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位面养成记2_第286章 退婚流武道炮灰(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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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凌霄一点都没为原主考虑,只为自己一时的心里痛快。
  这样自私又独断专行的人,怎么会因为陆扬出自于原主家,而爱乌及乌地帮陆扬,把陆扬当成伙伴对待?
  何况原主并不是林凌霄所爱的乌。
  陆扬的身份跟林凌霄差的更远,普通又弱小,林凌霄凭什么看中他?
  换一个思维,要是陆扬得到了这个兽皮卷,因一些原因送给了林凌霄,换取了林凌霄的庇护,这就合理多了。
  妉华把兽皮卷上的功法内容仔细看过一遍后,更觉着她分析的对。
  九方镇龙诀是玄品高阶功法,气血境以后才能修炼。
  功法上没有详解。
  林凌霄的师父很厉害,推断出一部功法的详解不是难事。
  修炼逍遥九变需要一定的天分,还有一定的风险。
  登天步则没有限制,所以陆扬只修炼了登天步。
  没有她的出现,黑衣人会被两个拿刀的杀死。
  问题来了,在上上一世时,陆扬是怎么得到这个兽皮卷?
  看来她要多关注一下陆扬了。
  之前她已打听到,陆扬跟天海帮的一个小头目早认识,陆扬离开谢家后加入了天海帮。
  天海帮是一个小帮派,大部分帮众都是武夫,陆扬一个炼体境一重,又会打制铁器,很受天海帮重视。
  ……
  妉华的血气沉向双腿,脚步一点,噌地一下到了十多米外,身形快到划出一道残影。
  她修炼的登天步到了小成。
  要是之前修炼了登天步,她就不用为了怕另一个拿刀的人逃掉,而装做慌乱地缩短距离了。
  没有外挂用,她那时不敢保证一定追上。
  现在,她很有把握。
  她的主要精力仍然放在了修炼上,在修为进阶到炼体境四重的一个月后,她的修为再次进阶到了炼体境五重。
  这个修炼速度要是被其他人知道了,会说一声妖孽,所以妉华不打算说出来。
  她现在修炼的时间每天多加了一个时辰。
  刀法修炼已过了明路,谢长泰虽然有些惊讶,但也接受了她从剑改为刀的事。
  进行了半个时辰的身法练习,妉华去了铺子。
  看到妉华进来,郑癸眼一亮,“少东家,你看我的这把剑该不该淬火了?”他对少东家佩服的不能再佩服了,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而且还能做到给他和石师弟做指导。
  怪的很,师父说的他很多时候听的糊里糊涂,可少东家说的,他一听就听懂了,现在他已经能打制出合格的精钢武器了。
  妉华上前看了看,“不行,你看这里……”
  郑癸听着点着头,他对什么时候该淬火有了底。
  妉华给郑癸指导完,来到了她的铸造台前。
  她学了那么久,今天开始打制她的第一件黄兵。
  打制黄兵要加入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妖核。
  妖核有两种加法,一种是把妖核烧融了,一种是把妖核粉碎成粉末。
  融化妖核对炉火的要求高,谢家的铁器铺没有那种炉火,所以谢长泰用的都是第二种方式。
  妖核粉末的粉碎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好在有卖的,直接买回来就行了。
  妉华是为谢长泰打制义肢。
  她曾做过好几种不同类型的机械义肢,脑海里早有了一个设计方案。
  只要内里使用的是这个世界的东西,外在的能跟其他的通用。
  “当当当……”
  妉华抡起了锤子。
  黄兵的打制一样要从锻打开始,等到了成形那一步才会加入妖核粉末。
  “叮叮,当当……”
  铺子里打铁声此起彼伏。
  “凤台!”
  一声娇喝加进了打铁声里。
  妉华又锻打了几下才停下来。
  她往门外看去,门外站着一个跟原主年龄相当的女子,穿了件红色衣裙,满眼不敢相信的盯着妉华,还带了点怒气和幽怨。
  女子只能称得上清秀偏中性的脸,让妉华有点熟悉,在记忆里搜到了一个不是很清晰的画面,画面里的红衣少女是年龄要小个三四岁的眼前女子。
  能在原主残魂里留下记忆,女子跟原主的关系非浅。
  洪彩蝶,女子叫洪彩蝶,从记忆片段看,洪彩蝶跟原主很早就认识,两人可能是朋友,画面里,两人呆在一个粉的桃红鹅黄烟紫、布置的十分少女梦幻的屋子里。
  大概是这房间太特别,让原主印象深刻,记忆留下了。
  再多的没有了。
  见妉华终于看她了,洪彩蝶反而变的生气了,嘴巴撅起来,从盯改为了瞪。
  以妉华的审美看,洪彩蝶的长相气质并不适合这种小女儿姿态
  妉华不清楚原主跟洪彩蝶真正的关系怎样,想了下,走了过去,“你有事找我?”
  没等来谢凤台说软话,洪彩蝶诧异了下,对上对方无什么波澜的双眼,她撅起的嘴巴收了起来,幽怨还留着,“有事,很重要的事。我还以为你不想理我了呢,我站好一会你都不看我。”
  算是解释了她生气的原因。
  铺子里不适合说话,铺子外面是街道,“到我房间里说吧。”
  洪彩蝶像是知道妉华会这么说,提着裙角,跟着妉华穿过铺子来到了后院。
  进了房间,洪彩蝶马上说起来,“我有林公子的消息了,听说他在清玉城,林家派人去找他了。”
  “哦。”妉华随意应了声。原来书里的时间线进行到这里了。
  洪彩蝶愣了下,“是林凌霄林大公子。”
  “然后?你告诉我的意图是什么?”
  洪彩蝶带点试探地问,“你不喜欢林公子了?”
  “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喜欢什么林公子?”妉华觉着以原主的性子不会告诉任何人。biqubao.com
  洪彩蝶说不出来,“可你不是很关心林公子吗,林公子被退婚了,你还气的不行。”
  “如果我真喜欢林公子,他被退婚了我该高兴而不是生气。你把你认为的我喜欢他的事告诉了林凌霄,是也不是!”妉华猛地喝了声。
  “我没有……”洪彩蝶掩不住的慌乱,对上妉华似乎能看穿她的眼神,她不敢否认了,“……我是为你好,你喜欢他他要是知道了,一定也会喜欢上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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