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的。时间过去太久,他那时又太小,已经不记得歌词,唯有调子还印在脑海中。
父母……
周泽楷发现不知不觉中,他们的面容都已经模糊了。他们离开得太早,缺席了周泽楷生命中大部分时光,只剩下遥远的温暖怀抱。剩下的,便是姑妈带着他艰难地到处辗转的经历,直到加入了轮回才安稳了下来。
可那安稳的日子,姑妈却没有足够的福气长时间享受。
如今他已孑然一身,万幸,还有基地的那群生死与共的兄弟姊妹。
有他们在,他就有了能够回去的地方。
见周泽楷久久沉默,叶修毕竟是人精,立刻猜到了大概,连忙道:“抱歉。”
“不用。”周泽楷难得一口气多说了几个字,“你也是,所以,明白的。”
“……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孤家寡人?”
“因为,是同类。”
他们是同类。
体会过最深沉的亲情,却又被残忍地剥夺走的同类。如今这片土地上,生生死死太多,不知有多少人记事起就是要自己用尽各种手段才能活下去的孤儿,亲戚之间甚至可以为了食物而反目成仇,得到又失去的痛苦是许多从来就没有感受过爱的人所无法体会的。他们多么幸运,才能体会这种浓烈的感情,却也同样不幸,因为在有能力守护之前,便已失去。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其中的无奈与痛彻心扉。
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轻易看懂同类人眼神深处的孤单。
更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知道,这心中的尖刺,就是落入珠蚌中的沙粒,只能靠自己去慢慢包裹,旁人便是再去安慰,亦是无用。
所以,无需道歉——这本就不是什么不能提及的事情,伤口永远存在,但不是枷锁牢笼。
“……小周你这孩子,话虽然少,可心里明白的东西很多嘛。”叶修低低地笑了起来,“难不成你是个闷骚?”
……那是什么?
虽然不懂,但周泽楷觉得这个词似乎不是褒义的。
当聊天的两人中,一方很沉默的情况下,另一人要么一起跟着保持尴尬,要么会不由自主地说很多,叶修难免就陷入了这种情况,而他是后者:“我原来有个很大的家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堂兄弟表姐妹一大堆,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有。嘿,我还有个双胞胎弟弟呢。”
“我妈虽然严厉,但我怎么也忘不了我半夜发烧的时候,是她一夜没睡给我换冰袋。老爸……哈哈,我家是他烧菜的,手艺还很不错哦。虽然可以让别人做,可他总觉得自己做饭才有家的感觉。我弟嘛,欺负他最好玩了,他怎么也说不过我,每次都是气鼓鼓地一个人找地方蹲着,消完气又跑我跟前来找虐,可逗了。”
“……后来他们都走了,我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说来好笑,当初是我拼命往外跑,说什么也不回去。可等这一切都发生的时候,才发现最想的还是家。”
好像就算整个天塌下来,那里也是安全的港湾。只是当架着小舟从暴风雨中穿过,载着伙伴驶向灯塔时,才发现,那港湾也已摧折在狂风暴雨中。
“……哎,我果然是变老了,老人家才喜欢说这些过去的事情。”
周泽楷循着声音的方向伸出手,用力捏了捏叶修的肩膀。
“不会。”
他低低地说。
“过去,很重要。”
没过多久,另一只手就搭了上来,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是啊,过去。
无可更改,让人有时不忍回想,却又怎么也舍不得丢弃的过去。
相信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感触,起初,当读到那些生离死别的故事,听闻那些悲伤哀痛的经历,总觉得看便看过了。周围或许有人感动得泪眼朦胧,自己却无法像他们那样投入。可随着时间的枝桠抽长,那些本以为是他人的经历,或者虚构的故事,都或多或少发生在了自己身上。此时,再听闻、目睹这些,便发现自己再已不是一个纯粹的看客。
这些过去让一个人的心变得越来越柔软,甚至有时都会感慨自己为何会越来越不忍听闻这些悲伤事情,明明原来不是这样的。可渐渐的,随着这些悲伤遗憾在心底慢慢积淀,就会发现,自己的心又变得越来越坚硬。并非是心都已经麻木,而是因为经历过这些,心终于被打磨得越来越坚定。
正是因此,人才可以继续走下去。
为了继续背负这些美好又悲伤的经历,为了接着延续这些温暖又尖锐的记忆,为了……能让这颗柔软又坚硬的心持续跳动下去。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活着。
对方掌心炙热的温度清晰地传来,周泽楷甚至觉得自己感受到了对方脉搏的跳动。
多好啊,活着。
第三章 完
[全职高手][周叶]归一 第二卷 第四章(1)
距离天明尚早,全无睡意的两人便在周泽楷点亮的蓝焰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叶修选择性地讲了一些他过去两年间的佣兵经历,周泽楷也简单说了一些兽潮的事情,到最后,还是回到了寻找罗辑的任务上。
“小周,你说他会往哪里走?大家都迷路的话,会不会迷着迷着刚好迷到一块去?”雾森中心地带指南针便失去了效用,在日夜都不消散的浓雾之下,如观星和植被生长等许多辨别方向的手段都无效,实在让人难以找到出路。
周泽楷思索了一下,只回答了叶修的第一个问题:“安全的地方?”
