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衣道袍的男人面白无须,俊朗不凡,看不出年岁几何。 他伸手道:“坐。” 吴北良坐在他对面:“在下吴北良,性别男,爱好女,是大荒第一圣品灵窍饕餮吞天窍,我爹曾经独断万古,我将青出于蓝!前辈怎么称呼?” 青衣道人微微愕然:“饕餮吞天窍不是圣品第二灵窍吗?” 吴北良眨了眨眼:“如果饕餮吞天窍是圣品第二灵窍,那圣品第一灵窍是什么?” “圣品第一灵窍是……”青衣道人蹙眉,“奇怪,话到嘴边怎么就忘了呢?” 吴北良不甘心地说:“我不着急,你慢慢想。” 青衣道人摇摇头:“不想了,会忘记说明不重要。小友可愿与贫道手谈一局?” 吴北良摸了摸鼻尖儿,不置可否:“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青衣道人道:“赢了你过此关,输了你重新来过。” 吴北良眼珠一转:“这一关对应文曲,前辈定是才华出众的天之骄子。” 对方含笑点头,一点儿都不谦虚:“小友眼光不错。” “前辈才华过人,肯定会作诗吧?” “自然。” “手谈时间太久,前辈可敢与我比作诗?如果不敢也没关系,毕竟,我可是大荒诗仙!” “大荒诗仙?哎哟,不错呦,贫道洪荒诗圣,愿与你一战,我若输,让你过关,你若输,重新来过!” “你若输,让我过所有关?” “年轻人,你在想屁吃呢?贫道的权限只有这一关!” “行吧,一关也行,怎么比?” 吴北良看出来了,这青衣是个真仙,真要干起来,他不一定打得过。 所以,能文斗是极好的。 “简单,我们两人,各作两首关于水的诗,谁作的好谁赢,限时一个时辰。”biqubao.com “谁来评判呢?” 青衣指了指自己:“我。” 吴北良一怔:“蛤?这不公平吧,万一我写的好,你非说自己写得更好怎么办?” “放心,贫道有真言符,不会撒谎的。” 吴北良点了点头,大脑疯狂运转:“那我就放心了。” “开始吧!” 青衣真仙点燃一根香,轻轻插进坚硬的石桌里。 那轻松的模样,仿佛被插的是一块豆腐。 吴北良背负双手,忧郁深邃的双眼望着满天星辰,沉默不语。 他在搜肠刮肚,可是大脑一片空白,除了一个大大的‘水’字飘来飘去,再没有第二个字。 青衣真仙好整以暇,似乎一点儿都不着急,他屈指一弹,一滴晶莹的水珠划过虚空,落入干涸的小河中,化作汹涌的奔流。 “这样,应该会多一些灵感。” 片刻后。 青衣真仙嘴角上扬:“有了!” 说罢,他轻轻一捏,自虚空捏出一根毛笔。 然后奋笔疾书,一气呵成,一首五言绝句跃然于纸上。 青衣真仙摇头晃脑地读了一遍,自我感觉良好。 斜睨了吴北良一眼:“小友,我已经写好一首咯,你还没开始呢?” 吴北良淡淡道: “我们是比谁的诗写得好,又不是比谁的诗写得快,只要还有时间,我就没有输。 再者说,写诗讲究灵感,硬写出来的,一般不是好诗。” “小友言之有理!” 说罢,青衣真仙居然把刚写的诗撕了。 吴北良长出一口气,心中暗赞:“干得漂亮,现在咱俩又是同一起跑线了!” 一炷香很快烧完了,吴北良的脑海里除了像鬼一样飘荡的‘水’字,还多了一只游来游去的鸭子! 吴北良很烦那只鸭子,想要赶走对方。 但是鸭子很调皮,‘嘎嘎’不停,赖着不走。 在青衣真仙点燃第二根香时,吴大官人脑中忽然掠过一句‘春江水暖鸭先知’! 吴北良大喜,终于有一句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怎么也想不出其前其后应该是什么。 当第二炷香烧了一半时,青衣真仙再度提笔,写下了一首诗。 这一次,他读了好几遍,改动了两个字。 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开始想第二首。 吴北良见对方已经写出一首,自己这边只有一句,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不由得心急如焚。 好不容易走到这一关,他可不想重新来过。 可是诗到用时方恨少,他越着急,脑袋越空! 现在他脑子里连水都没了,就剩下一只倔强的名叫‘先知’的鸭子在撒欢! ——我特么真是槽了! 但是为了维持大荒诗仙的逼格,他还不能让对方看出他胸无点墨,急得要咬人来。 顷刻后。 “小友,时间不多了噢,只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炷香了,你再没有灵感,就输了。” 吴北良没好气道:“不要打扰我,管好你自己,你不是也没写出第二首吗?” 青衣真仙拿出一把扇子,轻轻摇动:“贫道觉得,贫道没必要写第二首了,现在这情况,稳赢!” “老登,话不要说的太早,容易打脸的。” “贫道倒要看看,你如何打我的脸!” 就在第二炷香要燃尽的时候,吴北良脑海中忽然出现了好几首诗。 他大喜过望,立马取出纸笔,随便写了两首。 写完后,时间也到了。 青衣真仙目瞪口呆,没想到对方居然在最后时刻一口气写了两首诗。 “小子,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故意在最后写出来,打我个措手不及?” 他急了他急了,素质都丢了,对吴北良的称呼从小友变成了小子! 吴北良一脸无辜地说:“当然不是了,我就是看时间到了,所以随便瞎写了两首。” “瞎写的啊?那你写一百首也是输,我这首可是精雕细琢的精品。” 说着,青衣真仙拿起吴北良写的诗念道:“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诗……” “等等!”吴北良打断了对方的话。 “怎么了?” “真言符。” 青衣真仙摆摆手:“不需要真言符,你这诗写得太好了,比我的强一万倍,这真是你瞎写的?” 吴北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没错。” “这诗里的李白是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吴北良嘴上却道:“平阳村里我李大爷。” “汪伦呢?” “村里我汪大爷,他跟李白李大爷是好基友,呃……好朋友。” 青衣真仙感慨:“这可真是一手绝佳的送别诗啊,小友无愧于大荒诗仙之名!” 感慨完后,他又念了第二首诗:“西风吹老洞庭波,一夜湘君白发多。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念完后,青衣真仙对吴北良惊为天人:“小友诗才无双,是货真价实的大荒诗仙,我这洪荒诗圣与你比,啥也不是!我输了,输的心服口服!” 吴北良装模作样地说:“前辈客气了,我前面憋了半天也没憋出一个字儿,若不是最后来了灵感,输的就是我了。” “想不到小友如此谦逊,不知小友可否将这两首诗送给我?” “当然不行,你咋这么脸大呢,堂堂洪荒诗圣,怎么好意思白嫖我一个小辈,起码也得拿件仙级灵宝换啊。” 青衣真仙嘴角微微抽搐:“小友说得对,是贫道冒昧了,此乃贫道珍藏多年的五兽灵须符笔,用它来换这两首诗可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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