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阿满无法反驳,只能怒气冲冲的看着安俾城城头之上。 也幸好此刻古德此刻没功夫搭理他们,他正冷冷的看着城下的大军呢。 而另一侧,安俾城北面。 “怎么回事?” “安俾城鼓声隆隆,难道是发现我们的踪迹了?” 一名身披黑甲,满身尘埃,一脸疲惫的年轻男子开口说着。 他是大秦三皇子,嬴战,即公子战! 早年间,他便主动请缨入上郡,身居杨翁子麾下,镇守北地边关。 北地郡大战开启之后,便率三千兵马寻机而来。 公子战知晓,他麾下这点兵力,正面硬碰匈奴军队,无异于以卵击石。 唯有等待时机,方有建功之时。 所以,他率军一路潜行至安俾城。 途中虽然遭遇匈奴留守军队的阻击,但公子战并未与之纠缠,十分顺利的从上郡南下至此。 而上郡的秦军士卒,则大部分被匈奴军队阻截,无法对北地郡形成有效救援。 公子战一路南下,先是抵达被攻破的安塞城,随后没有拖延,继续率军南下。 终于,在安俾城中,有了收获。 匈奴军队已经拿下了安俾城,但是,却和北地郡第一关城不一样的是。 这安俾城,匈奴军队竟然留有大批匈奴士卒镇守。 这一不同寻常的举动,很快便引起了公子战的疑心。 沙场三年,经过了血与火的洗礼,他早已经不是那个愤而出咸阳入边关的莽撞公子。 而是一名合格的秦军将领。 匈奴军队那不同寻常的异动,在他的眼中,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战机。 结合上郡得来的情报,南下北地郡的匈奴军队足足有数十万之众。 现在分兵在安俾城中驻守,这分明是怕后路被人断了。 现在匈奴主力大军全部进入北地郡境内,只要将安塞城,安俾城拿下,死守。 就能配合北上增援的秦军主力兵团,形成关门打狗之势。 匈奴善骑,策马而远遁。 这是公子战三年上郡征战生涯得来的宝贵经验。 匈奴之患,要是想要彻底解决,就只能瓮中捉鳖。 虽然,匈奴人南下犯境,边关烽火四起。 但是,这也是大秦剿灭匈奴的一个绝佳机会。 有利也有弊,只要时机得当,匈奴未必不能全歼于此。 想到这,公子战眼中便不再犹豫,当机立断。 率三千兵马潜伏于安俾城北十里处,全军静默。 随后派遣斥候,去上郡搬援兵。 只要将此事利弊陈述给杨翁子将军,配合杨翁子将军的上郡兵马,拿下安塞,安俾两城。 不难! 随后再率军死守,配合大秦北上的增援部队,就能将匈奴主力尽数歼灭于北地郡之中。 这是一个巨大的机会。 哪怕,是将上郡的兵马抽调一空,也值得! 这是公子战心中无比期望的情况。 但期望只是期望。 公子战日盼夜盼的上郡兵马,几个月后,都还未见一兵一卒。 而此刻,公子战正率领几名斥候,亲自摸到安俾城近前,来探查消息。 “将军,应该没有。” “看这城墙之上的匈奴军队,并没有什么异动。” “现在一眼看过去,人数似乎还少了许多。” 身旁亲卫开口说着。 “难不成是安俾城南面出事了?” “是匈奴大军要出关了?” 公子战喃喃道,随后,握紧了双拳,心中有些不甘。 大军在安俾城外潜藏日久,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过来的。 原本就南下匆匆,粮秣并没有带多少。 大军埋伏日久,早已经断粮,一个月前已经开始杀马吃肉了。 现在,军中战马也要杀完了,可上郡援军,却还迟迟未见。 日夜等待,公子战由最初的战意高昂,到现在的逐渐绝望。 特别是此刻,南面的异动极有可能的匈奴军队即将北上出关。 若真是如此,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就要破灭在自己面前,没人知道公子战是怎么样的心情。 他不甘心,他十分不甘心。 就像,也没人知道,一个皇室贵胄,有着咸阳公子花天酒地的生活不要。 却来到这北地边关风吹日晒,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但公子战,却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但是,在北地边关日久,他看这大秦朝堂,却越发看不真切了。 他没有像长公子扶苏那样好的机会,更没有尊贵的母系势力。 他的母亲只是咸阳宫中一名美貌的宫女。 比不得四大公子身后,那本就身为贵族或者身负六国王室血脉的公主母亲。 他唯一有的身份,只是嬴政的儿子,是皇帝的儿子,仅此而已。 或许,有这个身份他可以其他公子一般混吃等死,富贵一生。 但公子战显然不甘心如此,二哥早夭,身为老三的他前方只有一个大哥扶苏。 父皇没有立下皇后,大家伙都是庶子,无非只是长幼之别罢了。 但在大秦,长幼虽然有用,但并不绝对,若是你有真本事,未尝入不了父皇的眼中。 所以,他才来到了这里,来到了大秦锐士最为苦战的北地边关。 也是大秦势力最为薄弱的地方。 大秦势力薄弱,意味着动乱,意味着战争,也意味着,他可以用匈奴人的鲜血,证明自己。 正当公子战一步一鲜血,靠着战功杀入自己父皇的视野之中时。 他也终于获得了自己父皇的肯定。 “我儿嬴战骁勇非凡,有武王之风!” 仅仅一句话,让自己三天三夜难眠。 武王,秦武王嬴荡! 虽是举鼎而亡,但不可否认,武之一字,足矣彰显他的武力非凡。 更不可否认,他,是秦王! 原本以为事情会一步步向好发展,但一个接着一个的惊天消息,却把公子战心中那颗好胜的心,击的粉碎。 灭齐之战,长公子扶苏统帅秦军六十五万兵马,劝降齐国! 六十五万兵马啊。 上一个率领秦军六十多万大军的主帅,是大秦军方活着的传奇。 他的名字是王翦。 现在,自己的大哥扶苏,同样率领庞大兵马,覆灭一国。 父皇加尊九五,册封长公子扶苏,为大秦秦王! 秦王啊,这个统治了大秦上百年的王号,现在就在自己大哥身上挂着。 自己见到大哥之后,更要行臣子之礼。 他可以不受,但你不能不做。 这就是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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