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保佑:我建立了千年世家_第十三章:韩信表示听洛采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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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一场场战争的胜利,韩信在刘邦集团之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高,百战百胜的统帅总是能赢得更多的尊敬和信服。
   
   
   
   韩信早就准备好了刘邦任命自己为鼎定关中的大将,在刘邦被项羽封为汉王之后,他就和洛采说:“采娘,你看吧,三秦之间必有一战,到那时大王定然点我为将。
   
   
   
   大王麾下虽然有不少勇将,诸如周勃、夏侯婴、樊哙,先登斩将,都是勇士。
   
   
   
   乃至于吕泽,有统帅之才,都是一等一的大将,但是能比拟古之名将的却没有。
   
   
   
   鼎定关中、克定三秦是决定汉国生死存亡的大事,若是被拖在这里就会有社稷倾覆之危,所以汉王一定会交给信。
   
   
   
   击破蒙恬;明攻洛阳,暗破武关;蓝田大战。
   
   
   
   这是信之前的功绩,现在克定三秦会是另一个,采娘,信真的名满天下了。”
   
   
   
   洛采望着神采飞扬的韩信,眼中闪过一道柔情和无奈。
   
   
   
   韩信的确是军事上的天才,但是政治上也的确是低能。
   
   
   
   完全没有发觉刘邦对军队的控制愈发严密,现在韩信所指挥的将领全都是刘邦最信任的人,是韩信绝对拉拢不了的人。
   
   
   
   刘邦能这么放心的将军队交给他,是因为韩信只有指挥权,没有军队的控制权,只要刘邦愿意,顷刻之间就能让韩信成为阶下囚。
   
   
   
   
   
   洛采自然很不高兴,但是想一想反正没想着造反,刘邦愿意戒备就戒备吧。
   
   
   
   洛采本来想要点拨一下韩信的,但是看着韩信这么兴奋,便将那些话压在了心底。
   
   
   
   现在还不急,韩信的功劳还没有到功高盖主的地步,张扬一点就张扬一点吧。
   
   
   
   现在刘邦真的将克定三秦的重任交到了韩信的手上,他有些得意的挑眉望着洛采,就像是小孩子得到了一块糖一样,“采娘,我就说大王定然要将这个重任交给信,虽然秦王和雍王都是庸碌之辈,但毕竟是数百里沃土的君主,大王麾下其他诸将都是……”
   
   
   
   韩信才二十多岁,就已经堪比古之名将,总说年少轻狂,他要是不狂那才是不正常的,但多少英才就是因为狂妄而断送前路。
   
   
   
   洛采静静地望着韩信,面无表情,韩信的声音越说越低,这时洛采才笑眯眯的问道:“韩君,您刚才想要说什么,大王麾下的诸将怎么了?”
   
   
   
   韩信只是情商低,又不是智商有问题,讪笑道:“大王麾下诸将都挺好的,挺好的。”
   
   
   
   洛采微微叹息道:“良人,您日后说话一定要慎重啊。
   
   
   
   人生活在世间,总是要谦逊才能活的长久,您是无双的统帅,您是能够与古之名将相提并论的臣子,若是折戟在权力的争斗之中,岂不是太过可笑了吗?
   
   
   
   这难道是妾身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吗?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您想必是知道的,祸患往往就是从细微之处诞生,您随意的一句玩笑,或许就会被人记恨于心。
   
   
   
   史书之上,甚至有因为君主得罪了御者,然后在两国交战之时,御者载着国君冲进了敌军之中,最终导致大败亏输的事情。
   
   
   
   汉王麾下诸将在战场之上虽然远远地不如您,但他们都是汉王的近臣,并不比您和汉王的关系差,您难道要一辈子生活在军营之中吗?
   
   
   
   这朝堂之上难道您以后不再踏足了吗?
   
   
   
   您自然有骄傲的资本,自然可以看不起诸将,甚至嗤笑他们一句功狗,但等到您落入他们手中时,请记得采今日曾经和您说过这番话。
   
   
   
   采倾心于您,至多不过是黄泉路上走一遭而已。”
   
   
   
   韩信本来就听洛采的话,洛采话中对他并没有强硬的指责,只是淡淡的给他指出可能遇到的事情,这让他很是羞愧。
   
   
   
   更别说听到最后一句,韩信又是欣喜,又是羞愧,他羞惭道:“采娘,您是贤德的女子,整个诸夏没有超过您的。
   
   
   
   信是个没有德行的人,却得到了您的青睐,这想必是素王的恩赐了。
   
   
   
   刚刚取得了一点功绩就有些狂妄起来,若是您不监督信,想必日后面对诸将也不免这副态度。
   
   
   
   正如您所言,祸患就在这里积累了。”
   
   
   
   韩信的神情依旧是那么诚恳,只要是洛采的意见他都会采纳,洛采有自信,只要韩信在为人处世这方面听她的,她就能让韩信带着一身的功勋,名留青史善终。
   
   
   
   “良人,您只管向前立功,妾身会伴在您的身边,大兄答应了我们的婚事,等到安定下来我们就成婚,日后这些事情都有妾身为您操办。”
   
   
   
   安定下来就成婚,什么是安定?
   
