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球首富(重生之财源滚滚)_第362章 时代的碰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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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小白,你衣服就不能够自己洗吗?”
  李思研抽回手,看着姜小白冷冷的问道。
  李思研对于姜小白实在是有些气不打一处来,洗衣服,做饭,这些事情,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来说,
  这是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啊。
  她就不明白,为什么姜小白就是不做呢。
  吃饭,吃饭要挑挑捡捡的,穿衣服,穿衣服穿的花里胡哨的。
  做饭这事就不用说了,从两人开始认识,在李思研的记忆里,姜小白就没有做过一顿饭,除了吃饭的时候,连锅边都不沾。
  刚下乡插队,还没有做罐头的时候,记得15个知青,就姜小白是跟着他发小王小军和刘爱国两个人蹭饭吃,也从来不做饭。
  当时她就觉得姜小白有些奇怪。后来做罐头就更不用说了。
  做饭就不用说了,吃个饭都能够让他吃出花样来,那是什么好吃吃什么?
  本来以为他来京城上学以后,能够好点。
  结果更是变本加厉了,学生都能够吃食堂,穿中山装,自己洗衣服。
  而姜小白呢,吃饭必须是小饭馆,点上几个菜,一来就张扬的买了自行车,穿衣服总是穿的花花绿绿的。
  衣服从来都不自己洗,让人家两个小姑娘洗。
  别人一说我们大学生之类的话语,姜小白就不屑的撇嘴。
  最重要的是,别人上大学,那都是特别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抓紧时间废寝忘食的学习。
  姜小白呢,那是能不上课,就不上课,早上不睡到太阳升起不起床。
  上课就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一下课就精神了。
  李思研特意的观察了一下,整个大学除了姜小白,就没有第二个人这样。
  当然了,李思研也承认姜小白有优点,当初在雨夜里,带着众人搬罐头瓶,那永不放弃的样子。
  还有就是来学校以后,姜小白在短短的时间之内,不光成为了学生会的主席,还让学生会改革,在学校拥有了很大的话语权。
  眼前的这个男生不光是在插队的15个知青中最有能力,就是放在北师大,这个全国天之骄子聚集的地方,姜小白依旧足够优秀。
  并且优秀到在学校里边一枝独秀,成为北师大的学生中那最闪耀的存在。
  “我能,这不是那两小丫头的一片心意嘛?我也不想啊……”
  姜小白一副委屈的样子说着,李思研更加的生气了。
  “小丫头,她们和你是同学,而且你不让她们洗衣服,她们还能够强迫你吗?”
  李思研这次是真的生气了,看着姜小白嬉皮笑脸的样子,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好了,好了,我错了。以后我不用了还不行嘛。”姜小白觉得自己还是会哄女孩子的。
  道个歉嘛,虽然他不觉得这点小事有什么需要斤斤计较的。
  但是有句话不是叫“吵赢了道理,但是输了感情”嘛。
  李思研气呼呼的看了姜小白半天,想着姜小白马上就要离开了,未来很长时间见不了面,终于是没有再生气。
  姜小白觉得是哄一哄就好了,李思研就是在吃醋,而李思研觉得姜小白马上就要走了,把矛盾压了下来。
  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不是哄一下子,吃醋的问题,而是两个人的观念根本就不一样。
  一个生活在70年代的和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两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不一样。
  是两个时代的碰撞,姜小白虽然重生以后,在努力的融入这个世界,但是姜小白骨子里,还是前世二十多年养成的人生观,价值观。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现代年轻人和爷爷奶妈那一辈的人,在生活方式上的不同。
  爷爷奶奶们觉得穿的朴素一点,节约一点是好习惯,但是年轻人却追求的是享受生活。
  两人聊了一会,李思研就和姜小白趁着下午没上课的时候去找李贝贝和张兰芳拿衣服去了。
  李贝贝和张兰芳见了姜小白也很高兴,一口一个小白叔亲热的叫着。
  可以说姜小白就是两人的骄傲。
  取衣服的时候,李思研不经意间撇见衣服袋子里姜小白的内衣,脸色顿时就黑了,不过李贝贝和张兰芳都在,李思研强行压下了心里的怒火,没有多说什么。
  下午李思研上课以后,姜小白回宿舍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骑着自行车回到了旗舰店。
  刚回到旗舰店门口,就看见了一辆小汽车。
  李小六正坐在车里东瞅瞅,西看看,还不时的摸一下,脸上满是兴奋的表情。
  而店里几个员工,也不时的探出脑袋好奇的看着小汽车。
  虽然在京城,小汽车不少,走在路上也不是没有见过小汽车,但是停在店铺门口,近距离的观察小汽车却都是头一回。
  “你听说了吗?这小汽车好像是给咱们小老板的。”
  “这小汽车可真漂亮,我还是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小汽车呢。”两个服务员议论着。
  “我知道,我告诉你们啊,这车就是上次来咱们店里那个领导给的,那个领导上次来店里还是我接待的呢?那领导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领导不是普通人还用你说……”楼很快就歪了,
  “这小汽车可真漂亮,乌黑乌黑的,坐在里边估计也舒服的很。”邓小芳这个领班也忍不住跟着议论着。
  到底是小姑娘,好奇心特别的重。
  “喜欢啊?”另一个服务员问道。
  “喜欢。”邓小芳盯着小汽车眼睛都要冒小星星了。
  “喜欢那你嫁给小老板不就行了,以后每天都能够坐,说不定哪天我们也能够沾沾光,坐一下呢。”一个服务员笑嘻嘻的说道。
  “就是,小老板长得好看的,还是大学生,又有钱。而且小老板为人也特别幽默风趣,嫁给小老板你不得天天美死啊。”另一个服务员也打趣的说道。
  “哎,你们两个死妮子说什么呢?看我不撕烂你们俩的嘴。”听着两个服务员的话,邓小芳脸色一下子就变的通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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