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来维护和平的_第五百九十章 英国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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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达立安爵士非常喜欢阿富汗,虽然他是个苏格兰人,从小在维尔京群岛长大,但他就是喜欢阿富汗,喜欢这里的群山,沙漠,绿洲,还有带点异域风情的女人。
  重点自然还是最后一个,因为作为一个外派到阿富汗公干的官员,他自然不可能带上家属,但阿富汗这里天寒地冻,爵士晚上没个暖床的人自然是不行的!
  这可不是什么对婚姻的背叛,而是工作需求,爵士这样告诉自己,毕竟家里那位,如果不是要仰仗岳父帮忙打点工作,谁会去开一个三百磅的坦克呢!
  每每想到自己不用在家里被一堵墙压垮脆弱的身体,反而是被十几岁的阿富汗少女摇摆,爵士就不免想要真心实意的感谢一下自己的老岳父,毕竟不是他的话,自己也不会来到阿富汗,和所谓的圣战战士为伍。
  只不过来到阿富汗之后,爵士的工作进行的就不是很顺利。
  他带领着一个军情六处,特种部队以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小组,来到阿富汗帮助阿纳斯进行枪支爆炸物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培训工作很顺利,这些阿富汗老乡里有一些过去的矿工,因此对于这些工作也算是驾轻就熟,但爵士的工作却不止于此,秉承着大英帝国一贯以来的尿性。
  爵士的任务还包括扶持当地对英国有好感的代理人,培养亲英势力。
  但怎么说呢,阿富汗人并不想英国高层想的那样,只要英国人开出价码,对方就会敞开大腿欢迎他们的进入,事实上,这些家伙很智慧,他们吃掉糖衣炮弹上的糖衣,然后再把炮弹送回来。
  就比如,游击队会非常高兴的接受爵士的武器,物资,技战术培训等援助,但又会很干脆的拒绝他指挥军事行动,甚至有些军事会议,爵士也无法参加。
  而这些阿富汗人又非常的聪明,他们会给爵士找一些事去做,又不让他过于无聊,比如打猎,游山玩水,视察游击队军容之类的。
  那个给爵士暖床的少女也是,专门为他选的音轻体柔易推倒的类型,而很能打,跟她在一起后,爵士不过四十五的年纪却有着六十五的体力,不过好在阿富汗人还会有一些野生的助兴药物偏方,比如说阿拉伯血燕麦什么的。
  这也并非爵士不努力,主要是英国人在阿富汗的风评是真的不行,苏联人入侵阿富汗的目的,还能洗一洗,说他们是为了阿富汗的社会主义建设,让阿富汗人跑步进入现代化。
  但英国人和阿富汗,他们之间有过好的关系吗?
  从英国开始全球殖民,建立英属印度以来,阿富汗就是一直在和英国人,英属印度你来我往的热情交流着。
  从1839年开始,英国就在努力的试图在阿富汗建立势力范围,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随后还是成功的建立了当地的傀儡政权。
  但奈何殖民统治不得人心,当地官员但凡是能不当人,那就不当人,再加上沙皇俄国的崛起,英国最后对于阿富汗的入侵以失败告终,但他们对阿富汗造成的苦难,阿富汗人可始终没忘!
  那数十万人的死伤,各种横征暴敛,对于不少阿富汗人来说可不算远,甚至也就过了一代人两代人而已,口口相传的历史阿富汗人可没忘记。
  所以,英国人的那点小心思,压根瞒不过阿富汗人,要不是看英国人给的东西不错,阿富汗人早就把爵士和他的手下全赶走了!
  但就算这样,阿富汗人也是不想搭理这个狗皮膏药,给他安排陪吃陪喝陪玩就已经属于仁至义尽了!
  而爵士在四处碰壁之后,也是明白自己的处境,因此,他也很干脆的摆烂了,要是国内问起,他就汇报事态发展良好,工作进展神速,但要是希望拿点实际成果出来,爵士又会很干脆的告诉他们,因为苏联人的围剿,成果毁于一旦,需要重新建设,所以,你们继续打款!
  然后,英国方面就会安排资金,交付给爵士继续开辟事业,但实际上,那些钱大部分都被爵士和其他团队里的人瓜分一空。
  这样的幸福生活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还能持续个两三年,但奈何阿富汗人想干点实事,于是他们背着爵士出去打了几波草谷,虽然也就是炸了几座桥烧了几辆车,但奈何人多势众,所以,自然而然的也就被狼人部队给盯上了!
  狼人的卧底借着周末礼拜的机会,和当地阿訇混了个脸熟之后,就被介绍着来加入游击队,因为后者说自己读过书,会读会写会算,这可是难得的高材生,不加入游击队真的可惜了!
  而卧底也演的天衣无缝,来到大山里的游击队驻地后,表现出一副勤奋好学的样子,天天跟着英国人学习他早就驾轻就熟的技能。
  因为小伙子能吃苦又勤奋好学,虽然语言不通,但在营地勤勉敬业,所以,不论是阿富汗游击队还是英国教官都非常的喜欢他。biqubao.com
  就连爵士本人也对其赞不绝口,称对方就是个天生的战士!天生的领导者!
  而爵士如此高的赞誉,自然目的也不单纯,因为卧底不会阿富汗语,但是会说突厥语和阿塞拜疆语,还有一些英语,所以,爵士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突破口!
  因为卧底也是个外来者,而且表现不俗,就算是游击队里也有一部分年轻人将其视作学习的榜样,这也就意味着,对方已经拥有了争取游击队领导权的资格!
  那么再加上英国人的小小帮助,他们强强合作,将游击队纳入自己的掌控肯定不成问题!
  因此,爵士决心在对方的身上开始下注!
  而卧底对于英国人的招揽示好也是格外的欢喜,他正愁找不到游击队内部的破绽呢,现在看来,本土游击队,和阿富汗人也不是亲密无间嘛,那利用好这个优势,狼人部队就能省下很多的功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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