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银月峰事毕,本着赶早不赶晚的想法,剩下的一千余里江公子只用两天就走完。要知道,他们可身处荒山野岭,完全没有像样道路啊。 就这还在路过翠谷的时候,曾花两个时辰去祭拜了一番英灵。 太白山非常靠北,和与之交汇的苍山一样,两者都有一部分是与蛮族交界地带。 望着远方那座巍峨神圣的山峰,江凡有些感叹,果然是太白山脉第一峰,白云峰。 峰高千仞,一览群山小,上面三分之一常年积雪覆盖,下面待到两个月后便是郁郁葱葱。 山顶并不是尖的,江凡听说过,整个山顶有巨大的凹陷,那是火山喷发造成的,而如今衍变成一座湖,世人称之为云池。 人间传闻,云池曾为仙家居所,有山海异兽守护,凡人不可临。 雪隼表现得很兴奋,无他,这里是其出生的地方,听云扶摇说过,小雪就是若干年前凌云从这里带走的一颗卵孵化出来。 然而再偏远的地方,也能寻到人类生活的影子,据胡小伶说,就在白云峰山下荒原零星散布着三四个小村庄,彼此间隔最近的也有几十里,远的超过百多里,人数最多者也不过百来人,基本上以采药和打猎为生。据说,他们都是多年前为躲战乱才避入山野。 看着眼前这片广袤荒原,胡小伶不无感慨,这便是九尾狐捡到自己的地方,然后送给了山下独居老妇人王嬷嬷。 后来,蛮族南下魏国打草谷,被魏国驱逐,其中一小股溃兵意外逃至此地,蛮人溃兵如同穷凶极恶之乱匪,劫掠了这几个村庄,那王嬷嬷不得已带着小狐狸逃往内地,几番颠沛流离之后,王嬷嬷饥寒交迫中旧病加重而亡故,只留下幼小的胡小伶沦落为乞儿,再后来,她幸运的遇上梦婵娟,才没在那个最寒冷的冬天冻死于破庙。 “王嬷嬷生活本就够穷苦,还能收养你,可见其心善啊,你来拜祭是对的,这是孝道。”江凡很认可胡小伶的做法。 胡小伶面色带着几许悲伤点点头:“干娘的尸骨后来被白狐妈妈派人挖出来,重新殓化,并将骨灰送回老家院子安葬。” 江凡暗中点点头,难怪这些孤儿对梦婵娟如此忠心,她也的确为他们做过许多事。 “还记得路吗?能不能找到家?” 胡小伶抬头看着前方,点点头:“忘不了的,虽然那时候还小,但家中无人,干娘每次出来干活都带着我,这里的一切,我永远忘不掉。” “嗯,那我们过去。” 就在他们动身不久,身后荒草之中,快速出现几十道人影,来到他们刚才所在的地点方才停下。 为首的,是个浑身包裹着黑袍的人,连脑袋也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有一双眼睛露出在外。那是双非常奇特的眼睛,瞳孔是银色的,闪烁着珍珠般的荧光。 “王八蛋,怎么跑的这么快!”一个灰衣汉子扶着大腿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骂道。 “属野猪的吗?他娘的……他娘的,野猪都没他能跑,这可是一千里啊,累死老子了。” 另一个灰衣人吐两口老痰才算喘匀了气儿。 一个看似头人般的灰衣人向着那黑衣人道:“灵座,您看我们接下来如何行事?” 那黑衣人沉默片刻:“你确定他是从银月峰下来?” 他的声音很奇怪,冷冰冰的还透着漠然,似乎没有任何情绪。 “是,属下敢用脑袋保证,我亲眼看到他们上山,但不知为何,随后成千上万巨狼冲上去,当时我都吓坏了,但不知为何,有的从我身边经过都没看我一眼。可您说奇哉怪也,那年轻人带着个孩子,居然啥事没有,就那么晃晃悠悠打上去下来,好像去散步一般。” 黑衣人缓缓道:“苍山,银月峰,狼妖王所在……此人从容上下,必有异样,先跟上去,不要惊动他们。” “是。” 江凡和小狐狸的第一站,自然是王嬷嬷的老宅子,如今她就葬在此地。 令人意外,小狐狸印象中那破败不堪的木屋居然没有倒塌,反而显得干净整洁,许多地方有明显的修缮痕迹,显然有人在维护。 “一定是白狐妈妈……”胡小伶眼中涌起一层水雾。 江凡暗中点头,梦婵娟,心细如发,这等收买人心的手段,实在让人无法抵御。 推开柴扉,一个不大的小院入眼,里面没有杂草,地面平整光滑,唯独在西侧有座坟茔。有块简单却平整的石碑上刻着主人的名字。 小狐狸一看,顿时悲从中来,银豆子稀里哗啦坠落。下一刻,已经一声呼唤,扑倒在墓碑前。 江凡从背上的竹筒里取出香火,缓步走上前,轻轻拍拍胡小伶的后背:“别哭了,逝者已矣,上柱香吧。” 许久,小狐狸才止住悲戚,焚香祭拜。 江凡也上了一炷香,对这位身处悲苦却依旧善良的老妇人致以敬意。 随后,胡小伶并未离开,坐在坟茔前,低声倾诉着什么。 江凡明白,她一定有许多许多话想和王嬷嬷说,便不再打扰,独自观察起这座院落。 院子实在很小,没什么特殊的,江凡举步走入屋中,只有一间屋子,做饭、休息显然都在此,陈设也极为简单。正中央一张供桌上供奉着王嬷嬷的牌位。 看来看去,都很普通,最终江凡确信,就是一般穷苦人家。 但有些想不通,那九尾狐显然不是凡品,从哪里叼来的胡小伶,又为何将她送给一个普通的老妇人? 沉思许久,江凡的目光落在屋子角落的一个木箱子上。 并没有什么避讳,江凡直接打开了。 最上层,是几件很旧的小衣服,应该是用大人的改来,看样子十有八九是胡小伶小时候所穿。 随便翻了几下,江凡的目光陡然被最下面一件东西吸引住。 拎出来摊开,显然这是个襁褓,从外表看没什么特殊,但内衬却极不寻常,普通人大概会以为不过是锦缎,可江凡见过多少奢侈品,手指轻轻一捻,入手温暖丝滑,这是…… 片刻,江凡神色微动——这是天蚕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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