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三还站在会议室门口,听着会议室里姜小白的声音,突然脸色变的很难看。 他知道姜小白为什么认错了,全是为了自己,眼眶红红的,拳头紧紧的攥着。 “好,既然现在李厂长回来了,而是你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那这样,你就先回去,具体的通知我们再通知你……” “这个,领导马上中午了,我请大家吃个饭吧,感谢大家对于我们公司的关心爱护……”姜小白笑着说道。 和刚才意气风发的模样完全判若两人。 “算了,吃饭就不用了。”领导们婉言拒绝了姜小白的提议,姜小白转身走出会议室以后脸色才阴沉了下来。 “老三,你……放心。”姜小白不知道该说什么,带着人离开了,留下了李老三。 李老三如果不回来,他怎么做都无所谓,反正李老三不在。 可是现在李老三回来了,如果他还要强行带走李老三,那下场不光是带不走李老三。 他自己搭进去不说,事情还会成为另一个性质。 所以姜小白只能够再想其他办法,出来上车以后,姜小白一言不发的给李龙泉打电话。 “喂,姜董,我已经快到龙城了……” “李老三为什么回来了?”姜小白直接问道。 “什么,回来了,不可能,我送他到机场的……”电话里李龙泉听着姜小白的话非常的诧异。 “我送他进去机场的,怎么可能……” “他回来了。”姜小白无奈的说道,看来李龙泉也不知情。 李老三把李龙泉也给骗了。 “对不起,姜董,我不是太清楚,送李厂长到机场以后,他说自己进去就好了,我就没有多想,反正国外有人接。 我在机场门口等着那一趟航班起飞以后,这才开车往龙城回来的……”电话里,李龙泉有些自责的说道。 姜小白沉默了一会说道:“算了,这事也不怪你,是他自己的想法,你回来吧,我回龙城了。” 姜小白挂了电话,吩咐司机道:“不回家,去龙钢。” “好的,姜董。”司机应了一声,掉头朝着龙钢开去。 路上姜小白又给郑青云打了个电话。 “郑哥,多余的我不多说,李老三跟了我十几年了,罚款我认,取保也行,但是不能够让他蹲号子,麻烦你了……” 挂了电话,姜小白依然没有停下来,一个个电话打了出去,那些有关系的,熟悉的,能够帮得上忙的,姜小白几乎挨个打了个遍。 直到车子在龙钢办公楼前停下来,姜小白下车,这才停下来。 把已经快要没电的大哥大扔给司机,然后自己上楼去了岳父赵刚的办公室。 “赵厂长,姜董事长来了……”秘书通报着,姜小白已经推门走了进去。 “你先出去吧。”赵刚看着姜小白的状态有些不对,放下手里的工作要给姜小白倒茶。 他知道这段时间华青控股公司饲料厂出事了,姜小白一直在建华村处理。 还真不知道姜小白突然回来了。 事情他打听了,不算是什么大事的。 “事情现在怎么样?”赵刚问道。 “爸,是这样的……”姜小白不和赵刚客气,三言两语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爸,李老三跟着我十多年了,我是一定要保的……” “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看看孩子,我打电话找找人,你放心。”赵刚没有一句推辞的话。 他和姜小白虽然是岳父和女婿的关系,不过他就赵心怡一个宝贝闺女。 女儿都嫁给姜小白了,更何况还有一个可爱的外孙,自然对姜小白是毫无保留。 “谢谢爸,那我走了。”姜小白从进门到现在,都没有五分钟的时间,说完事情以后,就起身离开了。 不过没有回家,而是回到了公司,打电话和史生联系着媒体的事情。 确定好了,很多媒体第二天就会播放相关新闻以后,姜小白又给王猛和李贝贝打了电话。 告诉他们李老三回来的消息。 “小白哥,我估计我这个岳父从一开始就是骗咱们的,就没有想着走,当时我就有些奇怪。 怎么走之前吵架都没有用,突然就想开了呢……” 王猛苦笑着说道,这老岳父太行了,把姜小白和自己都给骗了。 李贝贝知道消息以后,也没有多说什么,她知道不用求姜小白,姜小白都会尽力保住父亲的。 “也行,不出去就不出去吧,省的他一个人在国外我不放心,小白哥,你也不要太着急……”李贝贝反而安慰了姜小白两句。 处理的结果,领导们还在协商,而第二天一早,很多报纸都刊登出了建华村采访的消息。 龙城日报的标题是《情和法,带领村民致富之新兴饲料厂李老三》 “一个普通的名字李老三,在国内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名字,但是在建华村,人们提起来却亲切的称为:“三叔”…… 这样一个开头以后,里边详细的写了李老三如何从一个村民成为华青控股公司高层,而又是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始终不忘初心,一直想着带动村民共同富裕…… 最后分析了,收村民粮食,最后分析了这件事的性质…… 省晚报的标题是《法不容情还是情法兼顾,记新兴饲料厂厂长——李老三》。 建华村是省内一个非常有名的村子,被人们称为晋省第一村,1978年春…… 故事从姜小白他们知青下乡开始,一直到现在,前边一笔带过,重点说了一下这一次的事情经过。 晋省的很多媒体,还有一些外省的媒体,第二天就和约好了一样,在很多报纸上都刊登出了类似的消息。 标题大同小异,内容不雷同,但是说的是一个事。 侧重点都在李老三为了让村民增加收入而吸收村民粮食这件事上。 一个个建华村村民的名字跃然纸上,一次次分红的账目清清楚楚。 都在讨论这样的一件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算是什么性质。 报纸上没有给出明确的倾向性,但是言语之间还是有些偏向李老三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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