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保佑:我建立了千年世家_第二十二章:典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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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长安城的彻侯家族面对这种情况,大部分都有些惊惧,因为这种情况实在是过于突然了。
   
   
   
   但是皇宫发出了这一道旨意之后就陷入了安静之中,没有其他的旨意再下来。
   
   
   
   随着那些被圣旨点名的彻侯一个个离开长安城,似乎一切都恢复到了平静之中,就像是之前那道旨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
   
   
   
   长乐宫。
   
   
   
   刘恒和洛新对面而坐,他给洛新斟酒,然后说道:“姑父,这些年府库充盈,串钱的带子都已经烂掉了,一提铜钱就会直接落到地上,粮仓之中的粮食更是多到甚至开始腐坏了,大汉已经彻底从秦末的乱世之中恢复过来,这都是您的功劳。
   
   
   
   若是将大汉比作一座巍峨的宫殿,您已经建好了几乎所有,只剩下朕再挂上装饰,每岁缝缝补补就足以了,明明是您的功绩,但是最后却要刻上朕的名字,朕实在是愧疚啊。”
   
   
   
   洛新抿着杯中酒,摇摇头道:“陛下您实在是多想了,大汉只是刚刚恢复到秦末之前而已。
   
   
   
   但是秦朝同样是连年的战争,征讨匈奴和征服岭南百越,都是耗资相当大的战争,所以现在还不够。
   
   
   
   臣这十几年的确是做了许多事情,但还有很多没有来得及去做,这要依靠陛下您以后去做了。
   
   
   
   尤其是现在大汉缺少一种资源,臣没有时间去拿了,就需要依靠您和后世的皇帝了。”
   
   
   
   
   
   刘恒疑惑问道:“诸夏大地物产丰饶,东海的珊瑚,西山的雪莲,不论是任何的奇珍异宝都能得到,还需要什么资源呢?”
   
   
   
   洛新沉声道:“一块能够大批量养育战马的草原,没有这样的草原牧场,我们的骑兵就永远都发展不起来。
   
   
   
   没有骑兵,就永远都无法战胜草原上的匈奴胡人,这是韩武穆亲自认定的,想必您是认可的。
   
   
   
   没有骑兵,中原就要耗费十倍乃至于百倍的力量去防御那些来去如风的引弓之民。
   
   
   
   国力强盛之时尚且能够抵御,但是一旦中原遭遇了灾年,或者是中原有流民,那就挡不住了。
   
   
   
   这些引弓之民就能不断的入寇边关劫掠,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中原被草原拖垮。”
   
   
   
   刘恒闻言有些疑惑的问道:“姑父,大汉有上千万的子民,而北方的草原上最多也不过是上百万人,难道诸夏之民十倍于胡人,还不是他们的对手吗?
   
   
   
   而且胡人茹毛饮血,没有文明,和大汉完全不能相比,为什么会这么强大呢?”
   
   
   
   洛新沉声道:“汉人当然要比胡人更加强大,更加先进,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双方之间的实力对比,就涉及到双方的生存方式的不同。
   
   
   
   虽然双方都是依靠土地上的植物而生存,但是我们依靠五谷粮食,他们则是依靠牧草喂养牲畜。
   
   
   
   所以我们在固定的土地上建造城池,开辟耕地,丰年存储粮食,灾年则开仓放粮,而且还能够依靠水利设施,来一定程度上的代替靠天吃饭的现象。
   
   
   
   但胡人则逐水草而居,完全依赖草原上风平浪静,一旦遭遇灾害,根本没有抵御的措施,只能南下入寇。
   
   
   
   就像是现在这间房屋,我们是修建这间大殿的人,而胡人做的则是一把火点掉,然后立刻就走,他们抢走了珍宝,而我们却失去了所有,只能重新建造房屋,才能在这个世界上存活,这样不断的循环下去,我们就完全耗不过胡人。”
   
   
   
   刘恒深深地皱着眉头道:“难道就没有办法吗?
   
   
   
   这些年胡人没有入寇是因为草原上没有遇到大的天灾,但是日后不可能一直这样,那时朕应当如何做呢?”
   
   
   
   洛新沉吟道:“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学习草原胡人的方法,建立骑兵,摸清草原上的情况,然后直接冲到草原上和胡人大战。
   
   
   
   胡人不是我们的对手,一定会避战。
   
   
   
   但是没关系,草原上的牲畜吃食都是有规律的,只要顺着河流和草场,就能袭击他们。
   
   
   
   尤其是夏季和冬季,他们都会进行牧场的转移,那个时候是我们出击的最佳时间段,没了牲畜,胡人就得不到吃食,是活不下去的。
   
   
   
   陛下,虽然战胜胡人是必然的事情,但您一定要注意一点,没有能克敌制胜的统帅之时,不要随意的发起对匈奴的战争。
   
   
   
   发起战争一定要快准狠,打完就走,对匈奴的战争一定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不要一直盲目的寻求歼灭,否则拖垮大汉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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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恒闻言点点头道:“朕知道了。”
   
