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周哥,你帮我干点活,一天我给你三块钱。” 姜小白看着周国民说道,他对周国民还是很欣赏的,虽然周国民是个黄牛。 这个时代能够想到做黄牛,本来就是一种能力。 正合适姜小白也需要一个人来选址。 有周国民这么一个地头蛇在,方方面面的关系,好多事情都好办多了。 “一天三块钱,我先说好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不干。” 周国民听着姜小白开出的价格,心动不已,但是却第一时间警惕的说道。 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都告诉他,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如果掉馅饼了,那一定是一张铁饼,能够把人砸的头破血流。 听见好事就一阵狂喜的,不是二傻子就是二傻子。 “放心,违法犯罪的事我也不敢让你去干啊,就是让你跑跑腿。” 姜小白笑着说道,这周国民警惕性还挺高。 “你不是一个学生吗?怎么能够这么有钱?”周国民依旧没有放松警惕,继续打听着姜小白的情况。 “以后你就知道了,你就说干不干就完了?” 姜小白看着时间不早了,也没有心情在和周国民废话,他的事情要是说起来,那不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最起码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 周国民略微沉思,看着姜小白说道:“你说?我干了。” 他在家一天天的都无所事事,贩卖啤酒一天下来最多也就是一块五左右,现在姜小白给他开出一天三块钱的工资,一个月下来,90多块钱呢,他当然愿意干了。 “好,你就在西单这边附近,人流量多的地方,给我找一间大一点的门面房,像平时百货大楼大小就差不多,看看能不能够租下来。” 姜小白开口说道,至于买下来,他根本就没有提,这个时候的房子都是公家的。 能够租出去,已经算是不错了,想要买下来,根本就无稽之谈,没有这个先例。 “和百货大楼这么大小的啊,那还真得好好早早,不过地方太大,就是有单位出租,估计租金也便宜不了。” 周国民说道,要是小一点的门面房,找到了关系,通融一下,说不定不用租金就能够用。 可是要是像百货大楼那么大的,肯定就得花租金了。 “钱不是问题,但是一定要签租借合同,最好时间能够长一点,十年,二十年的。” 姜小白说道,姜小白服装厂在京城开业,不能够像其他百货大楼似的,肯定要好好装修一下,不说完全具备现代的简约风格,最起码要显得高档一点。 这样才能够打出名气来。 要装修,当然就会有投资,要是租的时间短了,岂不是不合算。 当然,就现在这个形势来说,相比后世的租金,你只要出一点点,你就可以签很多年,甚至就是签一百年也不成问题。 关键是不用说合同签的太过分,就是正常签合同,说不定换一个领导就不承认了,这都是很有可能的。 国情就是这样,不过只要是自己不太过分,没有遇上那种完全不要脸的。 有合同在多多少少来说,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效益的。 “钱没问题,那就没有问题了,你放心,我一定尽快办好,这一块我熟门熟路的。” 周国民放心了,拍着胸脯保证到。 “好,你尽快办,过两天还有人过来跟你一起跑,” 姜小白说完,又加了一句。 “这事办完了,后边还有其他的事情,租来的店铺还需要找人装修什么的,事情多着呢。” 姜小白也是怕周国民为了挣这一天三块钱的工资而特意拖着。 一天三块钱的工资,姜小白倒是不心疼。 可是耽误了姜小白服装厂开旗舰店的事情,姜小白却受不了。 “好,你放心。”周国民眼睛一亮,本来以为就是几天活的事,挣点小钱。 没有想到,听姜小白这意思,竟然有可能长期用他干活。 哪怕干一个月呢,也有90块钱了,攒点本钱,哪怕自己以后干点小买卖呢,也不用再每天在太阳底下风吹日晒的。 而且过了夏天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这是30块钱,我先给你十天的工钱。” 姜小白说着,掏出三张大团结递给了周国民。 周国民看着手里的三张大团结,顿时愣在了当场,这还没有干活呢,竟然就给了三十块。 姜小白也不怕自己拿着钱不干活,起来走了,姜小白也没有问自己家住在哪里就这么放心自己,信任自己。 一时之间,周国民看着姜小白激动不已,这份信任让他有些承受不起。 “我家住在南街胡同65号,这一片的人都知道,一会我再告诉这条胡同里小饭馆的老板一声,您要是找我,让他招呼我也行。” 周国民自己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诉了姜小白,人家信任自己,自己却不能够做事不讲究。 “行了,我知道了,你找到了地方,来北师大学生会找我,来的路费给你另外算。” 姜小白说着一口干掉了手里的啤酒,把塑料桶的孩子拧上,把新买的塑料桶递给周国民,然后提着塑料桶朝着公交车站牌的防线走去。 刚才他远远的看见公交车驶过来了。 “北师大,学生会是吧,我记下来,一站好地方,我就是找你,”周国民说的特别的郑重。 姜小白越是随意,越是信任他,他就越感觉到需要对的起姜小白的这份信任。 姜小白没有回头,提着塑料桶往公交车上走去。 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姜小白才在公交车上有了一个落脚之地,没错,落脚之地不是形容词。 就是在描述一个事实而已,除了一个落脚的地方,其他都被挤的满满的。 想转一下身子都是一种奢侈,虽然公交车上的气味依旧难闻,但是总比自己走着回去强多了。 而且经过了上午的锤炼,姜小白感觉自己都快适应了这冲味了。 姜小白坐着公交车走了,周国民挥着手送别,直到姜小白坐的公交车,消失在他的视野里,他才扭头回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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