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柏言连忙解释:“当然是想我们办一场订婚,婚礼等之后一切都稳定下来在办,我们的订婚团团也能拥有一些记忆,爷爷那边也会心里开心,很多人都期待着我们的订婚跟婚礼。” 听着戚柏言的一番话,简初的脑海中也是下意识浮现出了那些画面。 讲真的,她也是这一刻才产生了对自己跟戚柏言的订婚或者婚礼有那种即便没有发生但也能出现一些幸福画面的感觉。 简初想象着,声音也变得低沉:“我想要很多粉色的玫瑰花,订婚我不要西式的礼服,我要定制一件旗袍和新中式的裙子,至于首饰就要最经典的黄金吧!” 简初不想要什么国外著名设计师的礼服,也不想要什么钻戒和珠宝,她觉得黄金就很好。 她喜欢的东西其实很简单的,从小跟外婆在一起生活,虽然有房住,但是其实外婆的手头并不富裕,有时候讲真的也会因为学校的费用太多而犯愁,但是外婆从来不会把愁面对她。 因为跟在外婆身边,所以喜欢的东西也很纯粹。 她觉得简简单单就好,只要简单可以细水长流一辈子。 简初说了自己想要的,戚柏言点着头:“好,那我们订婚就按照你想要的来。” 简初轻轻抿着唇,然后收好思绪,声音有些低哑:“你都还没有求婚呢,你就要办订婚仪式了,戚柏言,你就不担心我不嫁给你吗?还是你觉得有了团团和爸爸妈妈他们你就势在必得了?我告诉你,我可没有这么好哄的。” 简初轻哼一声说出心里的心思,讲真的,她一直都没有提过求婚这件事,因为他们之间一开始就没有这个过程,那么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当然也不会再有了把? 她也并没有打算要直接说出来的,只是刚巧想到,然后又不用面对面对着他,所以就直接说出来了。 她的话说完,空气好像都安静下来了,戚柏言背着她也忽然停下脚步,她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有多快,因为紧贴着他的后背,那么他也能感受到吧? 简初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冷静一点,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况且这件事吧,好像也挺正常的。 在她忐忑不安的时候,戚柏言的声音忽然响起了。 戚柏言开口:“真以为我这么狠心?小初,别人有的你都有,别人没有的,你也都会有。” 他说的非常认真,如同承诺。 简初微微一笑,嘴角泛起弧度,她不再说话,但是心里却非常高兴。 戚柏言背着简初一直回到他们住的别墅,因为沉浸在高兴的情绪,所以也没有想到要下来,直到回到别墅门口,戚父戚母跟老爷子还有团团以及顾家父母他们在花园里聊天,两家的长辈就这样看着两人。 顾母最先开口笑道:“我瞧着这两人哪里想做了爸爸妈妈的人啊?这分明就是还在谈恋爱的小年轻啊!” 简初僵在戚柏言的背上,然后用力的挣扎要下来,可是戚柏言偏偏扣得更紧根本不打算松手。 简初真的好社死,整个人都不敢动一下了。 倒是戚柏言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只是温和的回应着顾母的话:“伯母,您都吓到我老婆了,待会儿回房间了我不知道要哄多久才能好呢!” 顾母一听也是立刻道:“那我刚刚什么都没有说。” “对对对,我们什么都没有看见,你俩现在是隐身的,我们现在全都看不见你们。”爷爷也跟着附和,然后戚柏言就非常配合的背着简初直接从几人面前路过进屋上楼了。 简初整个人都爬在戚柏言的背上没有半点儿动静,大家都很配合,这件事好像就没有发生过。 当然,前提是简初没有听到背后传来团团的声音:“爸爸背妈妈,奶奶,妈妈是个小孩子吗?” 团团好奇的问着,让简初原本放松的心情瞬间又变得僵硬起来了。 最后也不知道戚母说了什么,反正团团是没有再问了。 之后简初一个晚上都没有下去,连夜宵有她喜欢的酒酿小丸子她也拒绝了。 不过这个插曲很快就被大家抛到脑后了,毕竟正式引来了戚以弦跟顾珩的订婚。 虽然是订婚,但比很多的婚礼还有隆重,这也意味着顾家对戚以弦的看中,当然,这也仅仅是戚以弦想要的简单订婚仪式,如果真的要按照戚家跟顾家来订的话,大概是比这个还要更大几倍不止吧。 婚礼的行程与结婚不太一样,但每一个环节都彰显着双方对彼此的爱意。 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北城已经是两个比较瞩目的婚礼跟订婚了,自然也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 本来沈临风跟谢玖一的婚礼热度还没降下去,现在戚以弦跟顾珩的订婚又引来了极大的关注。 因为一直都没有任何的风声,所以很多人都在猜测戚以弦是不是怀孕了? 所以因为着急生孩子就直接办了个订婚。 当然,以戚家跟顾家这样的家庭,即便是奉子成婚也没有什么关系,加上戚以弦并不在乎这些传言,所以也没有打算要理会的意思。 毕竟流言不需要理会慢慢就没有了,如果越是搭理的话,反而越是给了那些造谣的人画面。 原本以为这一次也是如此,可戚以弦跟顾珩的订婚当天晚上,因为仪式结束了,老爷子自然是需要直接回医院的,虽然这边都准备的很妥当,但是还是不想冒险,也不想去赌。 戚柏言跟简初亲自送老爷子回医院,戚父戚母跟团团和顾家的人留在山庄多待一个晚上,至于其他的宾客跟朋友自然也不知道老爷子要去医院的事情,毕竟这件事只有最亲近的几家和朋友才知道。 戚柏言跟简初送老爷子到达医院,一切都很顺利的,安顿好老爷子后两人这才离开回了兰林湾。 正常来说接下来就是洗漱要休息了,但是姚岑的电话也在这时打来了。 电话里,姚岑说:“戚总,您跟夫人送老爷子在医院的画面不知道被谁拍下来发到网上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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