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定了,去传旨吧!” “臣遵旨!” 孙承宗回应后,慢慢退出大帐,小半个时辰后,带着周遇吉、黄得功两名指挥使以及千余名精锐直奔土默特大营。 此刻的大营内,百余名从大明回来的人述说着在大明各府县见到、听见的一切。 “诸位首领,你们是不知道,在宣府的时候,那些军士、百姓看着我们的眼神那真是恨不得生吞活剥了我们, 但他们却没有人骂我们,也没有人对我们动手,不是因为身边有军士保护,而是那道诏书的作用,似乎他们更相信大明天子!” “对呀,我在大同也是一样的,虽然我没有做统计,但我估摸着至少有九成的百姓想要直接干掉我们,但却诡异的是没有人怒骂我们!” “大明皇帝在几镇百姓心中威望已经到了顶点了,百姓们也遵从!” “万幸我们归属了,否则,大明大军围杀我们,大明百姓绝对是拍掌叫好的!” “嗯,我在张家口的时候,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以后我们是兄弟了!” …… 诸部首领听着从大明回来的人的述说,脸色由红转白再转红,从惊惧到侥幸,看着卜石兔的眼神满是赞叹之色。 在众人反对时,只有他坚持归顺,才免受了部落被屠杀的命运,否则他们就是土默特部的罪人。 现在大明下了诏书,这就是一个保证了,也让他们彻底的松了口气。 就在众人庆幸时,一名侍者进了大帐:“大汗,刚刚前面有消息送来,一刻钟后大明内阁大臣孙承宗前来传达朝廷旨意。” “随本汗前去接旨!” 卜石兔说完,就朝着外面走去,只是走了几步后忽然转身,严肃道:“既然选择了臣服,那就要有身为臣子的样子, 大明礼节繁多,但需要注意的就是君前奏对等等, 圣旨面前,需跪下接旨,别失礼,让人觉得我土默特部没有礼数!” 众人脸色有些难看,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 半刻钟后,众人到了大营前,孙承宗带着人也到了大营。 “臣第三代顺义王孛儿只斤·卜石兔参率土默特部诸部首领接旨!” 卜石兔说完就要跪下,但孙承宗立刻道:“卜石兔,陛下说了,因为是第一次,诸般礼节不全,先免了!” “臣代诸部首领谢陛下体谅!”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国家施仁,养民为首……今土默特归顺,乃大明之幸…设立蒙古自治区,设理藩院蒙古分院管理蒙古诸项事宜,区内涉及律法、赋税等等……撤去卜石兔顺义王之职……” 念到这里,孙承宗停顿了一下,扫了一眼卜石兔和诸部首领。 只见卜石兔脸色猛的一变,大明这是卸磨杀驴吗?但随即又恢复了正常之色。 诸部首领脸色各异,尤其是哈勒桑图脸上布满了喜色。 “土默特自此不在设立顺义王位,但卜石兔率领土默特归顺大明有功,赐顺义伯,世袭三代,加理藩院蒙古分院总理大臣,秩正二品,归化城内赐伯爵府邸一座。 并于五月中旬前推选出理藩院下属旗籍、王会、典属、理刑司四清吏司郎中各一名,监院一名、承政两名,呈送朝廷审查,监院正三品,承政正四品,四司郎中秩正五品! 另诸部首领率部归顺,赏银百两,细盐、茶一石、布帛五匹……钦此!” 一封圣旨足足数百字之多,内容极多,各有封赏。 但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欢喜的是卜石兔,愁的是诸部首领。 撤去顺义王位,这在卜石兔的意料之中了,既然归顺了朝廷,再设王位就说不过去了,大明的王位也只有宗室之人才有的。 却没有想到朝廷赐了顺义伯,虽然只是伯爵爵位,而且只世袭了三代, 但要知道朝廷刚清理了勋贵,侯博爵也没有几个了,现在的爵位绝对是含金量很高的。 更重要的是自己是理藩院首席大臣,拥有推荐下设各司官员的权利,这就很利于拉拢自己的人了,而这正是诸部首领头疼的。 虽然保留了他们首领称号,但却要听命理藩院,首领也只是一个荣誉而已了。 以前还能仗着一部首领的身份和卜石兔对抗,但从今以后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不能说捏死他们跟捏死蚂蚁一样,但绝对是算不上什么难事。 而这正是内阁的算计了,甭管卜石兔推选谁,最终审核权在朝廷手上。 诸部争斗,大明才能更好的拉拢和分化,才会更快的将他们融入大明之中。 “臣理藩院蒙古分院总理大臣卜石兔叩谢陛下天恩!” 心念电转之后,卜石兔接过圣旨,朝着明军大帐的方向跪了去,身后诸部首领虽然不想跪,但卜石兔都跪了,他们不跪不是想搞事情吗? “顺义伯,起来吧,陛下让本阁给你带句话,希望你能在大明的指导下,带着蒙古诸部牧民们过上更加幸福的日生活!” “孙阁老,下官明白,请陛下放心,必不负陛下重托!” “嗯,走吧,裁撤军队,收缴兵器,做完了这些,本阁也好回去复命。” “孙阁老,其实不用你们亲自去的,我与诸部首领都和军士聊过了,虽然有些抗拒,但应该没问题的。” “还是本阁亲自去一趟吧,兵器可以放下,但仇恨却放下不了,解铃还须系铃人!” 一刻钟后,土默特两万余勇士齐聚,孙承宗站在一座高台上,四周几名军士警惕的扫视着。 万一有人豁出去了趁着放冷箭干掉了孙承宗,那才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了。 看着下方眼中带着仇恨、不屑和复杂神色的土默特军士,孙承宗气沉丹田,高声喊了起来。 “勇士们,本阁乃大明内阁大臣孙承宗,奉陛下之命前来主持裁军之事! 本阁知道你们很仇视本阁,但本阁想说,这是是因果循环。” “用大明的话来说就是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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