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昔迟柔笑道,“阿瑜,跑慢点,当心脚下。” 这丫头果然坐不住,他摇摇头无奈宠溺地笑了笑。 慕昔迟吩咐,“没看到郡主在追兔子吗?还不去帮郡主逮兔子。” 他的贴身公公给身后的一群太监使了一个眼色,十几个太监都去追兔子了。 人太多,吓到了小兔子,让她不敢出现,最后,整个御花园都搜寻了一遍,却没见到小兔子半点影子。 叶韵满脸失望地娇嗔,“熠之哥哥,都怪你,谁让他们帮我抓的,人太多,都吓得它们不敢出现了。” 慕昔迟疼宠着笑道,“鬼丫头,我帮你逮兔子,还有错了?” 叶韵不讲理地嗔怪,“就是你的错!” 听到这话的太监宫女,心想,也就郡主敢在皇上面前这么放肆了。 每句话都在作死边缘反复横跳,郡主的胆子真是大的不要命。 这时,系统提示响起:系主,二号攻略者病娇值下降到130%,积分加400,总积分75700分。 慕昔迟宠溺一笑,“好好好,都是我的错,既然我的阿瑜这么喜欢小兔子,我让你去宫外给你抓几只回来,可好?” 叶韵摇摇头,“算了,野生兔子就让它待在大自然吧!” 宫里出现的兔子,应该是宫里养的,要么送给后宫中的女主人当宠物,要么就是拿来当食物的。 叶韵提议,“宫里不是养了兔子吗?可以捉一只给我,我想当宠物。” 慕昔迟吩咐,“没听到郡主说的吗?还不去办!” 随后他的贴身总管太监给身后的小太监使了个眼色。 慕昔迟想了想,宫里的兔子当宠物也行,毕竟宫里养得兔子,没有山林间兔子的野性,不会伤人,阿瑜会更安全。 当她回到御书房,皇帝贴身的总管太监便将一只大白兔抱了进来。 叶韵看到后,爱不释手,又揉又挼,“哇哦!好可爱!” 她把大兔子抱着,怼在慕昔迟面前,“是不是很可爱?” 慕昔迟点点头。 随后一脸宠溺地笑容,“不过没有我家阿瑜可爱!”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满是疼爱的目光。 贴身公公周伍见皇上宠郡主宠的没边了,简直没眼看。 翌日,叶韵第一次前往都察院任职,都察院上上下下站在大堂迎接他的到来。 自从她去赈灾,凭一己之力,将朝中两位尚书,一位太师绳之以法,如今谁也不敢在小瞧她,那怕她是一个女儿身。 何况她身后还有当今皇上、摄政王撑腰,都察院上下对她那是毕恭毕敬,不敢得罪。 都察院为首的两位左、右都御史,以及两位左右副都御史面对她,都态度谦卑,毕竟她用了两个月,就将郴州官商勾结犯罪一案完成了,还顺手将朝中有牵连的重臣给拉下了马。 他们可是用了两年时间,都才查到郴州官商勾结的证据,可却无法撼动朝中重臣,偏偏她做到了,而且仅仅用了两个月就办到了。 “郑大人真乃大才,仅用两个月就将郴州一案顺利解决,还将郴州水灾一事处理妥当,真令秦某佩服!”秦左都御史夸赞道。 “是啊是啊!郑大人替我们解决了郴州一案,我们对郑大人感激不尽!”林右都御史附和道。 叶韵淡然一笑,“诸位客气,吾等都是为皇上,为朝廷分忧罢了,吾愿同诸位一起,为天下百姓,为社稷安危出一份力。” 叶韵镇静自若地问,“我在何处处理公务?麻烦你们找个人带我去看看!” 秦左都御史见她一来,就问处理公务的地方,他诧异了一下。 随后吩咐,“王大人、何大人,从今日起,你们就是郑大人身边的监察御史,从旁协助郑大人处理公务。” 两人领命,“是,秦大人!” 秦左都御史道,“那还不赶快带郑大人去佥都御史房熟悉熟悉!” 两人引路带她进了佥都御史要务房。 叶韵看着房门上方,写着三个大字,佥史房。 此时,右佥都御史,殷行正在处理公务。 叶韵向他打招呼,“你好,我是郑纾瑜,以后我们便是同事了,请多多指教!” 殷行抬眸看向她,瞟了一眼,随后继续垂眸处理公务。 殷行看不起她,倒不是因她的女子身份,只是她仅凭郴州一案,就和自己平起平坐,所以他不服气,不愿搭理对方。 叶韵身后的王大人皱眉道,“殷大人,郑大人同你平级,她都和你打招呼了,你怎么如此无礼?” 旁边的何大人附和,“是啊!郑大人都向你见礼,你怎能如此坐着?简直有失风范!” 两人狠狠指责殷行。 叶韵阻止道,“两位大人回自己位置去吧! 我这里不需要你们的协助,若是有,我会叫二位大人。” 对于殷行的无礼,叶韵倒是无所谓,反正她是来工作的。 两人离开了房间。 叶韵坐在自己位置,开始处理积压的公务。 她先将最紧急的公务妥善处理,然后把需要时间较长的公务写下日期,等隔日再行处理,她把那些时间较短的公务顺带也处理好。 此刻,天色已晚,叶韵还有一点公务未处理完。 殷行已经结束,他起身看到对面坐着的少女,在两盏油灯的映照下,一副认真对待工作的模样,将她那张令人惊艳的脸庞映射的更加绝色明艳,他的心突然噗通噗通跳了几下。 殷行不由自主地搭话,“这么晚了,你还不走?你一个女子,太晚回去,当心路上不安全!” 殷行话落就后悔了,他是怎么了?别人安不安全,管你啥事! 叶韵抬眸看向他,嫣然一笑,“多谢关心,我的护卫在外面等着我,路上不会有事的。” 殷行别扭地说,“谁,谁关心你了?我才没关心你。” 殷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引来叶韵噗嗤一笑,“好好好,你没关心我!” 殷行想到自己说了什么?面色一红,随后落荒而逃,太丢脸了。 他心底吐槽,殷行,你真丢脸,你说那话不就是承认你关心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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