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朱慈烺的话,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他并不明白眼前的太子殿下为何会这么说。 “殿下,敢问为何这么说嘛?” 刘文秀直言不讳的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因为,你既然能这么做,说明你和有些人不同,你的心中还是有追求,有信念的,你并不是单纯的为张献忠卖命,你心中还有广大的百姓。” 朱慈烺顿了一下,眼睛望向远方,继续说道。 “这一点,我们很像,本宫心中也挂念着他们,不然,本宫也不会给投降的士兵那么好的待遇!” 听到朱慈烺的话,刘文秀身躯一震。 他从来没有听过哪个朝廷官员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是官府的小吏都没有。 在这些人的眼中,百姓算什么?什么都不算。 百姓被他们称为草民、刁民,甚至是猪狗。 没有任何尊重可言! 可是现在,自己面前这个少年,贵为当朝皇太子殿下,可以说得上是大明朝最为尊贵的几个人之一了。 就是这样的人说,他挂念着天下的百姓! 震惊,前所未有的震惊! 这一切甚至让刘文秀感觉有些不真实,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虚幻。 看到刘文秀睁大双眼,面容呆滞,朱慈烺知道他心中的想法。 “不用这般,人人生而平等,虽然现在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可笑,但是不正是因为可笑,才需要我辈去努力创造嘛!” 朱慈烺沉声说道。 其实朱慈烺知道,人人生而平等只是理想境界,而在现实中,人自生下来就是被划分为三六九等的。 但是,这并不影响人们去追求和维护人人生而平等这个信条。 如果连这个追求都没有,那人和人之间的三六九等将更加被放大。 看到刘文秀还是没有反应,朱慈烺用力拍了一下刘文秀的肩膀。 “不知道你可愿意随本宫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一个人们安居乐业的大明?” 感受到肩膀上的力度,刘文秀如梦初醒! 他几乎是下意识的说道:“愿意!” 听到刘文秀的回答,朱慈烺很开心。 无论是历史评价,还是刘文秀今天的所做所为,都让朱慈烺认定,这个人能处。 说出原因之后,刘文秀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有点失言了,有点懊悔。 朱慈烺似乎看透了刘文秀的心思一般,打趣说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刘将军不会想要食言吧!” 朱慈烺的话一下子让刘文秀脸颊发烫,刘文秀内心并不是不想效命朝廷,只是内心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刘文秀还是有些风骨的。 历史上张献忠死后,刘文秀一直坚持抗清就可以看出来。 现在被朱慈烺这么一说,刘文秀爽当也放下了心里的包袱。 “罪民不敢,罪民愿意效忠朝廷,效忠太子殿下!” 刘文秀一边说一边向朱慈烺抱拳行礼。 朱慈烺连忙扶起了刘文秀。 在刘文秀心里,自己亏欠张献忠的恩情已经还清,而且他现在觉得张献忠的眼界追求和眼前的太子殿下比起来,那就是一坨屎! 格局太小,脑子中除了女人就是金银,这样的人成不了大事。 而跟着眼前的太子殿下,才有可能一展心中抱负。 “好,既然如此,那本宫就先暂时任命你领指挥使衔,待平定张献忠叛乱后,论功行赏。” 朱慈烺很开心,收获了一员大将! 刘文秀连忙领命谢恩,然后说道:“殿下,张献忠命孙可望率领两万人马,昨夜出发,直奔新野、邓州,张献忠今早也摔三万人马出发,准备从新野、邓州一线回撤襄阳!请殿下快快发兵追击!” 刘文秀立刻将张献忠的计划全盘托出。 朱慈烺笑着对刘文秀说道:“刘指挥,你就放心吧,一切皆在掌控之中。” 看到朱慈烺风轻云淡,一副高人模样,刘文秀感到疑惑。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既然劝降了刘文秀,朱慈烺自然也不会对其有所防备,朱慈烺将亲卫营的用兵计划也全部告诉了刘文秀。 刘文秀听后,连连称赞,对朱慈烺更加佩服。 话分两头。 孙传庭和朱慈烺分兵之后,为了能提前攻占邓州、新野两城,遏制住张献忠后撤路线之咽喉,孙传庭也是命令亲卫营第二军急行军。 孙传庭和朱慈烺分兵的时候,距离新野、邓州距离大概二百余里。 因为孙传庭率军要绕过南阳,自然路程就要增加,但仍不超过三百里路程。 亲卫营急行军,每天要行军七个时辰,也就是十四小时,每个时辰三十里,三百里的路程,孙传庭率领第三军仅仅用了十二个时辰便抵达了。 也就是在昨天夜里,孙传庭率领亲卫营第二军三万将士抵达了邓州城外十里。 抵达后,孙传庭并没有立刻攻城,考虑到部队一路急行军而来,将士们也有疲态。 所以孙传庭便下令就地休息,为了避免行踪暴露,亲卫营第二军没有安营扎寨,也没有点燃任何火把,而是直接就地休整。 今天天一亮,孙传庭便将第二军总兵范能仁、副总兵王宇召来传达军令。 为了保证能够及时将新野和邓州拿下,同时确保消息不走漏,孙传庭决定再次分兵,分别进攻邓州和新野。 所以,孙传庭命令范能仁率领亲卫营第二军第一至三卫进攻新野。 自己则和副总兵王宇率领第三、四卫进攻邓州。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根据特情科密探的情报来看,新野的守军有两千人,城池规模也比邓州要大。 而邓州城池相对矮小,驻军也只有一千人,所以孙传庭才会多给范能仁一卫的兵力。 其实这都无所谓,因为对付无论是两千叛军还是一千叛军,对于亲卫营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范能仁和王宇自然领命,随后便各自点齐兵马,分别向邓州和新野出发。 而此时此刻,驻守新野和邓州的叛军对此根本没有任何察觉,一点都不清楚他们即将面临的情况。 围剿张献忠作战计划中,最关键的一战即将打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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