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中下人都是郑国公安排的,护卫也是郑国公从府上亲自挑选出来的。 府中男仆从由余管家管理,以及外院也由他管束,而近身伺候的婢女,以及叶韵所住的院子,由喜鹊和飞雁打理,喜鹊随侍左右,飞雁打理所有内院。 至于护卫队由方坤率领,他乃队正。 众人齐齐向她见礼,“属下(奴/奴婢)拜见侯爷!” 叶韵扶起方坤以及喜鹊等人,“诸位不必多礼,都该干嘛干嘛去!” 叶韵一脸淡然,语气谦和,“方坤,喜鹊,随我去都察院,我已经有半年没处理都察院公务了!” 于是叶韵坐着马车来了都察院。 都察院上下,站在大院门前齐迎,“臣等恭迎千秋侯!” 这回连不服叶韵的右佥都御史,殷行都恭恭敬敬前来迎接她,说明他终于被她的能力所折服。 叶韵淡定从容道,“诸位都起来吧!我依旧是都察院的一份子,诸位不必同我行此大礼!” 叶韵实言,“今日,本侯来此,是为了处理左佥都御史的公务,你们也该去忙公务,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叶韵话落,率先踏入都察院。 叶韵回到自己办公的佥都御史房。 她有半年多没有处理公务,这些之前都是殷行帮忙做的。 如今正好可以让他帮自己说一下,那些公务急需自己去处理,那些可以延后。 相信如今的他,定不会在看不起自己。 叶韵望着桌上的公务折子,“殷大人,郑某已有大半年没处理过这些折子,你给吾说说,那些需要尽快处理,上禀天听!那些可以延后!” 虽然她也可以自己判断,但是由他介绍,自己能更快接手工作。 何况这样能拉进同僚之间的距离,让他对自己少些针对之意。 殷行见她态度温逊,面容柔和,完全没有成为一国女侯的骄傲自满,为人依然淡定自若。 殷行早已将急需处理的折子以及延迟处理的折子分别归类好。 他指着左边一小骡折子,“这是需要尽快处理的折子,这边是可以缓一缓的折子。” 叶韵道谢,“谢谢,吾不在这半年多,恐怕都是殷大人在帮吾处理这些折子吧!郑某在此,多谢殷大人!” 殷行回礼,“侯爷折煞下官,为侯爷效力,殷行自当尽力而为!” 叶韵扶着他,浅笑道,“殷大人,你怎么也学朝堂那一套了,我最不喜欢虚礼,以后在我面前,殷大人不必如此多礼!” 叶韵随后拿出一张请柬,“殷大人,三日后,吾举办乔迁宴,届时欢迎殷大人光临寒舍!” 殷行早听闻圣上赐了一座大宅子给她,她亲自相邀,他自是前往。 “多谢侯爷相邀,下官必备厚礼,恭祝侯爷乔迁之喜!” 接下来,叶韵将公务处理好。 随后坐马车回了千秋侯府。 都察院其他官员,叶韵派方坤去递了请柬。 叶韵亲自前往摄政王府,给摄政王递了请柬。 叶韵将请柬递给王府管家,“管家,三日后,本侯乔迁之喜,吾恭候摄政王殿下大驾!” 管家接过请柬,“侯爷,请进! 此刻殿下在军营,不在府中,老奴派人前去通禀一声,让殿下赶紧回来,还请侯爷稍等!” 叶韵婉拒,“不必如此麻烦,本侯还要去别家送请柬,就不进去坐了,若殿下回来,务必将请柬亲自交到他手中,多谢!” 管家见她如今成了一国女侯,待人依然温和有礼,他受宠若惊道,“侯爷太过见外,老奴必不负侯爷所托!” 叶韵接下来,去了承平侯府,将请柬递给承平侯。 承平侯让管家接过请柬,姿态谦逊,“千秋侯亲自相邀,本侯必定前往!” 随后又说,“千秋侯可愿多留片刻,同吾讲讲阁下是如何解救勒丘城百姓的呢?” 叶韵淡笑,“解救勒丘城,不仅是本侯一人之功,还得多谢勒丘城有志之士的相助,以及摄政王殿下在外御敌,否则吾纵然有心也无力促成此事。” 承平侯赞赏道,“千秋侯大气,不贪功,不自傲,真不愧是天下第一女学士!” 叶韵客气疏离道,“承平后谬赞,吾还有别家请柬相送,就不便多留,先行告辞!” 接着,她去了新任太师府、南宫寂月府、以及驿馆。 新任太师乃郑国公府结亲的姻亲,所以叶韵亲自前往递贴。 郑献来年开春,要娶太师孙女,苏婉宁。 郑献之前无意间从地痞流氓手中救下了苏婉宁,苏婉宁自此芳心暗许,非君不嫁。 郑献私下同苏婉宁相处了一段时间,发觉她温婉良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一位难能可贵的才女,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从不以此为傲,为人处世温柔有礼,偶尔又很倔强,所以他动心了。 两家就此商定了婚事,只等来年开春,就举行婚礼。 如今正值深秋之际,距离来年开春,还有四个多月,郑国公府、太师府却早已为他们的婚事忙碌了起来。 至于南宫寂月府,以及驿馆,亲自去的原因是昌宁公主是她最好的朋友,而南宫寂月喜欢樱樱,自然南宫寂月也是她的朋友。 三日后,乔迁宴。 叶韵坐在首座,左右两边是宾客。 喜鹊倒满酒杯,叶韵举杯得体有礼道,“感谢诸位莅临寒舍,本侯先干为敬!” 众人举杯祝贺,“恭贺千秋侯乔迁之喜!” 随即,众人同饮。 慕惊雪坐在左边首位,“恭喜千秋侯,获得今日成就,本王愿千秋侯往后更上一层楼!” 叶韵举杯回已淡笑,“那就借摄政王殿下吉言!干杯!” 两人同饮而尽。 正宴结束。 众人由府中余管家带领,去前院赏舞赏乐,女眷则由飞雁带领去后院赏菊赏乐,吟诗作画。 郑献私下递信给后院的苏婉宁,苏婉宁悄悄离席,两人在后院安静的一处樟树下相会。 南宫寂月想单独邀请昌宁公主去别处,毕竟两人身份有别,很难见上一面,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能见她一面,他自是不会错过。 昌宁公主正和叶韵一起把酒言欢。 昌宁公主好奇她这半年时间在勒丘城的所见所闻。 叶韵当做故事讲给她听。 昌宁公主听完之后,连连赞不绝口,“阿瑜,你真厉害!简直就是我的超级偶像!” 叶韵浅笑,“你也不差,开医馆,治病救人,如今才半年多时间,你的济世堂已有八家,同样很厉害!” 昌宁公主的哥哥几个月前就已回国,如今留昌宁公主在此,是同南宫寂月联姻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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