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爷子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碗切好的西瓜,一边戳着吃一边看着沈清羽和温辛雨的互动。 真好看。 瓜也真好吃。 “这不合适。”温辛雨连忙说道。 哪里有人第一次见面就住到别人家里去的? 沈清羽反问:“你要不要自己数一数,你已经搬过多少次家?又是为什么搬家?难道你还想接着祸祸下一个房东?” “我不是。”温辛雨立马说道,而后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搬家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想不明白就不用想了,刘姨,带她去挑个房间。”沈清羽说道。 淡淡的语气,却不容置喙。 乐宝看着温辛雨那纠结,颇为不情愿的模样,用小叉子戳了一块西瓜,慢慢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道:“我们家里有很多很多好吃的,姨姨吃,不饿饿。” 要不是温辛雨和沈清羽都在,沈老爷子都想直接夸乐宝一句“干得漂亮”。 软萌的乖宝,又有谁能拒绝? 温辛雨在沈家住下的事情这就决定下来了。 乔思沐回到家时,温辛雨已经选好了房间,刚从楼上下来,就遇上了乔思沐。 乔思沐正带着一抹浅浅的笑容看着她,看得她一阵头皮发麻。 “温小姐看到我倒是不意外。”乔思沐浅浅笑着说道。 温辛雨连忙说道:“我,我在医院的时候听他们说过您,知道您是沈家的千金。” 乔思沐浅笑着说道:“我就是随便说说,你不用这么紧张,既然你已经在这里住下了,接下来我们只怕还要相处很长一段时间,你放松就好。” “嗯。”温辛雨忐忑地应下。 “我让人带你去逛逛,熟悉熟悉。”乔思沐淡声说道。 安排了人带温辛雨去随便逛逛后,就直接去了沈清羽的书房。 乔思沐似笑非笑地看着沈清羽,“二哥,我记得当时问你认识不认识,你说的可是不认识。” “有吗?我不记得了。”沈清羽直接装傻。 乔思沐嘴角一扯,无奈摊手,“行吧,那我走了。” “别别别。”沈清羽连忙拉住乔思沐。 乔思沐挑了挑眉看他:“来吧,开始你的狡辩。” 沈清羽:“……那个时候我不确定是不是她,万一认错了,那不是尴尬了吗?” “所以,她到底是谁?她真的是以前的那个人?真的救了你?”乔思沐问道。 沈清羽神情淡淡:“她是个杀手,杀过我三次。” 乔思沐:“???” 沈清羽:“她最后一次杀我,打偏了,没打穿我心脏,所以我活下来了。” 乔思沐:“???她没有打死你,所以就算是救了你?” “嗯。”沈清羽淡淡点头。 乔思沐:“…………” 救命之恩。 她得重新认识一下这个词。 “所以现在算什么情况?”乔思沐问道。 沈清羽淡淡看她:“难道不该问你吗?” 乔思沐理直气壮地反问:“我之前从来没见过她!和她没有任何接触,这次人明显就是冲着你来的,怎么能问我呢?这个锅我可不背啊!” 沈清羽淡淡瞥她一眼:“事情已经过去七年,之前一直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出现?” “这个时候怎么了?有什么特殊吗?”乔思沐明知故问道。 沈清羽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乔思沐。 乔思沐摸摸鼻子:“我知道我这边是有些事情没解决彻底,但也不一定就是冲着我来的嘛,如果你不是有这一枝桃花,也不会出现现在的事情啊。” 看着乔思沐那一副要看笑话的模样,沈清羽没好气地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那么八卦做什么?” “人有好奇心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乔思沐理直气壮地反驳。 “好奇心害死猫。”沈清羽说道。 乔思沐撇撇嘴,说道:“那你总得让我知道接下来我该用什么态度对她。” 沈清羽说道:“人不死就行。” 乔思沐咬牙:“……您可真是亲哥!” “最近我事情比较忙,家里的情况你多照看。别让家里出什么事。”沈清羽淡声说道。 乔思沐拳头硬/了:“我亲爱的二哥,你这是往家里放了一个不定时炸弹,然后让我随时拆弹?” “能者多劳,而且,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本来就是你的责任。”沈清羽理直气壮地说道。 “聊不下去了。”乔思沐摆摆手,起身要离开。 “晚饭多吃点,保持好状态。”沈清羽还不忘叮嘱道。 乔思沐:“……我谢谢您啊。” 沈清羽:“不客气。” 乔思沐:“…………” 心梗了! 再看到温辛雨的时候,乔思沐的脸色就显然没那么好。ωωw..net 傍晚,除了一个要加班的沈清泽,其他人都回来了,对温辛雨的存在非常好奇,也相当热情。 沈清羽耐心地给温辛雨介绍了一下家里人。 沈家人更是忍不住暗暗互相看了几眼。 这个架势,不就是将已经关系稳定的女朋友带回家介绍给家人吗? 温辛雨一一打了个招呼,虽然沈家人都尽力让自己表现得比较温和,但到底都是一群长期处于上位者的人,无意间散发出来的气场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扛得住的,整个人显得还是相当局促不安。 晚上吃完饭后,沈奕航对沈清羽说道:“咱们家后花园晚上的景色和白天不一样,你带温小姐去看看吧。” “好。”沈清羽淡淡应下。 温辛雨没想到沈清羽竟然真的会同意和她一起出去散步逛花园。 但既然沈清羽已经起身,温辛雨也只能赶紧跟上。 看着两人一起离开的背影,沈奕航颇为满意:“只看模样,倒是挺般配。” 彭子瑜看向乔思沐:“这个温小姐到底怎么回事?” 乔思沐回想着沈清羽和她说的,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总不能告诉彭子瑜,这个女人杀了你儿子三次,然后两人杀出感情了吧? 虽然沈清羽看着有自己的成算,但以乔思沐的经验和直觉,温辛雨在沈清羽的心里肯定有非常特殊的位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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