   
   
   洛新望着眼前俊秀的少年郎,又说道:“陛下,根据臣的推算,大概在三年之后,朝廷就可以着手将铸币权收回了。
   
   
   
   现在诸侯王已经没有能力反抗朝廷,尤其是吴国臣服,这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交给您来做,能够提升您的威望。
   
   
   
   收回铸币权之后,日后铸币一定要谨慎,尽力多保持一些年的钱币质量,不要滥发小钱。
   
   
   
   这些年天下的百姓刚刚过了一些安生的日子,滥发小钱造成的危害甚至比战争还要大。
   
   
   
   您是一个仁慈的君主,臣相信您不会这样做,后世的皇帝也要尽力的教育好。”
   
   
   
   洛新话说的很是诚恳,刘恒这些年跟在洛新身边,深深明白钱这个东西在国家政事上到底能发挥多么重大的作用,那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重农轻商”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这些有些像是交待后事的话,让刘恒明白这是洛新准备还政了,所以在交待自己以后的国家大事,所以听的很是认真。
   
   
   
   这是一位执掌国政数十年的无冕之王所有的经验,是无比宝贵的财富。
   
   
   
   越听刘恒的眼光就越亮,他再次忍不住的说出了已经说过无数次的那句话,“如果您还能再辅佐朕,那该有多好啊。”
   
   
   
   洛新闻言笑笑,“一代江山各有能人,臣在洛氏之中也算不得最出众,这两年没有兄长的辅佐,便循规做事起来。
   
   
   
   您天资聪颖,定能成就大业,臣不应当遮盖您的光辉闪耀。”
   
   
   
   ……
   
   
   
   洛新离开长乐宫之后,并没有直接离开皇宫,而是先到了未央宫。
   
   
   
   张嫣这些年随着年纪逐渐增长,也渐渐沉静下来,望着很少踏入未央宫的洛新问道:“大丞相到予这里来,可是有什么要事吗?”
   
   
   
   洛新有些怀念的望着这座宫殿,感慨说道:“太后,昔年臣就是在这里作为丞相辅佐高皇后治国,到现在也二三十年过去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快啊。
   
   
   
   臣记得您也是在这里被高皇后选为先帝的皇后,她的选择很正确,您是一个优秀的皇后和太后,还生出了陛下这样圣明的君主,这是您对大汉的功劳。”
   
   
   
   张嫣闻言也有些感慨,她感觉到了洛新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但她没有那么敏感的政治嗅觉,脑海之中既有灵光闪过,但仔细去想又是一片混沌。
   
   
   
   洛新见状便直接说道:“太后,臣今日来到这里,是因为臣年纪大了,陛下也快要加冠了,等到臣还政之后,乃至于薨逝之后,陛下和您一定会将留侯府召回长安。”
   
   
   
   张嫣眼皮一跳,这是非常正常的行为,而且当初洛新将留侯府赶出长安之时就留下了这个后门。
   
   
   
   洛新感慨道:“太后,臣有一言相劝。
   
   
   
   天家外戚固然是位高权重,但同时风险也是极大,若是不谨小慎微,您活着的时候还能够庇护,一旦您不能庇护了,家族就会迎来倾覆的危机。
   
   
   
   您看昔年的吕氏,在高皇后摄政之时,权势不可谓不煊赫,出入行走俨然就是皇族子弟,但是一旦高皇后行将薨逝,立刻就伏低做小,乃至于留下一二人在长安联络,其余人回到了山东祖地,凭借着先祖的功勋守好祖业。
   
   
   
   臣实在是担心啊。
   
   
   
   若是留侯府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和陛下起了冲突应该怎么办呢?
   
   
   
   臣不希望陛下这样圣明的君主,最后背上刻忌外家的名声,这对于陛下来说,实在是过于不公平了。”
   
   
   
   张嫣闻言很是动容,轻叹道:“大丞相,您的家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从未没落,这大概就是智慧了。
   
   
   
   您说的是对的,这是予从未考虑到的,予将会按照您说的做,留侯府是注定煊赫的,应当低调一些,对皇室,对家族都是好事。”
   
   
   
   洛新见到张嫣将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心中满意,于是起身告辞。
   
   
   
   ————
   
   
   
   东阿侯洛新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贤臣、能臣、忠臣的典范,他是洛氏第一位在外姓王朝真正摄政的臣子,在这方面甚至超越了他的祖先洛文公,那位先秦时代公认的第一臣。
   
   
   
   他数十年如一日的恭谨的对待年幼的皇帝,如同父亲一样的慈爱,他呕心沥血的治理国家,改革秦王朝以来的弊端,孜孜不倦的为王朝的大一统而奋斗。
   
   
   
   在汉王朝,他的名字是一种标杆,每一个怀有治乱兴盛的政治家,都以东阿侯洛新作为偶像,乃至于成为了一种化身。——《汉王朝兴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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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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