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位面养成记2_第222章 那把剑(1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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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妉华倒不知道。探听小蜜蜂主要探听的是秦斐那边的动静,对王府的其他地方只偶尔收集一下信息。
  因为不是很在意传言,所以妉华没有特意地去调查过。
  “是谁?”妉华虽没去调查,但她能猜出跟谁有关,少不了洛莺莺。
  程心瑚卖起了关子,“是伏姐姐想不到的人。”
  柳剑卿没卖关子,“我无意中发现是洛莺莺先传出来的,但以洛莺莺的脑子,她想不出来这招。有一个人最值得怀疑,包飞絮。”
  妉华回想了下原主跟包飞絮的来往,从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包飞絮比原主年龄大五岁,表现出的是个善解人意的姐姐式人物。
  包飞絮不单对原主这样,对谁都一团和气。
  对原主不很远也不很近,让原主感觉很舒适,
  原主在后院默默无闻时,包飞絮是这个态度,原主后来怀孕受到了优待,包飞絮态度没变,没拉远没拉近。
  不像是洛莺莺,以自己是个直脾气为理由,对原主没有多少尊重。
  原主对包飞絮的观感还行,不过包飞絮很少主动找上原主,原主更不会主动找人结交,两人的关系维持在关系尚可的邻居上。
  程心瑚见妉华若有所思状,说道,“伏姐姐别不信啊,那个包飞絮我一见就不喜欢,当年我刚进府的时候,她找过去还想哄我,从我身上得些好处。
  哼,也不看看我是怎么长大的,我家有十二个大小差不了多少的姐姐妹妹,什么花招点子没见过,她见我不好哄后来很少去找我了。”
  程心瑚再伸手去拿糕点,被柳剑卿拍在手背上,“还吃,你想胖死呀。”
  “在这王府里要呆一辈呢,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反正我又不想得宠,胖了瘦了有什么关系。”程心瑚这样说了,但也缩回了手。
  柳剑卿白她一眼,“糥米的吃多了不容易克化。若是生了病,看你怎么想吃就吃。”
  “那我喝茶行了吧。”程心瑚放弃了吃糕点,端起了茶盏。
  搞定了程心瑚,柳剑卿转过眼对妉华说道,“包飞絮不简单。前段时间我让家里人查了查包飞絮的身世,查到包飞絮是在十三岁才被接到包家……“
  包飞絮的父亲是个五品官员,在地方上一方大员了,包母在包飞絮四岁时去世,包父半年后续了弦。
  包飞絮的外祖家不放心,把包飞絮接到了外家抚养。
  在包飞絮十三岁时,包父把她从外祖家接了回来,三年后送到了端亲王府。
  包飞絮的外祖家祖上是行医的,虽然到了她外祖这一支不再行医,但也靠着医药吃饭,做了药材买卖。
  “……包飞絮很可能懂得些药理。伏妹妹,你就没怀疑过你的出事……”柳剑卿停了停,看着妉华的反应,见妉华的情绪没什么明显变化,才松了口气,说了下去,”……是有人做了手脚?”
  妉华怀疑过,只是她到来时,离原主小产已经过去了七八天,七八天里换过不下四个方子,吃了许多副药,如果原主是被人下了不是毒的药,基本也代谢完了,痕迹已被抹平,很难查出来。
  妉华明白柳剑卿所指,“你怀疑是包飞絮对我使用了能致人小产的药物。”
  “我知道原因。”程心瑚放下茶盏,说道,“包飞絮恨你啊。你出了事后,我过来探望你,跟包飞絮遇上了,我一看就能看出来包飞絮皮底下的高兴样……”
  程心瑚知道包飞絮是个心口不一的,她怀疑上了包飞絮,就派人打听了打听。
  程心瑚给钱大方,在王府的小厮、粗使丫头、婆子阶层很吃的开,很快打听出来一个消息。
  王爷那天走到了滴翠院院外,是包飞絮使了银钱给王爷院里的小厮,小厮得了机会,在王爷跟前提了句滴翠院里一株惠兰开了好大的花朵,引起了王爷的兴致,王爷去了滴翠院。
  王爷进了院子后,正遇上伏水莲出来,不知怎么引起了王爷的兴趣,当晚宿在了伏水莲的房间里。
  那株惠兰是包飞絮种的,包飞絮的本意是以兰花引来王爷,等王爷来了后自然会问到她,让人把她叫来。
  所以当时包飞絮并没出现在院子里。
  谁知伏水莲给无意中撞上了,王爷又是个随性子的,对伏水莲起了兴趣,把兰花的事抛在了脑后。
  就是那一次,伏水莲怀上了孩子。
  包飞絮怎不恨伏水莲。
  程心瑚还查了包飞絮五年多前被端亲王妃打过板子,禁足了三个月,原因是自包飞絮进府后,引的王爷在她那里留宿的多了点,其中一回截了端亲王妃的胡。
  端亲王妃能忍?没打死还是因为端亲王妃不想传出恶毒的名声。
  包飞絮自那之后像是被整治怕了,变得很低调,再没有用过打眼的手段邀宠。
  妉华之前跟秦斐进行过一番不那么友好的交流,倒是知道秦斐那天为什么会宿在原主那里。
  原因是原主见到他之后,第一反应是躲开,而不是缠上来。
  他没从原主眼里看到对他的爱慕,只有对他的惧怕。
  秦斐怎不知道小厮是故意说的那些话,引他来的滴翠院?他默许了侍妾们耍的这些小心思,当成了小情趣,乐在其中。
  猛地见到一个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的,秦斐对原主起了兴趣。
  包飞絮又没说,原主哪里知道秦斐是包飞絮引来的,原主要是知道了,一定会躲在屋里不出门。
  原主是真怕秦斐,但她是秦斐的侍妾,拒绝不了秦斐的留宿。
  柳剑卿说道,“再多的我查不到。只想给你提个醒,多防备防备包飞絮。”
  原主识人的眼光真不错,程心瑚和柳剑卿都是真心拿原主当朋友的。程心瑚花钱、柳剑卿动用柳家人的人脉,帮原主查可能的疑凶,这份友情难能可贵。
  “嗯,我记着了。”妉华承了两人的情,会想办法还了。
  眼下就有个能还情的机会,只是不知道两人需不需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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