   
   
   自然是天下没有需要他出手的战事,韩信的目光陡然锐利起来,祸乱天下的诸侯,你们已经有了取死之道。
   
   
   
   洛采随着韩信一起来到大帐之中坐下,这个时代对贵族女性的压抑并不大,尤其是洛采这种有能力的,参与政事乃至于封爵都不少见。
   
   
   
   诸将自然都已经到了,等到韩信和洛采走进,纷纷起身拜见,齐声道:“大将军!”
   
   
   
   韩信龙行虎步,披风一甩,上首一坐,整个人完全没了在洛采面前的样子,颇为威风凛凛,甚至隐隐之间有杀气透出。
   
   
   
   这才是真正的韩信,攻无不胜,战无不克,出道以来,败蒙恬,破武关,击蓝田,三大战役,凡二十余战,杀十万众,降十万众,未尝败绩!
   
   
   
   韩信向众人拱拱手还礼,便直接开门见山道:“诸位都参加了先前大王的会议,信就不再浪费时间介绍,攻灭秦雍二王,只要诸位用心,不算难事,我等也好早日为汉王报喜。biqubao.com
   
   
   
   秦雍二王都是项王的族人,秦楚之间有大仇,项荣和项申虽然为王,但是却没有丝毫将自己当作秦人的王,他们所在的地方遭遇了破坏和残杀。
   
   
   
   他们压榨秦人不亚于始皇帝,帝扶苏时期实行的一些仁政,都被废弃,所以秦人都怨恨他们。
   
   
   
   如今虽然在秦地为王,但是却没有得到秦人的心,秦人都怨恨他们,不愿意亲近和依附他们。
   
   
   
   没有秦人的支持,王位就像是浮在水面没有根茎的荷叶一般,只要稍微挫败,就会陷入覆亡的境地。
   
   
   
   我从未听说过有失去民心而能够稳固国家的,秦国和雍国就是这样不能稳固的国家。”
   
   
   
   诸将都没有说话,他们已经习惯,在韩信麾下为将就是这样,韩信负责布置任务,他们则负责完成,有人质疑过韩信,然后就被辉煌的胜利打脸。
   
   
   
   “我军偷袭可以先拿下这三个重镇,到了那时秦雍二王一定就知晓了这件事,他们自恃兵多将众,定然会联合与我军会战。
   
   
   
   三镇在手,不论是我军想要东出,还是秦雍二王想要阻挡,就只有雍地的这几个县最适合作为战场。
   
   
   
   在这里歼灭主力,之后就能连破雄关,诸位将军就可以分别带兵去平定关中各郡。”
   
   
   
   韩信在堪舆图上为众人讲述着自己的战略意图和战术方法,“诸位都知道信的规矩,务必按令行事,虽然战场之上形势千变万化,但是信所特别强调的绝对不能违背。”
   
   
   
   韩信给予一线统兵的将军一些自由选择的权力,毕竟到了战场之上各种特殊情况都可能发生,不能死板的按照战前的布置来,那样会错失良机。
   
   
   
   但是有一些是风险极大的操作,韩信绝对禁止,毕竟只有亡命之徒才会去赌那种胜利概率极低的战术。
   
   
   
   韩信是大军团操纵天花板,只要按部就班即可获得胜利,没必要去玩命。
   
   
   
   这也不是第一天接受韩信的调遣了,众将齐声诺道:“是,大将军!”
   
   
   
   对外的战争和防御战完全不是一回事,对外战争的准备一向都是一件耗费时间精力的事情。
   
   
   
   光是粮草的调动就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秦雍二王一直关注着刘邦,没发现这方面的迹象,于是防范颇为松懈。
   
   
   
   谁会想到刘邦那么早就开始准备战争,打了一个完美的时间差,韩信意识到形势的变化,惊喜道:“秦雍二王完全不知道我军早就备好了粮草。
   
   
   
   这一路之上便于储存物资的就那么几处,大多数的城邑都没有足够的粮草,只要断绝粮道,就可以不攻自破,秦雍二王若是不想直接退出关中,就要寻求机会和我军决战了。”
   
   
   
   虽然韩信是谋战派巅峰人物,但是他最强的就是指挥调度,正面打起来完全没在怕的。
   
   
   
   “采娘,还请写信给兄长和大王,信将要和秦雍二王在咸阳之西决战。”
   
   
   
   韩信这是要告诉刘邦,记得做好准备,这一战一胜,你要再次进入咸阳了。
   
   
   
   凌晨四点多才回来,好歹算是没食言,写完了这一章,睡觉,求月票~
   
   
   
   (本章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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