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球首富(重生之财源滚滚)_第211章 换宿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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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样?小白叔,”李贝贝看着姜小白从楼上下来问道。
  “办完了,108班。”姜小白开口说道。
  “我们一个班的小白叔。”李贝贝和张兰芳兴奋的说道。
  “嗯,那啥?你们带我先去宿舍把东西放下吧。”姜小白说道。
  “好,在这边小白哥。”李贝贝和张兰芳带着姜小白超前走去。
  上马乡高中并不是太大,一共一千多的学生,这还是初中和高中加在一起的结果。
  当然上马乡并不只有这一个高中,只不过上马乡高中算是最好的罢了。
  “这就是男生宿舍,旁边就是女生宿舍,我俩就在这个宿舍住。”李贝贝给姜小白介绍着。
  “小白叔,你先去收拾吧,收拾完了来我们宿舍找我,我们带你在学校里逛逛。”
  “行,”姜小白应了一声,把自行车停下,把车上的东西解下来,刚准备进宿舍就被李贝贝叫住了。
  李贝贝上前把自行车给姜小白锁住,然后把钥匙给姜小白放在口袋里。
  “砰,”姜小白抱着一大堆的东西,用脚把门给踢开了。
  “不好意思啊,让一让,让一让。”姜小白抱着东西进去,看着一个空床就先放了下来。
  姜小白打量着宿舍内的陈设,顿时心情就不美丽了。
  各种怪味不断地往鼻子里钻,整个就是一大通铺,两张、两张上下床并在一起,每个铺上挤了四、五个人。
  相当于两张上下床睡了小十个人。
  大家的被褥也都是掺杂在一起的,大部分都脏兮兮的,还有的黑的反光。
  地下就更不用说了,坑坑洼洼的不说,各种垃圾还满地都是。
  “我叫姜小白是新来上学的,先把东西放在这里,一会我就回来啊。”
  姜小白说完就赶紧跑了出去,骑着自行车直接去了乡里的邮电局,然后把电话打回了知青罐头厂办公室。
  “给我找一下李老三,”姜小白开口说道,那宿舍他实在是住不下去,只能够想办法看看有没有其他的空屋子收拾一下住了。
  “厂长。”李老三很快就过来了。
  “给我找找人,在学校弄个单间住。”姜小白开口说道。
  “好,厂长,您回去等着吧,一会我就让人去找您,保证给您办的妥妥的。”
  李老三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现在正是体验自己价值的时候。
  半个小时以后,一个脸上满是笑容的中年男人在宿舍门口找到了姜小白。
  “你好,我是副校长,老李的朋友。”
  中年男人一说姜小白就明白了。
  “校长,麻烦您了。”姜小白和中年男人握了握手。
  “不麻烦,这样学校这边有一间小杂物间,我已经让人收拾好了,你看一下合不合适。”
  副校长带着姜小白来到了宿舍后边的一排平房的最后。
  “这原来是档案室,后来……就一直空了下来,好多档案也没有了,现在学校又有了新的档案室这屋也就一直闲置着了。”
  副校长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姜小白却明白什么意思。
  应该是搞运动那会,这档案室废掉的。
  “行,谢谢校长。”姜小白看着屋里连忙感谢到。
  地方虽然不大,也没有什么家具,就摆了一张木头单人床和一张桌子,一张椅子。
  但是比起刚才的环境来说,真的是好的不要太多。
  “小白厂长,满意就好,有什么事情和我说就行。”副校长说道。
  刚才李老三找他的时候,已经透露了姜小白的身份。
  当初清查小组的事情,在内部闹的沸沸扬扬的。
  别的不说,主要是姜小白和郑青云的关系。
  只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姜小白竟然会来他们学校上学。
  刚才李老三电话打到学校办公室,找他说这个事情的时候,他还有些懵。
  不过很快他就是一阵狂喜,姜小白的知青罐头厂不算什么,但是姜小白和郑青云的关系却是他看重的。
  要是能够通过姜小白搭上了郑青云的关系,那他就赚大发了。
  所以他非但不觉得李老三是麻烦自己,而是给自己送机遇来了。
  送走了副校长,姜小白开始收拾屋子,其实屋子已经大概打扫过了,不过姜小白还是仔仔细细的又打扫了一遍。
  把被褥铺上,东西放好,姜小白看着门口坏掉的门锁,准备去男生宿舍门口骑自行车去供销社买一个门锁。
  只不过走回男生宿舍才发现门口围了一堆人。
  姜小白远远的看着还以为出什么事了,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围着自己的自行车看热闹呢?
  “这自行车是谁的?难道咱们学校除了校长,又有别人买自行车了吗?”
  “这自行车看着还挺新的,估计买了没有多长时间?”
  “来让一让。”姜小白挤进了人群,在众人目瞪口呆中掏出钥匙打开了车锁。
  轻轻的拨动了一些车铃,车铃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这才惊醒了围观的众人,给姜小白让出一条路来。
  姜小白骑着自行车在众人的目送中出了校门朝着乡里走出。
  上马乡高中距离乡里也就三里地,没一会姜小白就到了乡里。
  供销社已经快要关门了,姜小白挺好自行车走了进去。
  售货员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回家了,看着姜小白进来爱答不理的问道。
  “你要点什么?”
  “门锁,锁头,粉连纸本。”
  “粉连纸本要几本?”
  “五本吧!”姜小白想了想说道,这个时候很多人是买了毛纸,然后自己裁成本子用的。
  当然供销社也会奢侈的粉连纸做成的本子,不过比毛纸本贵多了就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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