“嗯……有道理。”叶修点头,“小朋友毕竟不像我们实力强随便走,他要在这里活下去就只能找安全的地方……唔,我大概明白他为什么会越来越往里面走了。”
被叶修这么一说,周泽楷也瞬间想到了同一个地方去:“领地。”
“对,雾森越中心的地方,异株的等级越高,多会将周边被其视为威胁的异株吞噬。这样的话,它们都会形成领地,就像人参一样,制造出一片没有其它异株的空白区域。只要不引起领主的反感,在空白领域里就是暂时安全的。”
确实,随着他们的深入,异株等级越来越高,可相应的,分布也越来越稀疏。比起在数不清的异株丛中提心吊胆度日,在高阶异株的领地里,就算冒险,可若真的能获得领主的准许,就只用操心吃食问题了——光明系的召唤师,本就有这方面的优势。再说了,获得一棵异株的好感,可比获得一群异株的好感容易多了。
“这小朋友挺有魄力的啊。”叶修赞赏道——不是每个人都能生出如此大胆的念头,并能下定决心去实施的。可是这样的话,对于搜寻他的人来说,却只会造成头疼的效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叶修眉心聚起一道垄痕:“说起来,我们最后那会儿,一棵异株也没见到?”
“嗯。”蓝焰的火光映在脸庞上,周泽楷的表情没有一丝波纹,说明不用叶修提及,他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离开人参后,他们少说也走了一公里,可最后走的这半公里,周围全部都是普通的植物。这样看来,他们估计早就进入了另一棵异株的领地,而且很可能是个比人参势力范围还要广的庞然大物,虽然现在还没有任何迹象,可众所周知,绝大多数植物为了能够汲取足够多的养分,根系都会很发达,就算是本体不在地下的植物亦是如此,就如同浮在海面上的冰山,看不见的部分更为庞大。所以,虽然现在他们还没看到异株的身影,但很可能,他们脚下几米处就蛰伏着这异株的根。
两人对望了一眼,神色都渐渐凝重了起来。
天级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撞见的,雾森虽大,却也不可能容纳得下多少天级异株。他们昨天遇见的天级人参已然是低概率铸就,再遇到新诞生的天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那么只剩下一个可能。
雾森中心,那两百年前就已经存在的天级异株。
——魔界之花。
这个名字是两百年前从雾森逃出来的能力者所取的,根据他的描述,那异株绝非任何已知的植物,估计是在雾森那诡异的环境中产生的变异体——根部可以化作地刺,遮天蔽日的藤蔓,能释放毒气,花蕊还带有利齿撕咬猎物……
——那是只能用地狱的污土滋养的,以诅咒为养料开出的花。
若非当时那个天级能力者是中阶,勉强压了一下天级初阶的魔界之花,以他的手段,绝对无法平安逃出。
可两百年过去,魔界之花没有可能还停留在当初的修为。
有些异兽、异株拥有独特的隐匿气息的方法,以方便捕猎。他们至今都没有感觉到对方的存在,很可能是它收敛了所有气息。除非它发动攻击,否则他们无法对魔界之花的等级进行评估。
若它是天级中阶还好,要是已经成为了天级高阶……
虽然都想到了这个可能,但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提及。并非规避,而是没有提及的必要——无论对方是什么等级,他们都不是会就此打退堂鼓的人。
“哎,”叶修叹了口气,“人家允许一个低等级的光明系召唤师在这里溜达情有可原,咱们两个它肯定不会放过的。”刚进级的人参都要对两人发动攻击,魔界之花肯定不会放任这么大的威胁在自己地盘里到处晃,“希望小朋友给力点啊。能想出这样保命法子的小家伙,肯定能给我们留下点别的线索——你觉得呢,小周?”
“……嗯。”周泽楷突然发现叶修和他说话,几乎都是以问句为主,这让他要不停地开口回答。
“唔……他的召唤兽是什么你知道吗?”
被召唤师驯养后长期带在身边的异兽或少量特殊的异株被统称为召唤兽,不过召唤兽等级一般都会比召唤师低,否则召唤师也无力驾驭。
“灵猫,冰狼。”
为了方便区分召唤兽和异兽,被驯养后它们的称呼就改变了,以免大家还要罗里吧嗦地说什么“驯养后的变异猫”之类的。罗辑的这两种,都是很常见的召唤兽。其中冰狼虽然名字中有属性,却不是指它拥有属性之力,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毛色。而所有被驯养后的变异猫,都是叫灵猫,管你是狸花猫、波斯猫、布偶猫还是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哦不,反正就是灵猫,都这年头了,谁他妈管你家猫是什么血统。
叶修笑了起来,抬下巴示意了一下周泽楷身后:“所以那边那个,是小朋友的吗?”
周泽楷立刻扭头看去,只见在雾气中,有一个小小的光团,微弱如萤火,在缓缓地漂浮移动。蓝焰瞬熄,周泽楷在看见光团的瞬息已经奔了过去,反倒是叶修施施然起身,还伸了个懒腰,才拎着伞跟上,似乎对那光团是什么已了然于胸。
“喵——”
走近,叶修便听见了这一声音量不低的猫叫,只见周泽楷抬着头看着只两米多高的白色大猫。它的毛又浓又密,脖子上有个巨大的项圈,他们看见的光团,正附着在上面,明显是光系能力者凝聚而成。
元素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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