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谢谢爸。” 笛贝恭顺地答应了,神色淡淡,看起来很有几分宠辱不惊的气度。 李娜脸上的笑容却“唰”一下没了。 市中心那套房子? 那可是价值一千多万的二百平豪宅啊,就这么给笛贝? 啊啊啊,这个偏心的老东西! 李娜在心里疯狂尖叫,瞬间破防。 她早就看上了那套房子,已经跟笛靖说了好长时间,笛靖都不肯给她,现在居然这么轻飘飘就给了笛贝? 李娜死死攥着手指,艰难地把头转过去没再做声,却气得肚子一阵抽疼。 笛贝扫了一眼后视镜,清楚地看到了李娜白皙的额头上,青筋时不时在跳动。 他微微一笑,撇过头去也没再做声。 杀害赵琳琳的凶手是曾经对他动过手的刘大彪,这件事简直巧合得不能再巧合了。 要说赵琳琳被害这件事背后没有李娜的手笔,笛贝打死也不会信。 但他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傻,只会一味和笛靖对着干。 以后他会披好自己这张人畜无害的皮,让所有伤害过他的人,全都下地狱! …… 翌日,笛贝直接回了公司上班。 笛靖让他先休息几天再去上班,笛贝拒绝了。 “这段时间因为我的事情给公司带来了很多麻烦,我怎么好意思再耽误工作。再说,陈总那边又给我介绍了几个客户,我也得好好把握住才行。” 一番话听得笛靖连连点头:“嗯,好好,你有这份上进心,就比什么都强!” 笛贝没出事之前,已经被笛靖提拔成了销售部主管,这次回来上班,已经有了单独的办公室。 走进销售部,同事们再一次齐齐看过来。 但这一次,他们看向笛贝的眼神里都充满了讨好和谄媚,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冷嘲热讽和幸灾乐祸。 昨天笛总和李娜亲自去接笛贝回家的视频已经传遍全网,笛总要过户给笛贝一套房的小道消息也传遍了公司。 这说明什么? 说明人家父子俩到底是亲生的,笛贝在笛总心里的地位,哪是李娜区区一个后妈能动摇的。 赵磊之前没少针对笛贝,现在见局势不妙,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前和笛贝打招呼。 “笛主管,你回来了……你还好吧?” 话一出口,赵磊又有些后悔。 他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就不该问这个! 笛贝却没有如赵磊预想中那样对他冷脸相待。 笛贝对赵磊点点头,又环视了一圈四周,笑着答道:“嗯,还好。这几天让大家担心了。” 赵磊心神一松,连忙点头:“那就好,那就好,我就说笛主管性格这么好,绝不是那种人。” 其他人回过神来,也都笑着附和:“就是,笛主管性格多好啊,都怪那个女人自己不检点。” 一群人围着笛贝说说笑笑,好像之前他们对笛贝的排挤和刁难都没存在过。 笛贝也平易近人地和他们说说笑笑,看起来毫无芥蒂。 只有之前的销冠何扬远远地在一边看着,脸色难看。 别人都可以见风使舵,半路跑去跟笛贝投诚,但他不行。 上次笛贝被笛靖赶出公司,是因为他在合同里挖的坑。 别看笛贝表面宽容大度,但这种深仇大恨,笛贝绝对不可能忘记。 那就一条路走到黑,反正李娜肚子里的孩子还没生出来,笛总也还不老,笛贝想要接班,也没那么容易。 何扬转身走人。 王浩从经理办公室里走出来,把这一切尽收眼底,不由得在心里庆幸自己没有站错队,等以后笛贝上去了,他肯定是第一功臣。 抱着这种心思,王浩对笛贝比以前更热情了不少。 “这几天你不在,堆了好多事情没人处理,现在你回来了,这些客户就还交到你手里。” 王浩递给笛贝一大摞文件,笛贝翻开看了看,都是一些很好说话的客户。 他看向王浩的眼神里满是感激:“谢谢王哥,公司里就数你对我最好。” “嗨,笛总亲自把你交给我带,我不对你好谁对你好?” 王浩又和笛贝说笑两句,确定笛贝还是像以前一样对他信赖仰仗,这才放心地离开了。 主管办公室的门关上,笛贝的笑容慢慢消失,变成了嘲讽轻蔑。 王浩真以为他这么容易就忘了那晚的事情? 不会,永远都不会。 杀人案被冤枉,他清楚是李娜的手笔。 但那晚他被赵琳琳算计,这笔账他一定要记在王浩身上。 王浩这种在外面乱搞,视女人如衣服的恶心东西,哪里懂得真心的可贵。 王浩毁了他最后保留的一份真心,他也一定要毁掉王浩最重要的东西! 片刻之后,笛贝面无表情地收回眼神,开始研究手里的客户资料。 之前陈总给笛贝介绍了不少客户,但因为笛贝被抓,那些客户纷纷放弃了和笛氏公司合作的想法。 现在笛贝被放出来了,再度联系他们,他们也还是不怎么热情。 他们可都是在商场上身经百战的人,才不会相信记者翻来覆去的说辞。 万一以后笛贝再爆出什么事,不但笛氏股价要崩,肯定也会牵连到他们这些合作方。 笛贝几次邀约都见不到人,无奈之下又去求助陈总。 陈总知道以后,立刻给那几个老朋友打电话。 “我说你们还真是目光短浅,只看到他是怎么进去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出来的吧?” 老朋友不以为然:“怎么,不是抓到真凶,才把他放了吗?” “是抓到真凶才把他放了,可这中间也得有人运作才行。” “不是笛靖想办法把自己儿子捞出来的?” “你想多了,笛靖那个老家伙,就是个势利眼,亲爹落难他都不会管,更何况是刚回公司的儿子!我跟你们说个小道消息,你们知道就行了,可别跟人说!” “放心放心,绝对不外传!”老朋友再三保证。 陈总这才神神秘秘说起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 “我听我警局那边一个熟人说,这次的证据根本不是他们查出来的,是有人匿名提供的,而且他们前脚抓人,后脚宋家大少爷宋境就去警局保释笛贝了,你说说,这得多硬的关系,才能让宋家大少爷亲自去要人?” 陈总这一说,他的老朋友才想起来,他们之前愿意给笛贝面子,是因为笛贝和白家大小姐有交情。 而那位开琴行的白家大小姐,如今正是宋家少夫人。 陈总的老朋友惊疑不定:“难道说,真正和笛贝关系好的,不是白家,是宋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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