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苑设想的出京:一个包袱一匹马,一根竹笛一张弓,一个屿哥儿一小遥,轻车简行,微服摸底。 然而实际的出京:前有二十余人的亲随开路,小房子似的马车跟随其后,左右两边各有十余人随扈,之后数辆装满物资的马车辘辘而行,最后是六十余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护卫负责殿后。 说真的,当盛苑看到她爹描画的出行设计图时,整個人是无语的。 某个瞬间,她似乎忘了自己是外放出京,反而以为自己这是远游去了。 “夸张!太夸张了!”盛苑脑袋摇晃得犹若拨浪鼓,还没来得及摘下的官帽帽翅竟摇晃出残影儿了。 “且不说这些能让我吃用数载的物资了,就是这些亲随护卫的数量也都超标了!”盛苑可不想还没出京,就让那帮御史扣上个违制的罪名。 “没有超标,这不是还有个屿哥儿跟着呢!”盛向浔很自然的将屿哥儿的排场规格算了近来,“他一个侯爷,能不能出京,是一回事儿;有没有固定的待遇,则是另一回事。” 再说了,这里面还有他从皇上那儿要过来的人呢! “加上皇上赐给的内卫队,三方分摊一下,规模可就符合要求了。”盛向浔自然不可能傻到做让人家拿住把柄的事儿。 “可我还是觉着队伍太高调了!”盛苑觉得自己去当官,最好还是朴实一些,若能更亲民些才好。 “你这孩子,读书读傻了啊!”盛向浔叹气之余还不忘朝妻子郑氏抖搂手,“咱家这小丫头,竟然变成书呆子咯!” “你就不能好好儿说话?!”郑氏嗔他一眼,扭头笑着反问小女儿,“若是履历丰富的郎君外放,说不得能采用你的办法;可你不同,你才在宦海沉浮多久?不管是经验还是履历都浅的很;更不要说……你还是个女郎。 就和那句‘先敬罗衫后敬人’一样,伱大张旗鼓的去上任,府衙和地头蛇们就摸不清你的底细。 外人看不透你,你就有更多的时间完成探索、布局、收网等一系列动作。 苑姐儿,守安府,那可是边疆之所,毗邻好战的奴儿罕,府城的百姓多是逞强好胜之人,虽说世人常说守安府的百姓大多性格粗犷,为人大大咧咧,行事颇讲义气。可是换个角度说,那里的人只怕好武喜战,情感大于理智,大多比较轴哩。” 盛苑这些天不但查阅了守安府的府志,还看了不少和当地风土人情有关的游记,因此对当地百姓的行事风格多少也有些了解,只是要考虑和关注的方向有些多,她从没这样认真归类思考过。 “您怎么知道的这样详细啊?”盛苑圆溜溜的大眼睛里尽是好奇。 “当然是现趸现卖了!”盛向浔从来不在自家几个孩子面前立博闻广知的人设,实话实说是他的特色。 “啊?!”盛苑以为这是大人们以前的知识积累,却不想他们和她一样,都是在突击啊! 想到家大人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默默地付出着,盛苑眼睛就有些泛酸。 “感动了吧?!”盛向浔鲜少见小闺女这样感性,登时笑出了破坏气氛的动静。 郑氏看着有趣儿,没出声。 自家孩子自己了解,就是他们不帮忙,这丫头自己也能准备妥当,他们这种“多此一举”,与其说是想给孩子增加底气,不若说是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 …… 就在永兴侯府充满温情的互动时,一辆样式简朴的马车,踢踢踏踏的离开皇城,朝京郊桃归书院匆匆而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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