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白在建华村待到,腊月二十三,订好了车票,准备在小年这天回家。 可是没有想到,一大早的就有村民找上门来了。 是村民张宝丰,和村民张宝国两人。 这两人姜小白也认得,原来是村里的老光棍了,兄弟俩两人爹妈死的早,村里又没有什么亲戚。 可是说基本上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兄弟俩人睡一个快要塌方的土坯房。 夏天的时候漏雨,冬天的时候漏风。 家里穷的叮当响,当然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们。 不过就是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兄弟二人,身上却没有一丝坏毛病,反而踏实肯干活。 他们俩可以说是知青罐头厂第一批雇佣的员工。 而建华村修建的第一批新砖房里边,也有兄弟二人的份,家里分了土地,两人又在知青罐头厂上班。 这两年也慢慢的攒了些钱,有钱了,也有房子了,终于有人上门要帮着说媒了。 兄弟二人头上没有婆婆管着,一嫁进来就能够当家,只是毕竟年龄大了些,像两人三十五,六岁这个年纪。 基本上能够嫁的都已经嫁人了,还单身着的不是身体有毛病,就是已经二婚了。 兄弟俩虽然生活贫苦,但是心气却不低,一边谦虚的拒绝着给说媒的人。 另一半埋下头努力的改变着自己的生活。 对于这两个人,姜小白还是挺欣赏的,所以本来已经准备拎着包出门的姜小白,把包放在一旁又坐了下来。 “宝丰哥,宝国哥,你们怎么来了?”姜小白一边给两人泡茶,一边笑着请两人坐下。 两人把手里拎着的两瓶酒,放在了桌上,有些紧张的坐了下来。 “小白厂长,您快别忙活了,我们就两句话,说完就走。”大哥张宝丰说道。 “没事,不着急,有话慢慢说,现在家里过的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能够帮上忙的,尽管说?别不是你俩有人要结婚了吧?” 姜小白笑着说道,这两人突然上门,是不是要结婚了请自己当证婚人啊。 就是不知道哪天,自己能不能够赶得及回来。 “不是,不是。”兄弟俩连连摆手说道,脸色涨的通红。 虽然他们的岁数要比姜小白大一大截,可是在姜小白面前还是紧张的很。 虽然姜小白整天笑眯眯的,可是却丝毫不减他在建华村的威信。 “那是啥事?”姜小白疑惑的问道,除了这事他真的想不出来,兄弟二人找自己还能够有什么事了。 兄弟俩对视了一眼,然后张宝丰开口说到:“小白厂长,您不是说年后要在养猪场外围种果园吗?我们想承包村里的果园,您看行不行的通?” 说完,张宝丰就紧张的看向姜小白,姜小白在村里不说一言而决,可要是姜小白不同意的事。 其他人想干成,还真的不容易,更不用说还是和建华养猪场有关的事了。 至从姜小白那天开会的时候说了这事以后,兄弟俩就在琢磨了,两人商量了好几天,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干。 “承包果园?”姜小白愣了一下,真的没有想到兄弟俩人能够有这么大的决心。 建华村的村民们,虽然都跟着村里的几个厂长没少挣钱,而且姜小白要干什么,也都特别的支持。 可是提出自己干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事你们应该找村里,找黄支书啊。”姜小白说道。 虽然这事是姜小白决定的,但是这种耗时耗力的事,姜小白却准备交给村里。 然后从村里购买水果,也算是给村里增加一份收入的,不然的话建华村的人都富得流油,村里却穷的叮当响。 用一分钱都要找厂子,也不是那么回事。 再说了,这点蝇头小利,姜小白也看不上,反而会分散养猪场的精力。 “我们去了,黄支书说,他原则上同意,让我们找您,厂里要是同意,村里就同意。” 张宝丰开口说到。 “嗯。”姜小白点点头,也确实是这么回事,以黄忠富的为人确实不会直接转包出去。 “果园的收益期长,而且需要的投资不小,还需要买树苗,平时打理倒是好打理,可是要是万一种不活,那可就赔了。” 姜小白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反而开口问道。 “我们知道,想试试,赔了就赔了,我们兄弟俩还年轻,想试试。”张宝丰开口说到。 “行,那我没有问题了,不过你们必须要保证果树种活,要是种不活,我可是要随时换人的。” 姜小白笑着说道。 “好的,没有问题,您放心吧小白厂长。”张宝丰和张宝国兄弟俩站起来,感激的朝着姜小白鞠躬。 “别,我也没有帮上什么忙,不过这样,要是你们钱不够,我可以给你借一点。”姜小白说道。 “不用不用,我们钱够的,而且小白厂长,还有个事,我们想请您帮我们参谋一下。” 张宝国开口硕大的。 “什么事?果园的吗?你们说说。”姜小白问道。 “不是,我们兄弟俩还想在村里办一个加工厂。”张宝国说着,姜小白都下了一跳。 我靠,这兄弟俩胃口挺大了。不止要承包一个果园,还要办加工厂。 这动作,姜小白一开始都不敢一下上马两个项目,都是一个挣钱了,然后再干另一个。 “你们钱够吗?一下干两个能够忙活过来吗?”姜小白诧异的问道。 “钱我们已经借着了,果园主要是我哥干,我搞加工厂。” 张宝国开口说到。 “是这样的,小白厂长,我考虑了,我们建华村交通也比较方便,路修的很好,现在农村大干包,都有钱了吃白面的也多了,就是吃粗粮,那种拿石撵子加工出来的面粉,也太粗了,吃不下去, 原来是没有办法,现在人们有钱了,肯定想吃的好点,要是开个加工厂,我觉得还是能够挣钱的。” 张宝国侃侃而谈的说着一截的想法,姜小白震惊的看着张宝国,真的没有想到,这其貌不扬的张宝国,竟然这么有想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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