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五百七十七章 试试无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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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陵之战,定边军器械队的表现,再度刷新曹军的认知。
  相比于射程与威力,这一次的提升,就在移动速度和灵活性上。即使在野战之中,他们也能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展开攻击。
  倘若你想借混战之利,对轰天炮发动奇袭,你能想到的战术,定边军也能想到。他们对轰天炮的护卫,坚固之极。
  广陵之战,乐进和李典都没有参加,但对定边军的战术革新,他们向来是最敏感的。轰天炮这种大杀器,就更在关注之中。
  身为霹雳营的统领,霹雳车的改造发明者,刘晔一直致力于前者的改良提高。在他眼中,是有一个明确的标杆的。
  叶欢麾下,有器物阁,有以端木磊,濮阳落等人为首的一干精英巧匠。曹操麾下亦然,他也招揽了不少民间巧匠,但……
  论科研环境,论投资,论经验,他们与器物阁,存在不小的差距。且最大的关键还在叶欢,器物阁永远不会缺少,研究方向。
  就以此次轰天炮的提升为例,为什么拥有更快的速度和灵活?自身减重是其一,六锻钢,甚至七锻,运用在建造材料上。
  这是原材料的角度,大匠第三流在叶欢的启发之下,十年精研,找到了为兵器镀铬的方法,恢复了越王勾践剑的工艺。
  嗯,应该说,更早的五年之前,第三流就找到了“电镀”的方法。和叶欢想到一样,风筝引导天然电流,获得电力!
  这不奇怪,别人能想到的,我们华夏大匠,岂能想不到?叶欢对此是信心十足的,但在听到消息之时,还是有落泪的冲动。
  矫情?叶大公子会告诉你,不亲历的话,你很难体会到包含在此事之中,那种极为浓厚的自豪感,我们从不缺求知精神。
  器物阁中,多的是令叶欢感动之事,那些匠人们身上显露出的求知精神,令人汗颜。他们对科学,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
  这样的人,后世也有很多,比如说,那位你都不敢对他说,我吃你家大米啦?对,别人可以,但他,你吃他家大米了。
  和自己麾下的无敌的定边军一样,他们也是日后强盛大汉的根基。
  镀铬的好处是什么?不但能让兵器更为锋利,更能防腐。魏延手中的这把寒铁战刀,便是来自此工艺,唯一的三件兵器之一。
  没有大规模投产,因为那种引电的举动,被叶欢严格限制了,太过危险。一旦有个闪失,大匠的损失,是他承担不起的。
  研究可以继续,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谨慎为之。至于电镀技术,没有它,定边军的优势,一样的明显。
  对此,抵触意见最大的,自然是第三流,他了解将军的用心,却不以为然。干将莫邪能以身殉剑,这点危险,又算什么?
  说不得,叶欢又要大费周章,旁征博引,证明越王勾践剑这种神兵,说不定还有其他的方法,否则,当时不会大量产出。
  事实证明,叶大公子的“忽悠”本领,虽然未必比得上赵老师,但在汉末,够用了。第三流不服气,别人做得到,我不行?
  于是乎,又是一阵精心的研究,难以突破之时,万国大会成了契机。居然被第三流找到了一种,调配溶液电镀的方法。
  叶大公子得知又想哭了,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电解质”?倘若真的是,又是不是代表着“电池”可以在汉末创造出来?
  原本在叶欢心中,有着时代的限制,那是不可能的。但随着麾下大才的不断突破,原本的不可能,似乎被打破了。
  能突破熔点的炼钢炉,提炼石油手法的工艺突破,精巧之极的机扩恢复,当你将这一切融合一处,又能不能造成发电机?
  倘若能够运用电能,在汉末运用电能?那是什么样的一种场景?
  光是想想,就能令叶欢兴奋无比,但兴奋之后,他知道,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循序渐进,才是王道。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这些心中理想,让叶欢更能理解当年那个迷人老祖宗的想法,时不我待啊!
  “难不成,本公子也得试一试?小师叔还是有些收获的。”
  有了七锻钢,轰天炮自身降重两成,不但更灵活,还更为坚固。刘晔当然清楚,铁制轰天炮的好处,减重只是其中之一。
  最大的好处,在韧性,木质的材料,怎么说都过硬了。在发射过程之中,你很难解决,投石机本身消耗的问题。
  就是轰天炮,在运用各种木材之时,这也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很多时候,控制不了的爆裂,会伤害器械营的士卒。
  如今,不再是问题了,其实广陵之战,体现的优势还不够明显。郝昭陷阵与李通陈留及西凉铁骑的对抗,才是淋漓尽致。
  山道的狭窄地形,加上轰天炮的连续攻击,让郝昭如鱼得水。陷阵本身的威力,加上步炮协同,李通樊稠皆难阻挡。
  而在其中,就不得不提另一个创举,便是橡胶的运用了。由它制作的车轮,可以保证轰天炮的机动性,适应地形的能力。
  放在从前,那样的山道条件,器械营就只能扛着轰天炮进行攻击,无论在速度还是威力上,都打不出那样的效果。
  现在,不但能灵活移动,亦节约了很多时间,完成准备工作。
  倘若乐进将军手中,也有郝昭的器械队,那他一定可以完美应对魏延发动的攻势。只可惜,在战场上,是没有如果两字的。
  当真有,魏延怕也不会选择眼下战术了,在战场上,他更没有忽视曹军霹雳营的存在,有千里镜在手,敌军很难隐藏。
  只要没有霹雳车那样的远程力量,就算遇上曹军的强弩,魏延和他的凉州骑亦根本不惧,骑射之后,就是暴力冲阵。
  远处飞射,近距离投枪,目的只有一个,压制敌军的反击,让骑军能更好的接近敌军阵型,利用长兵器破阵。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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