政权比夺取一个政权还要难——可是,他都已经做了多少年的梁大少爷,又从梁大少爷做到梁少帅,自始至终,也从来没有人能将他从上面拉下来。 所以,怎么可能,他有枪,他凭什么会死在没枪的人的手里。 “梁军下台!让梁军下台!” “让所有军阀统统下台!” “支持北上,支持抗战!” 人浪滔天。 梁延闭不上眼睛。 车子外面,镁光灯闪烁不灭,天色渐渐的亮起来了,有人回身高呼:“梁军不止一个大帅,还有一个军长!不要放过他,要让他们所有人都付出代价!他们榨干了我们的血汗,住着全城最好的地方,吃着最贵的食物,穿着最好的衣服,却还想要我们的命!让罪人留下!” 是时,沈要无动于衷,也不动声色。 他实在没什么良心,对自己、亦或是对别人,都没有,于是又踩满油门,直勾勾的便从他看不见的尸潮上碾了过去。 窗外有人撕心裂肺的哭嚎起来,他听到了,却像是一点儿也听不到的样子,他其实从头到尾都只听到了一句话而已,便是方才联络员传来的信报。 “报告!凤凰栖路有乱民打砸抢烧,人数规模很大,仅凭我们一个小队根本控制不住!” 凤凰栖路。 凤凰栖梧桐,那条路上种满了法桐树,夏日里会有千叶齐鸣,除了不会落下花雨之外,几乎处处都与犬园外一模一样。 而他——他住凤凰栖路十七号,房屋买自曾经的岳安富商吴清之之手,地契屋税重新落款,名字写的是萧子窈,他是她的狗,他是沈要。 现在,沈要必须要回家去,去找他的六小姐去。 “你等等我。” “你和沈等等,等等我。” “我马上就回来。” “我马上就会回来了。” “萧子窈,你等等我。” 他终于如是说到。 城中彻彻底底的乱了套。 带枪的卫兵与没枪的群众卷在一起,刺刀欲落不落,板机将扣不扣,黄皮肤的记者跟白皮肤的记者都扛着长枪短炮追来追去,追着生死血肉,拍下生死时速。 又是一年,白雪飞倦。 新年已至。 这是所有人的、新的一年,也是沈要变成人之后的,第一个新年。 故事便是如此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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