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红阳也有些后悔,没有从程勇的事情上吸取教训。 司文秀固然为御花园集团新任总裁李盼配备了护卫,甚至拿出一名地武者,却没有想到,事实上御花园集团的高管,都是高危职位。 汉服工厂、桑园、茶园、养生疗养院的负责人,一样是各方势力得到回春茶配方的突破口。 程丽娟不仅仅是汉服工厂的负责人,还是司文秀的准闺蜜,交往甚密,落在混到东路集团工地的王俊林眼里,自然是绝佳目标,发生这样的事情,绝不是偶然。 一支烟堪堪抽完,祝红阳扔掉烟蒂:“走吧!去会会这位故人!” 军方种植基地,杨宣武和杨雨燕陪着祝红阳缓步顺着主干道走向别墅区,祝忠带着两名亲卫默默跟在后面。 顶着大太阳在白菜地里除草的司马雅秀,远远看到杨宣武和祝红阳,顿时大喜过望,扔掉锄头就疯狂的跑过来拦住去路。 “杨老头、祝红阳,你们得给我个说法!” 杨宣武这会儿哪有心情搭理她,摆手道:“没说法!种两年白菜再说!” 反倒是祝红阳停住脚步,扭头看了一眼祝忠,沉声问道:“什么事?” 不看僧面看佛面,鉴于司马雅楠很可能成为祝超的媳妇,而祝超和祝忠兄弟俩,又很可能是隐姓埋名的祝红武祝红霸,祝红阳不得不给司马雅秀几分面子。 司马雅秀顿时胆气更壮,叉着腰道:“你们要惩罚范宇寰,凭啥拉上我?想我堂堂哈佛商学院高材生,貌美如花的少女,却要天天种白菜,简直就是浪费人才!” 杨宣武嘿然冷笑:“明知范宇寰是有老婆的人,你非要拉他当挡箭牌,那是你乐意!” 王盈盈是范宇寰犯的错,被关老太太逼着娶回家,并非真爱,强扭的瓜不甜,终究还是关系破裂,要说这中间没有司马雅秀的功劳,怎么可能? 司马雅秀顿时蔫了,嘟囔着道:“那也不能让我种白菜啊!” 祝红阳看一眼戴着草帽,站在远处白菜地里不敢过来的范宇寰,再看看司马雅秀,肃容问道:“那你对范宇寰,到底有几分真心?还是仅仅当做挡箭牌?”biqubao.com 司马雅秀一愣,看看祝红阳,再看看脸色不怎么好的杨宣武杨雨燕,有些不知所措。 杨雨燕冷哼一声,带着祝忠大步向前走,显然不想搭理司马雅秀,因为当初导致她被祝忠看光光的罪魁祸首,就是她堂姐司马雅楠,遇到司马家族的人就会倒霉,还是躲远点好。 杨宣武却郑重提醒:“司马雅秀,认真回答,这关系到你的未来!” 司马雅秀沉默片刻,有些落寞道:“我和他是同学,至少知根知底,比起家里逼我联姻的那些公子哥来说,只能说不讨厌,问题是我有的选吗?” 想到司马雅楠很可能回地球探亲,祝红阳头一次向杨宣武求情:“不如让她去给李盼当个助手?不过安全问题……” 杨宣武点头道:“也好!不过那小子,不种两年白菜,别想出来!” 事实上,军方也不希望祝红阳带太多的高手过来,安全问题还是要靠自己,大不了抽调炎黄特战队的高手坐镇御花园,而不是指望祝红阳。 进入别墅区,祝红阳一眼就看到其中一座别墅的小院内,书儿手持一根金戈木制作的木棍,正在教导曹武耀练武。 说起来,祝红阳还是第一次见到徐若琳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和曹天龙有六七分相似,相貌堂堂,只不过在书儿那根小木棍下,乖的不能再乖。 只看了一眼,祝红阳就收回目光,望向隔壁的小别墅,那里戒备森严。 邵明堂亲自带队,全副武装的战士把别墅围的水泄不通。 院子里,赵红卫和谢丹香并肩而立,房子屋檐下,还站着两名全身铁甲的地武者,那是祝忠身边的两名亲卫。 踏进房屋,祝红阳一怔,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人,可不仅仅是王俊林一个,还有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外加七八名陌生人。 杨宣武解释道:“燕儿的护卫追踪气息,一直追到几十里外的牧野公园别墅区,才找到王俊林,他藏身的地方,是赵家在卫州的秘密据点。” 指了指那名老者,杨宣武唏嘘道:“赵家五祖,江河湖海涛,赵荣河被你抓去挖矿,赵荣海正在送来的路上,这位便是赵荣涛!” 祝红阳冷哼一声,难怪事后杨宣武想替李耀明收尾,用尽手段也没找到他,原来是得到赵家庇护! 望向还穿着东路集团工装的王俊林,与他印象中那名上尉军官天差地别,显然也是经过易容,可惜这种手段,瞒不过感知敏锐的武者。 旁边地上,还扔着王俊林从程丽娟家里偷出来的东西,司文秀赠送的玉石饰品、荧光石、回春茶、丝绸衣服等等。 或许正是东西,成为索命阎罗,害的老太太没来得及看到外孙长大成人,就魂归极乐。 杨雨燕轻声道:“王俊林心机深沉,早在李老尚未离去时,就开始谋划后路,最终攀上赵家,一路追踪你到卫州,混进东路集团的施工队里,隐忍半年多,要不要弄醒他?” 祝红阳沉默许久,终于摆了摆手:“给他个痛快吧!追名逐利不成,反而怀恨在心报复不休,我来这一趟都属多余!” 杨宣武一愣,好像头一次认识祝红阳,最后欣慰笑道:“小子,难怪老薛说你大有长进!” 祝忠踏前一步,单掌虚按,尚在昏迷中的王俊林忽然爆成一团血雾,把旁边几名赵家弟子的衣衫染红。 不需要套问任何情报,不需要听死前忏悔,不需要追问为什么,给他个痛快,这就是祝红阳的决断,亲眼目睹一天之内超过十万人死去之后的成长。 王俊林这样死去,没有任何痛苦,没有任何折磨,尸骨无存,的确够痛快! 这也见证祝红阳的成长,从一个挣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向一个合格的掌权者过渡,从不喜欢掌控别人的命运,到逐渐喜欢把一切变数掐灭在萌芽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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