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5章 风叶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眉心,将大致的情况捋了捋。 外面叫骂的人是她那体弱多病的婆婆。 走在外面,她是左邻右舍眼中慈眉善目,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好人’。 在家里,她就是精神倍儿棒,骂人一口一个下贱,妓女,烂货的老泼皮。 要说她没病吧,那也是真有病。 年轻的时候不识几个字,丈夫又早逝,孤儿寡母的在城里并不好讨生活,为了养活她和孩子,只能干些脏活累活。 听说老家倒是有地,好讨生活些,可她不愿意回去,为了儿子死活也要留在城里,守住着屋子,守住丈夫留下的‘机缘’。 因着吃了苦,所以留下了病根,手脚关节时常疼痛难忍,若是吃着药就能好些,不吃药那可就遭罪了。 说通俗点,就是风湿病。 所谓的机缘,其实是她丈夫早些年因意外帮过司徒一家,司徒家在京城算不得大家族,早些年倒是风光过,如今也是没落了。 但再没落,对其他人来说那也是世家。 十几年前司徒老夫人上山拜佛祈福,在后山独自一人闲逛的时候遇到了一条蛇,惊吓之中不小心扭伤脚摔下了小山坡,恰逢那老泼皮还在世的丈夫经过,救了她。 而后两人下山途中男人不幸被毒虫咬了。 一只小小的虫子并未被他在意,是以夜里毒发后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 原本老泼皮也不知道丈夫怎么死的,这种莫名其妙的死法官府自然也会让仵作查验,最后查出是毒虫叮咬所致。 丈夫晚上回来时便说过当日的经历,还说那司徒家的老夫人给了他一枚玉牌以作信物,拿着玉牌去司徒家必然能领取帮助她的酬劳。 如今丈夫没了,老泼皮可不想将这恩情就些银钱了了,她需得牢牢抓住司徒家。 事关一条人命,司徒家必然不会草草给银子了事。 第二日一大早老泼皮就带着儿子和亡父没凉透的尸体去了司徒府门外。 她又哭又喊,说着丈夫为了救老夫人才丢了命,又说自己和幼子日后必然凄苦。 司徒家想要息事宁人,可让管家谈了许久人都不肯松口。 直到司徒家的嫡女从府内跑到门口看热闹,带着好奇和老泼皮那幼子丁永清说了几句话。 老泼皮当即提出了自己的目的,她想让幼子和司徒家的女儿定下婚约。 司徒家实在没法子,只能先承诺将来定将司徒家女许配给他。 能从贫苦人家脱身,一跃成为世家族的女婿,这就是他们的机缘。 或许司徒家不想到时候多个丢人的女婿,又或许想用别的法子抵了这门亲事。 事后他们安排让丁永清进了京城最好的书院读书。 丁永清算不得资质好,但胜在有几分勤奋,倒也学的不错。 只可惜,摩拳擦掌后的第一次科考他失利了。 老泼皮看着儿子科考失利,整日郁郁寡欢,怕好不容易寻来的亲事也丢了,干脆上门提了这事。 要聘礼?那自然是没有的。 但老泼皮脸皮厚,嫁妆却是要有的。 学院的书她儿子也得继续上。 司徒家对丁永清倒是有几分满意,可面对丁永清这个母亲却是实在瞧不上。 奈何她逼得急,这订婚之事当初闹得挺大,知道的人也不少,为了避免落人口实只能应允了。 成婚之际,丁永清对这个新媳妇儿很是平淡。 那时候刚嫁来的司徒风叶并没有多想,毕竟这婚事一来二去拉扯了些时间,成婚那日,已经离下一次科考不足三月了。 在她看来,夫君必然是专心备考,这是好事。 这次,丁永清中了进士。 丁永清并未被留在京城任职,而是去了外地上任。 临走时,他只和母亲说了几句话,与司徒风叶这个新妇点了点头便走了。 照理说,丁永清去外地赴任,是可以带上亲眷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并没有带走自己的母亲和妻子。 丁永清离开后几个月,老泼皮突然得知司徒府有喜事。biqubao.com 她自诩怎么说也是亲家,有喜事怎么能不请她呢。 然而当得知那喜事是司徒家唯一的嫡小姐定亲后,便立即气冲冲的回来了。 司徒府的嫡小姐今日定亲,那她宝贝儿子娶的人是谁? 她质问,原主自然就老老实实答了,她当然不是司徒家的嫡小姐,而是二房的庶女,司徒风叶。 这老泼皮想以那枚玉佩就给自己的儿子娶司徒府的嫡小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 司徒家当日会应承,也不过是想敷衍过去,原想着他们出了钱出了力让丁永清进了京城的大书院读书,这恩情就算是了了。 谁知道老泼皮如此不上道,非得上赶着逼婚。 说起来,若是她不这么做,司徒家有门道,日后必然愿意在官场上扶持一番丁永清。 毕竟丁永清瞧着倒是一个不错的人,且有着他们供他上学这事儿,丁永清若是个聪明的,自然记得这份情,若是有朝一日丁永清在朝堂上占有一席之位,那也是和司徒家掰扯不开的。 但偏偏老泼皮用出了逼婚这一招。 她将事情闹大,将司徒家架在火上烤,逼得对方为了平息舆论而不得不嫁女。 看似得逞,实则是在丁永清的仕途上平添了障碍。 原本此次丁永清科考上岸之后,应当能留在京中,司徒家看似已经不胜从前,那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定然也不会让丁永清最后只混了个官小事多的差事。 可老泼皮逼婚一事,丁永清并未说什么,在司徒家看来,丁永清这是默认了母亲的做法。 一个在司徒府帮助下才进了书院,得了名师教导的庶人不记司徒家的好,竟还贪心不知足,想扒着司徒家吸血,想都不要想。 司徒家适龄的女儿又不是只有那嫡小姐一个,当年老泼皮只说自己的儿子和那司徒府内跑出去的小姑娘投缘,是缘分,要定个亲事。 但当年从司徒府跑出去的小女娃是谁,那还不是司徒府说是哪个就是哪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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