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个案子是我亲自审的。此人便是李大壮,对不对?” “正是李大壮。” 李大壮还非常不服气,他瞪着眼睛道:“狗官,早晚一天你会遭到报应的。” 李达直接扇了他一巴掌,把他的嘴都打流血了。 “你若再辱骂大人,我就把你的舌头割了。” “老子不怕死,有本事你就把我的舌头割了。” 李达再次扇了他两巴掌,把他的一颗牙齿都打掉了。 “你是谁的老子?” 李大壮还是瞪着眼睛,一脸的不服气。 “我是你的老子。” 李达愤怒的还想再扇他两巴掌,这时候凌退思挥挥手说道:“住手!” “大人他就是一个混账,让我教训他。” “李大壮可是我请过来的客人。请坐!” 李大壮也不知道凌退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他一个死刑犯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他坐下来之后吐了一口血,看着凌退思,道:“狗官,你想干什么不妨直说,少在这里虚情假意。” “李大壮,你可是死刑犯。你为了三寸住宅竟然把你隔壁的老王一家八口全部杀了,本府判你秋后问斩,难道本府判错了吗?” “狗官,隔壁老王是不是我杀的你心里有数。” “你再口口声声叫狗官,我把你的舌头割了。” 李达实在是忍不住了,训斥了李大壮。 “要割你就割,在这里大呼小叫什么?说白了你就是凌退思身边的一条狗。” 李达气得把刀都拔了出来,这时候凌退思再次训斥他,让他退到一边。 “李大壮你倒是说一说,本府哪里判错了?在案发现场有你的脚印,还有你的手掌印,另外那一把刀也是你在慌忙之中遗留在现场的,我说错了吗?” “你没有说错,这些我承认,但是我并不承认我杀人了。你只有物证,但是没有人证。” “物证就是你的手印,脚印,还有带血的匕首,这些足以证明你当时就在案发现场,至于人证,你对门的马老六证实你和隔壁老王不但有住宅的纠纷,隔壁老王还睡了你的妻子,你一直怀恨在心,很早就想把他杀了。” “马老六这个混账东西,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平时对他发一些牢骚,就是想宣泄一下心中的苦闷。我把他当成知己,最后他为了区区50两银子竟然当了人证,真是可笑。” “可笑,你觉得这件事有什么可笑的?” “我只是在马老六的面前说过这样的话,但是我有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他并没有亲眼所见,怎么能够当人证?” “李大壮你说你没有杀死隔壁老王,那自己有什么证据呢?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既然大人再次讯问,那我就把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再说一遍。没错,当天晚上我拿了一把杀猪刀,潜入到了隔壁老王的家中,本想把他杀了,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隔壁老王家的门竟然是敞开的,我进去之后也发现了一些异常,就因为当时我在气头上,所以没有细想。” “我走进隔壁老王的上房之后发现门是开着的,里面有一股血腥味,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便推开门走了进去。当时我被一样东西绊了下,趴在地上,没想到地上是一具尸体,而且流了很多血。我的手上还有刀上都沾上了血迹。此时我才清醒过来隔壁老王一家,早就被人杀了。虽然我希望隔壁老王一家被杀,但是这人不是我杀的,我也没必要背这个锅,所以我就慌慌张张的逃了出去。在逃出去的时候我的手不小心拍在了门上,所以就留下了我的血手印。凌大人,隔壁老王真不是我杀的,若是你将我判了死刑,那么真正的凶手便会逍遥法外。” “你可知道隔壁老王还有没有仇家?” “隔壁老王的名声差极了,他经常和很多女子保持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我的妻子是受害者,据我所知在隔壁老王的对门,马老六的妻子和隔壁老王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有一次我亲眼看到隔壁老王衣衫不整的从马老六家跑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说马老六有可能是凶手?” “马老六曾经就是屠夫,杀猪杀羊那是手到擒来,对他来说杀个人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 “就算他是屠夫,但是马老六有不在场的证据,而且他还是你的人证,另外在案发现场并没有马老六的任何物证,所以这件事不好办。” “大人,马老六提供的不在场的证明肯定是假的,只要你查一查郭老三就一切都明白了。” 凌退思认真的想了想点点头,道:“李大壮知道本府今天为什么叫你过来吗?” “小民不知还请大人明示。” “本府今天是让你过来,就是想问一问你的案子。说实在的,你的案子疑点太多了,你如果真的杀了人,当时为什么不逃跑?这一点本府一直想不通,看来你确实是被冤枉的。” 李大壮立刻跪在了凌退思的面前。 “求大人为我做主,小民真的冤枉。” “李大壮请起,你放心,若是你真的被冤枉了,本府一定为你做主。” “多谢大人!” 李大壮起身之后还不敢坐,凌退思再次让他坐在对面。 李大壮不肯坐,李达便训斥道:“大人让你坐你就坐,啰嗦什么?” “那小民斗胆就坐下了。” 凌退思倒了一杯酒,缓缓推到李大壮的面前说道:“本府之前确实办案不公,在这里我向你赔礼道歉,这一杯酒就当向你赔罪吧!” “大人这……” 李大壮有些受宠若惊。 “放心吧,你的案子我一定为你做主,另外本府已经查出了马老六背后的一些情况,他可能真的是这件凶杀案的幕后真凶。” “只要大人能够为我平反,我李大壮这辈子做牛做马都会报答大人救命之恩。” 李大壮说完那句话,他把桌子上的一杯酒端起来一饮而尽。 等他把酒喝完之后,再次谢过了凌退思。 等到李大壮把酒喝完之后,凌退思就露出了另外一副可恶的面孔。 “哈哈哈,我说李大壮感觉这酒滋味怎么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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