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 沐辰逸还是问出了心中疑惑,“秦兄,恕我冒昧,伯父年岁不过百,却有着天君境六重的修为。” “按理说,这修为已经不差,伯父又是皇族,应该颇受重用才是,为何会……” 秦明轩叹了口气,“我万疆圣朝已经延续近十万年,皇族子弟何止万千?天赋绝佳者甚少,但天赋尚可者,多的是。” “你也看到了,我父亲那形象实在有些圆,虽然修为尚可,但也不是无可替代,自然不可能被重用。” “我父亲又不善于争斗,在皇族之中只能是被排挤,久而久之,就成了如今这般境地。” “不过也有好处,那就是远离了权力中心,不用时刻提防着别人。” 沐辰逸听着秦明轩的话,也算是知道了,搞了半天,原来这对父子不受重用的原因是因为外貌啊! 他想了想,这其实也能理解,毕竟要出去做事,就代表了皇室的脸面,在有选择的余地之下,自然是各方面的条件都会卡的比较死。 但他有些搞不懂的是,“秦兄,请恕我再次冒昧,你与伯父为何不改善一下身材,这应该不难吧?” 秦明轩摇了摇头,“我是不难,我以前那也是俊小伙,那不比沐兄你差!” 沐辰逸眉头一挑,“我信,你继续说!” “我是可以有个好的形体,但我父亲不行,即便是用药物,或者其他方式将肉身改变,也会在短期内迅速恢复。” “啊?”沐辰逸有些惊讶,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可能是伯父体质较为特殊,无法改变吧!” 秦明轩说道:“沐兄,你还真说对了!我父亲确实体质特殊,他的血肉可以自行吸收、储存灵气,所以身体才会特别胖。” …… 沐辰逸听着秦明轩的讲述,大概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秦贤良自身的血肉比较特殊,可以自动吸收周围的灵气,当吸取到一定量后,便会将这些灵气储存在血肉之中。 由于灵气寄存在血肉之中,就使得血肉膨胀了起来,也就是说秦贤良不是肉多,而是虚胖。 而这些储存在血肉之中的灵气,是不受秦贤良控制的,他不能用这些灵气增加修为,也不能用来攻击别人。 当然也不是全然没有用处,这些灵气会使得秦贤良的肉身防御增强,经过测算,大概是同境界普通修炼者的五倍以上。 这点微不足道的作用,完全安慰不了秦贤良。 秦贤良曾试过用药,甚至是消去自身部分血肉的方式,但全然无法改变这一情况。 但好在他不争强好胜,也就慢慢接受这一点。 至于秦明轩的胖,可就有些自暴自弃了,他本身天赋差一些,父亲又不受重视,他也就无所谓身材好不好了。 两人一路说笑之下。 已经是来到了一处楼宇之外,虽未入内,却已是听到了阵阵的歌舞之声。 沐辰逸看向牌匾,云梦阁,看名字就知道是个好地方! 而在牌匾角落的位置,是一行熟悉的小字,玄宇商盟。 沐辰逸叹道:“这玄宇商盟的生意还真是大啊!” 秦明轩凑近了沐辰逸几分,“沐兄有所不知,玄宇商盟虽说是做生意的,但其本身实力,并不亚于五大圣地。” 他说到这里,又是传音道:“有传言说,玄宇商盟背后的老板,就是几大圣地,还有妖族、魔族那边的显圣境强者,保守估计不下于七位。” 沐辰逸一愣,合着这些大佬一边享受着宗门的福利待遇,一边还在外面搞着外快,难怪一个个富的流油。 他现在也才清楚了,难怪这玄宇商盟敢横跨州域,做贩卖人口之事,原来是在人、妖、魔三族都有着强大的靠山。 沐辰逸思索一番,这他得找个机会,给后面的人挖出来,再好好的敲他一笔。 秦明轩拍了拍沐辰逸,“别站这里了,我们进去。” 沐辰逸点了点头,两人一起走上了台阶。 他看向阁楼,只见其恢宏大气,楼台与门厅处,不仅有灯光满溢,还有着淡淡的粉色云雾。 随着二人临近楼台大门,便借着雾气看到那些在厅中轻舞的曼妙身姿,这可当真是应了云梦二字。 沐辰逸叹道:“妙,妙不可言,好地方啊!” 秦明轩笑了笑,他就知道对方好这一口,“沐兄满意就好,只是这事,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堂姐!” 沐辰逸看向秦明轩,“你这话说的,这皇都之事能瞒得过皇族之人的耳目?怕是我来万疆圣朝之事,已经传到她耳中了。” “堂姐要知道我带你来这种地方,我可就完犊子了,到时,怕是这万疆圣朝再无我容身之地了。沐兄,你可别说是我带你来的!” “开玩笑,我不说是你带我来的,难道让我告诉我媳妇是我带你来的?” 秦明轩摇头叹息,“我就知道你不仗义,不过还好,这里的姑娘只卖艺,不卖身!” 沐辰逸一听这话,就急了,“啥玩意?” 这么一来,他不是连点便宜都不能占了吗? 秦明轩一笑,“我又不傻,我总不能在家里就带着姐夫出去找姑娘玩吧?” “真是气煞我也!” “别气了,走吧!” …… 两人一入内。 里间的场景全部映入眼帘。 大厅中央,是十数个衣着清凉、身姿高挑,身材曼妙的舞女,随着厅中内侧的琴声翩翩而动,婉转、清灵。 大厅两侧坐着不少人,一个个衣着华丽,喝着美酒,看着佳人,都是一副谦谦君子的做派,鲜有人大声喧哗。 而在楼上,是一个个被隔开的雅间,其中不但有青年才俊,还有着不少端庄得体的小姐。 沐辰逸说道:“这里还接待女客?”m.biqubao.com 秦明轩点了点头,“沐兄,都跟你说了,这里只卖艺不卖身,那是文雅之地,当然会接待女客的。” 两人说话之际,一个身着轻纱的妙龄少女快步走向了二人。 “奴婢伺候二位贵客。” 秦明轩点了点头,“去楼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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