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卫国沉默了下来,其他人却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 因为本来他们也没有心里准备,盖大楼,所以说也不觉得有什么。 “好了,就是给你们说一声,散了吧,老宋留一下。”姜小白笑着说道。 一个个起身走了,留下了宋卫国和姜小白在房间内,姜小白扔了一根烟给宋卫国。 “宋哥,我知道心里有些别扭……”姜小白出声说道。 “不是别扭,就是这事我……我……”宋卫国打断了姜小白的话,却依旧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够沉默的抽着烟。 “建一栋十八层的大楼,预算就要一个亿左右,而现在咱们华青控股公司账面上所有的资金加起来才一千万左右,就是再和银行借个三、五千万, 也有很大一部分的缺口,后续的资金怎么办,最后只能是把我们全部资金都给投进去,银行再欠上一屁股的债。 得到一个烂尾楼一文不值,而且还把我们华青控股公司给拖进泥潭,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姜小白苦口婆心的给宋卫国说着。 其实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宋卫国也能够想通,只不过对于姜小白瞒着他这事还是心里有些芥蒂。 “宋哥,不是我不愿意告诉你,而且怕一开始就告诉你了,你不太积极,让人看出了破绽,反而不好……我们一路走来不容易,身后不止是你我,还有建华村那么多的村民,我们赌不起。” 姜小白给宋卫国倒了杯茶,诚恳的说道。 “是我不行,哪像你小子会骗人啊,从一开始见面就骗我,装惨,装可怜……” 宋卫国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姜小白都这么解释了,他心里的一点怨气也就烟消云散了。 更何况,以姜小白现在的地位,能够这么给他解释,已经是很顾念以往的情分了。 毕竟姜小白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在自己在供销社门口睡了一夜,又第二天一大早去自己家门口堵自己。 身上只揣着一百块钱,却想买罐头瓶的知青了。 而是一个上过报纸,有着一家资金达到千万级的公司董事长,一千万啊。 两人又聊了一会,姜小白这才起身告辞离去了。 第二天,姜小白起了个大早,开始洗漱收拾,赵心怡本来还睡的迷迷糊糊的。 昨天宋馨也跟着一起到龙城来了,自然要来家里看看,吃完晚饭宋馨又和赵心怡聊了很久,所以睡觉就有些晚了。 可是看见姜小白一反常态的收拾,赵心怡顿时满是疑惑。 “小白,你今天有事啊?”赵心怡问道,其实她知道肯定是有事的,建华村昨天来了那么多人,包括自己的闺蜜宋馨都来了,都下榻在并州饭店,怎么可能没事。 “嗯,今天要和省里签约,拿块地,出席的领导级别都很高,所以得重视点。” 姜小白说着,又回头看向揉着眼睛睡的迷迷糊糊的赵心怡说道:“你再睡会吧,时间还早着呢,早饭我就不在家里吃了,一会到并州饭店吃。” 至从两人从家里搬出来以后,要是没什么事的话,两人都会在家里做饭吃。 所以这段时间,赵心怡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都不够用了,经历过异地恋的痛苦以后,才能够更加的明白这种两人在一起的幸福。 这样的日子就是赵心怡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甚至不知道多少次做梦的时候都梦见了都会笑醒过来。 “好,那我去单位吃饭,”赵心怡听姜小白这么一说就放心下来了。 不过却没有听姜小白的话再去睡觉,而是帮着姜小白把西服给熨了一遍。 然后帮着姜小白系领带,姜小白要比赵心怡高一点,低头看着一脸认真给自己系领带的赵心怡,突然就一把把赵心怡抱在了怀里。 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唔……别闹,一会你还要去见领导呢。”赵心怡在姜小白怀里低声的说道。 虽然说着,但是却并没有推开姜小白,享受着片刻的温存。 “好了,我走了,晚上我早点回来。”姜小白说道。 赵心怡抬头,看着姜小白有些惊喜的问道:“你晚上回来吃饭啊?那我下班回来的时候买菜……” 本来她以为姜小白今天出去,晚上要在外边应酬呢。 “嗯,回来吃饭,”姜小白又低头一吻,然后这才转身出门走了。 楼下停着的黑色皇冠轿车,昨天就已经洗过了,干干净净的,黑色的车身显得厚重而华贵大气。 李龙泉同样穿着一身笔挺的西服,系着领带,笔直的站在车子旁边,让早起出来锻炼身体的老头老太太不时的投来目光。 回头率在整个家属楼小区里都是最高的。 “这小轿车真漂亮啊?” “是啊,这辆车最近一段时间总出现在咱们家属楼,好像是赵厂长的女婿开的,不过之前没刷洗,看着也普普通通的, 没想到洗完以后,竟然这么漂亮。” “小轿车有不漂亮的嘛?又不是自行车……” 几个老头老太太一边议论着,一边从车旁边走过,还不时的回头。 李龙泉看见姜小白从楼道里出来,顿时赶紧迎了过来。 然后给姜小白打开了后座的车门,姜小白点点头表示感谢,然后说道:“抓紧时间出发吧,先去并州饭店。” “好,”李龙泉应了一声,发动车平稳的朝着并州饭店驶去。 龙钢工厂门口,刘峰快步的朝着食堂走去。 来得早的话,可以在厂子里的食堂蹭一顿早饭。 为了省一顿早饭,不知道多少工人都是一大早的就过来呢。 像刘峰就是这样的。 当然了,也有早上起不来不吃早饭的。比如闫丹。biqubao.com 最近,刘峰吃过饭以后,总会帮忙给闫丹带点饭和一个鸡蛋。 然后买了一袋奶粉,放在自己柜子里给闫丹冲上一杯热腾腾的奶粉。 不过刘峰今天在食堂吃完饭以后却没有像一样一样,再拿饭盒装一份回去。 连续送早餐已经有十多天了,按照那个什么巴浦洛夫把妹法,好像到了条件反射的时候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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