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意侬坐在飞机靠窗的位置,望着外面的万里层云,眼神若有所思。 这次来缅甸谈合作,是新集团成立之后的首次出差。 容氏珠宝和申海曹氏珠宝,已经正式完成融合,变成了新的巨无霸公司。现在的体量,哪怕放眼全国,也罕逢敌手。 当初韩东只是提出一个建议,让两家珠宝公司联合推出一个新品牌,夏意侬回去问外公,没想到容老爷子大手一挥,果断作出并入东岭集团的决定。 虽然容家有部分族人不太乐意,但容氏珠宝毕竟是容百川创立的,别人也没那么大的话语权。上次容泊远父子曾经搞过一次宅变,后来被容老爷子果断镇压,下场很是凄惨。自那以后,就没人敢轻捋虎须了。 容百川是什么人?能够把容氏珠宝做成业界翘楚,赚下百亿身家,他的眼光、胸襟、格局,远非常人可比。韩东已经成了整个华东地区的龙头巨擘,引来那么多豪门巨贾依附,在这种大势之下,容百川哪里还有丝毫犹豫? 他生怕自己百年之后,容氏珠宝会因为内讧而衰落。外孙女毕竟是一介女流,在容氏族人眼里,她是外人。容老爷子健在还好说,一旦哪一天他不在了,那些蛰伏起来的族人,一定会联合起来夺权的。 可是,如果把容氏珠宝并入东岭集团旗下,那就不一样了。有了韩东的庇护,容氏族人,就只能乖乖俯首,谁也不敢炸刺。 关键是,容羽菲住进东园,容老爷子自然是知道的。连亲孙女都送给韩东了,公司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反正早晚都是孙女的。 而且,容老爷子想得很明白,韩东旗下那么多企业,自身财富早已抵达一个天文数字。他也看不上容氏珠宝这根小肉丝,不会完全吞并,一点都不给容家留。 他会利用手中资本,助容氏珠宝起飞,把蛋糕越做越大。容家人所得的部分,从份额来看可能少了,从实际来看,只会比此前更多。 简单说,如果盘子只有100亿,你拿100%的份额,也就是一百亿。如果盘子做到1000亿,你拿20%的份额,那可就是200亿了。 容氏珠宝和曹氏珠宝合并之后,并入东岭集团旗下。夏意侬继续做ceo,曹万山则是副总。 新集团成立之后,体量增大,业务也越来越繁忙。对于原材料的需求与日俱增。这次夏意侬来缅甸出差,就是为了解决原材料问题的。 韩东给新公司注入大量资金,如今她根本不差钱。所以直接在缅北山区的几个场口,买下了大片的开采区。 此前来勘察过几次,也和卖家敲定了地域和价格,也签了合同付了定金,这次去,就是接收场口支付尾款的。 不知为什么,这次的缅甸之行,始终有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夏意侬摸了摸戴在脖子下面的护身牌,脑海中浮现出韩东那张英俊的脸,内心稍微安定了些。 这枚护身牌,是容羽菲特意为她讨的。 知道表姐要去缅北出差,容羽菲跑到韩东那儿,说明了一下情况,韩东便将他改良过的护身牌,送了一枚给夏意侬。 毕竟,大家都知道缅北很危险。 如今容氏珠宝已经是东岭集团名下的企业,夏意侬等于是给他打工的,韩东对于自己的爱将,自然不会吝啬。 除了护身牌,另外还给配了八名身经百战的保镖。 飞机落地之后,卖家那边派来一辆丰田考斯特,将夏意侬一行人接到了帕敢镇上。 卖家名叫吴登盛,是帕敢当地一个很有名的大佬。手下有一支武装势力,几乎垄断了帕敢的采石产业。缅甸人多半有名无姓,在名字前面加个吴字,并不是他真的姓吴,而是表示尊称,可以理解为‘登盛先生’之类。 “夏小姐,里好里好啊。”见到夏意侬,吴登盛那张黢黑的脸上,绽放出菊花般的笑容。 这老小子约莫四十七八岁年纪,身材不高,但很壮实。额头上有一道斜斜的刀疤,像蜈蚣一样丑陋可怖。 夏意侬此前和吴登盛打过不少次交道,从他手里买了大批原石。这厮做生意挺讲信誉的,价格也算公道,而且讲一口还算流利的华语,所以国内的珠宝商都喜欢和他做生意。容氏珠宝也是他们的老客户了。 这次购买场口,也是和吴登盛谈的。 “登盛先生你好。”夏意侬微笑着打招呼。 一番寒暄过后,吴登盛带着夏意侬再度去场口转了一圈,确定了那片购买的区域,没有任何问题后,夏意侬支付了尾款。 在吴登盛的盛情邀请下,双方一起回到镇上庆功。 夏意侬并没有放松警惕,尽管吴登盛等人频频劝酒,也只喝了一点点。 然而,就这一点点,便出了事。 很快,夏意侬就感觉头晕目眩,意识逐渐模糊。 她立刻意识到:坏了,酒里面被人下了药。 因为外界没有明显的攻击行为,所以护身牌无法做出反击。然而,在夏意侬晕过去的前夕,她悄悄地用容羽菲教她的方法,以意念唤醒护身牌,发出了求救信号。m.biqubao.com 有个黑衣女子过来试探了一下夏意侬的鼻息,说道:“她晕过去了。” “嘿嘿,”吴登盛冷笑数道,“这个华国娘们,以为帕敢是什么地方?居然敢到这里来买玉矿!国家想从我手里收走这些场口都没能如愿,何况一个外国娘们!” “大哥,这娘们能拿出这么多钱买玉矿,恐怕大有来头。咱们吃掉她,会不会有麻烦?”旁边一名戴着眼镜的属下低声道。 “有什么麻烦?这里是缅甸,又不是华国。即便她有点来头,又能拿我怎么样?只要不是华国大军来攻,老子有枪有泡,怕他个逑!送上门来的肉,难道老子不吃吗?” 黑衣女问道:“她带来的那些保镖,怎么处理?” “全都打晕了,和那娘们一起卖到佤邦去当猪仔!这女人长得漂亮,身材一流,还是个雏,肯定能卖个好价钱!那些保镖个个身强体壮,腰子应该很有市场,记得跟他们多要点钱。”吴登盛咧嘴一笑,额头上丑陋的疤痕扭动了下,真像捕猎时的蜈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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