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一套,你为服装厂流过血,你为服装厂流货汗,”姜小白开口了,他最烦这一套了。 “难道这就是你犯错误的原因吗?这就是你犯了错误还无所谓,还可以心安理得的原因吗? 柳春林,你睁开眼睛看看我身后……” 姜小白豁然转身,指着自己身后围观着的工人们。 “现在我们服装厂有一千多人,这背后史一千多个家庭,几千人的生活,我姜小白要为他们负责。” 姜小白大声的说着:“是,服装厂走到今天不容易,你付出了,不光是你,很多人都付出了,而且付出的不比你少。 可是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要珍惜这来之不易得今天。 我允许有人破坏,不允许有人砸姜小白服装这块好不容易竖起来的牌子,我不允许有人拉着我们走向深渊,听明白了吗?” 姜小白说着,身后爆发出了震天的叫好声。 掌声更是经久不息。 柳春林已经愣住了,姜小白向前一步。 在柳春林面前,小声的说道:“而且,你以为你这个职位没有人惦记吗?第一监狱已经找了我很多次了,有人想顶替你,是我一直帮你挡着,所以才没有换人。” 姜小白说着,不再管失魂落魄的柳春林,带着人超前走去。 周国民看着柳春林这样,轻轻叹了口气,人的一生都在选择。 当初他选择跟随姜小白开旗舰店,后来他又选择抛家舍业,面临老婆要离婚的威胁,而不顾一切来到姜小白服装厂。 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副厂长职务。 如果有一步选择错误,说不定自己现在都不知道干啥去了。 朱启勇看着自己的前辈,更是心里警醒自己,这就是榜样啊,不对,呸,这叫前车之鉴。 自己虽然当服装厂副厂长了,但是能不能够当的稳,还要继续努力。 而且这姜小白老大不能够惹啊,再三提醒自己,不能够惹啊。 剩下的工人们,一个个从柳春林身边路过,或同情,或幸灾乐祸,或可怜,或怜悯…… 表情不一,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出声。 毕竟柳春林侵犯的是大家的利益,姜小白服装厂要是完了,他们都得跟着完蛋。 柳春林在原地站了很久,这才失魂落魄的离开。 是啊,自己再服装厂这么好的职务,怎么会没有人想过来换掉自己。 原来没有想过,现在才知道,原来一直是姜小白在替自己顶着。 姜小白和史生等人刚到史生的办公室,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喂,我史生。”史生接起电话说了一声,然后递给姜小白。 “小白厂长,找您的。” “喂。”姜小白接过电话。 “小白厂长,我给并州饭店打电话,才知道您回县里了。”电话里传来了宋馨的声音。 自从筹备饮料厂开始,宋馨就过去帮忙锻炼去了。 “嗯,刚开完会,怎么了?”姜小白问道。 “饮料厂的厂房快要完工了,您什么时候回来?”宋鑫问道。 “我明天一早吧,华青大厦也快要交工了,你不打电话我也要回去了。”姜小白说道。 “哪好,龙城见,我听心怡说,你带那两个孩子到家里了,还雇了个保姆,心怡也上班了。” 宋鑫又说道,也不用姜小白回答就又说道:“说起来,我都很长时间没有见心怡了,都怪你这个资本家,一句话让筹备饮料厂,然后就不管了,我们忙了整整大半年的时间的,人都瘦了一圈……” 宋馨抱怨了一会,然后才挂了电话。 “饮料厂也要竣工了。”挂了电话姜小白笑着说道,预计在9月份的时候,就能够生产了。 不过接下来也够忙的,华青大厦的验收入住工作,饮料厂要投产,这中间还要给姜浪浪办一个百日宴。 其实对于姜浪浪的百日宴,姜小白本来是不准备办的,什么满月,什么百日宴的。 更何况,姜浪浪现在早就已经过了百日了。 不过姜铁山和姜母两人坚持要给孙子办一个,姜小白没有办法只能够办了。 不过却没有计划通知华青控股公司的众人,只是计划在姜家胡同里小办一下。 当天晚上姜小白回了一趟建华村,晚饭是和李老三吃的。 刘建跑京城去了,好像是饲料厂的事,要和京城一个研究所合作。 之前给姜小白汇报过,不过只是一个意向,姜小白让刘建自己先谈着,有结果了再汇报。 第二天一早,姜小白起床以后,去了一趟知青小院。 知青小院已经建的有模有样了,姜小白转了一圈,有前告诉李老三,等李贝贝和王猛结婚的时候提前通知自己。 李老三笑眯眯的点点头,王猛和李贝贝的事情已经挑明了。 虽然王猛比李贝贝大两岁,家也不是当地的。 不过李老三对于王猛这个女婿却万分的满意。 怎么说,这可是华青控股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手里握着华青控股公司10%的股份。 最早一批跟着姜小白创业的知青,现在就剩下王猛一个人了。 当然了,这是物质条件,李老三现在也不是那眼皮子浅的人了。 关键是对王猛也算是了解,虽然在学历上差自己闺女一点,不过为人不错。 这王猛人踏实,稳重,是个好女婿。 王猛岁数也不小了,所以两人也准备谈婚论嫁了。 “走了。”姜小白挥挥手上车了,想着王猛的事,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个从自己重生一来,就跟着自己的兄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而另一个王超,听说那个出国留学的川妹子刘小妹好像也要回来了。 这段时间听宋卫国说,王超整天兴奋的不行,到时候要去京城接机。 这么多年,王超这小子没有白等啊,从爱情走向婚姻,值了。 难得这个川妹子刘小妹还能够回来。 想着,看着窗外的变换的景色,突然间想起了一个同样在国外留学而熟悉的身影。 今天早上在知青小院里还看见了照片,也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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