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倩朝薛铃兰呶了下嘴,“喏,铃兰不就是她。刚才我说话声音大了点,都是因为她,我好心提醒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昨天弄脏了,她张口否认,说昨天根本没跟我们出去。 那么多同事一起吃饭唱歌,去的都是正经场合,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否认的。” 薛铃兰的保温杯已经接好了水,本来都想走了,听到丁倩这么一说,她忍不住再次反驳,“昨天跟你们一起去的那个人,真不是我。” 明知道这样说不起作用,可她仍想澄清。 “不是你是谁?”丁倩轻轻抿一口咖啡,“你身上的这件黑白细格的衬衫,第三个扣子掉了点金粉,你自己看看是不是。” 薛铃兰低头往第三个扣子看了眼。白色扣子上方镀的那层金粉,是掉了一块,扣子不大,掉的那点金色只有芝麻粒大,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而丁倩却注意到了。 丁倩是被那个人影响,才会只记得这些细节,而模糊了昨晚跟她一起吃喝唱歌的“薛铃兰”的面容。 那个人的能力,越来越强了。 薛铃兰盘旋在心头的恐惧再加深了,同时加深的,还有她的绝望。 她没有大富大贵的家世,没有沉鱼落雁的容貌,没有惊才绝艳的能力,她不知道她有什么是那个人看中的。 她求饶了,可那个人却还不放过她。biqubao.com 张经理的视线跟着落到了薛铃兰的脸上,记起来了,“你是总务部的小薛?好久没见过你上班,你请的长假?” 张经理的话让薛铃兰的情绪起伏加大,她的双唇忍不住的抖动,“我没有请假!我每天都来上班,一天假都没请过!” 张经理被薛铃兰略高的声音吓了一跳,随即不悦道,“没请过就没请过,我又不会硬给你记个缺勤,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薛铃兰多天来一直压制的悲愤有点压不住了,“我怎么能不激动,我前天昨天都跟你打了招呼,大大前天,你还让我帮你拿过一份文件。你怎么能不记得我!” 丁倩是半年前新入职公司的,又不一个部门,她跟丁倩不是很熟,但她两年前进入公司时就认识张经理了,她跟张经理能算上较为熟识,可这样熟识的张经理,对她的印象也开始模糊了。 她该怎么办? 咖啡间是开放式的,跟大办公间相连,薛铃兰的声音一高,引得办公间的许多人都站起来,伸着脖子往这边看,有的甚至特意走过来围观。 张经理心想这都什么事,薛铃兰又不是她部门的人,她多余问她。“看你这阵势,好像我不记得你犯了多大错一样。好了,我向你道歉,这总行了吧?” 她能不气?气,生了一肚子气,但为了这点事,跟一个其他部门的人当众吵起来,会给上头留下不好的印象。 薛铃兰发泄了一些情绪后,理智回归,她冲张经理躹了一躬,“张经理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 张经理看着薛铃兰憔悴的面容,对方的道歉又给了她台阶下,她挥了下手,“行了,该忙你的忙你的去。还有你,丁倩,以后说话收着点,嗓门太大。昨天让你整理的那份客户资料整理出来了没有?” 见两人把自己忘在了一边,薛铃兰默默回了自己的办公位。 一整天,薛铃兰都在默默地做着工作。 同事们忙着的手头的事,不时地说说笑笑,而她,总是被忽略过去。 每当她出声插话,都会让同事卡下壳,这才注意到她的存在。 看到同事吃惊的表情,薛铃兰一次次生出无力感来。 悲愤,绝望,无力,占据了她的内心空间,把愤怒都挤到角落里去了。 五点二十分,周围同事们传出一片抱怨声。 “今天又得加班呐。” “唉,我今晚跟女朋友约会都泡汤了,我怎么跟她解释。” “快下班了才来个加班通知,真够狗狗的。” 薛铃兰没加入抱怨,因为她没有接到加班通知。 在今天之前,这种用网络来分派的工作事项,她都没被忽略过。 她在公司的存在感更加弱了。 五点半下班时间一到,薛铃兰背着包往外走。 没人问她为什么不加班。 她一点不想回家,可除了家,她能去哪? 下了楼,薛铃兰给好朋友徐婧打了个电话,特意用了以前两人相处时常用的轻松语气,“嗨!我今天下班早,一起去吃个饭吧,吃完饭看那个你最想看的科幻片去。” 电话那头传来徐婧的不怎么高兴地声音,“你忘了?你说你这几天都有事没空理我,然后我安排了其他事了,这会正在忙,没办法跟你一起吃饭了。过两天再说吧。我忙着,挂了。” 薛铃兰心一凉。她从没跟徐婧打电话说她有事不能约会,徐婧也没打电话给她,那徐婧是跟谁通的电话。 是那个人吧。 她不死心,又打电话过去,“徐婧,是不是灵兰跟你打的电话?“ “你不就是铃兰吗?我忙着呢。”徐婧再次挂上了电话。 薛铃兰没再打过去。 她与徐婧多年的好朋友,徐婧也开始对她有了模糊感了,连她的声音都认不出来了。 她身心疲惫的更厉害了。 没有办法,她也无处可去,只能回家。 坐了四五十分钟的地铁,再走了十分钟,回到了自己家所在的小区。 这是个老旧小区,全是六层不带电梯的老楼房。 薛铃兰的家在四层,她走到二层时,听到了上面传来一阵大笑,她停住了脚步。 是她妈周冬莲的笑声,“哎呀,我都五六十了,哪还能用得着漂亮这个词,就你会哄我高兴。” 接着是另一个年轻女子银铃般的笑声,“哪儿呀,我哪是会哄人的人,你是我干妈,四舍五入就是我妈了,我妈本来就很漂亮,要不怎么会有我这么漂亮的女儿,对吧。” 这个年轻女子的声音,薛铃兰太认识了,是灵兰。 灵兰成了她妈周冬莲的干女儿,进而会成为周冬莲的女儿,那她呢,她会怎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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