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五百五十七章 亲为制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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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欢闻言欣然颔首,咱司徒这立场,邦邦硬啊。
  “司徒,国让,请二位前来,一是这出兵之事,还有便是那使臣的人选。需得文武双全,还要够硬,能代表大汉。”
  张昭听了,拈须沉吟片刻,眼神看向田豫,后者则是微微颔首。
  叶欢是很乐意见到麾下大才的默契的,同时又有点好奇,原本他想的使臣人选,就是田豫,但又多少有点不放心。
  要说合适,诸葛亮还合适了,可万一,你碰见一个疯的不要命的?
  “将军,以昭之见,从事中郎,清河崔琰,可当此任。”
  听了张昭之言,叶欢不禁拍了下脑袋,颔首道:“多谢司徒与国让提醒,我怎么把崔季圭忘了?嗯,的确是合适人选。”m.biqubao.com
  清河崔琰,演义之中提到不多,亦是大汉名士,为人刚正不阿。当然,在叶欢心中,稍稍阴暗一点,此人极有喷子潜质。
  但与他的刚正不阿相比,另一个最出名的就是“姿容魁伟”。
  论样貌,说风度,他皆不在袁基袁绍之下,美男子当之无愧。更重要的事,颜值那么高,身高还比叶欢要高出一线。
  又帅又高又有才,武吗?他那个身板,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想到此人,叶欢的目光,不禁又落在胡卡身上,接着嘿嘿一笑。
  后者见了,顿时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说不得将军笑,我也笑。
  他不会知道,崔琰最为出名的一件事,恰与匈奴相关。每每想到此事,叶大公子的嘲讽心理就上来了,总是会很欢乐。
  原本时空之中,匈奴使臣来见魏王曹操,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让崔琰假扮自己,曹操则在崔琰身边,扮作一个护卫。
  以叶欢对曹操的了解,这件事情似乎不太成立,曹操向来就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只能归结为,有些东西,是深藏心底的。
  崔琰完成了任务,坐谈立议,极具风度。但后来别人问起匈奴使者,却言,魏王固然风度极佳,但其身边捉刀者,更有英雄气。
  有了今生的穿越经历,再回头看这件事,叶欢会对匈奴使者竖起大拇指,你的确会做人,怕是知道魏王,是何种模样。
  这么说,既捧了崔琰,又暗捧了曹操,孟德兄一定会满意。
  今生的自己,虽然比崔琰矮了一些,但本公子也帅啊,自然不会自惭形秽。但换了是庞士元,恐怕就未必尽然了。
  就在叶欢为自己的想法,感觉有些对不起庞统之时。张昭可不会理会将军的突然走神,立刻派人去请来从事中郎崔琰。
  “崔琰见过将军,司徒,田大人。”声音中气十足,礼仪无可挑剔,给三人见礼之后,崔琰不忘对胡卡抱了抱拳。
  “季圭,将军日常出神,不必管他,昭先与你分说。”见叶欢还在出神,张昭微微一笑,拉着崔琰到了一旁说了起来。
  崔琰对此,也是见惯不怪,以前只是听说,到了青州亲眼得见。将军在干农活之时,有时就会站着不动,出神很久。
  听司徒说起此事,他和张昭田豫有着同样的情绪,当听到司徒和田大人保举他为汉使,前往大秦之时,目光立刻兴奋起来。
  这有什么好高兴的?不要疑惑,换了不是崔琰,是南山书院的任何一个士子,也会为此兴奋,担任汉使,是莫大的名声。
  名声,节操,很多人眼中是重于性命的,尤其是文人。在大汉,是普遍现象,而名节的由来,你想想看,又是谁?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琰愿往之。”崔琰出言,语气雄壮。
  张昭点点头,侧首看了将军一眼,将右拳拢在鼻间,重重哼了一声。此举看的一旁田豫不禁莞尔,也唯有司徒会如此呢。
  叶欢清醒过来,转头看见崔琰,忙道:“季圭先生,欢失礼了。”
  崔琰抱拳躬身:“将军心系天下,琰不敢当,方才司徒已经与琰备述此事,蛮夷宵小之辈,敢如此对我大汉,当要斥之。”
  “说得好,季圭先生,果然刚烈!”叶欢赞了一句,不得不说,大汉大多数的读书人,腰杆子是很硬的,不逊军中。
  “不过先生……”接着语气一转,叶欢又道:“欢不觉得他们能有那么大的胆子,但先生此去,也要记住,君子不立……”
  “将军!”崔琰打断了叶欢后续之言,正色道:“能得将军司徒委以重任,琰之荣耀也,亦虽不是军旅中人,但定谨守大汉风骨。”
  “奉命前往,自该据理力争,将军也不需以我为念。”崔琰言辞慷慨,他知道叶欢要说什么,却并不认为,那是重点。
  叶欢没有立刻回答,只是静静的看着崔琰,后者坦然与之相对,目光中透出的,是一种坚定不移的决绝,还有一丝倔强。
  安静了片刻之后,叶欢颔首道:“季圭之心,欢深敬之,会让张海龙将军率领六曲随你而去,今夜便为你制节。”
  崔琰闻言动容,听到最后一句他躬身道:“多谢将军。”
  张海龙的王牌六曲随行,崔琰知道这其中代表着什么含义。至于将军的制节二字,则更让他激动,恰是心中所求。
  “将军……”此时一旁的张司徒想了想道:“张将军的六曲只有一半,昭浅见,邱泽将军就在兖州,不如让二人联手。”
  “司徒,我不敢不敬司徒,如此为之,太看得起他们呢?”叶欢尚未答话,胡卡已经出现,张海龙加邱泽,六曲加一军?
  “胡卡头领,将军也教过昭,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且此行,我大汉必要有震慑对方之举……”说着,张昭又似想起了什么。
  “将军,这么看的话,张邱之外,是否还要加一谋臣?”
  叶欢摸了摸鼻子,笑道:“司徒,欢可不敢教司徒,不过这智谋之士嘛?倒是有必要,欢不知司徒心中,属意何人?”
  张昭听了,又是拈须沉吟起来,片刻之后道:“主公慧眼识人,庞士元果然大才,徐州一战,翻云覆雨,以昭之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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